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磊诚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氧化锌项目“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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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磊诚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氧化锌项目 |
贵州省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汪家寨-大坪子-德坞(双戛)片区 |
贵州磊诚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贵州浩克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大河经济开发区汪家寨-大坪子-德坞(双戛)片区。 本项目(贵州磊诚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氧化锌项目),属新建项目,2022年5月7日,六盘水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对公司进行检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如下:年产3万吨氧化锌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1年5月底开工建设,已完成部分场平,建成一栋三层办公楼、仓储车间钢结构约3000m2,料仓两口、表冷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8亩,主要生产设施建设内容为回转窑、矿石原料堆场、成品库等,环保设施建设内容为脉冲布袋除尘器、脱硫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施、冲渣循环池、喷淋循环池等,建设完成后年产3万吨氧化锌项目。 项目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7万元,占总投资的2.5 %,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其中管理人员为10人,岗位操作人员及技术人员50人。生产采用年工作日300天,实行三班运转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7200小时。 |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期汽车尾气、施工机械等会产生PM2.5。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亦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为减少施工扬尘及PM2.5对环境的污染,建议选择施工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在施工期就要修建临时道路,保持车辆过往的道路平坦并经常洒水;禁止在大风时进行装卸和搅拌作业,施工单位对物料的运输、堆放等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如必需露天堆放,应加盖篷布;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外泄;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洗车槽等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撒漏或者扬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要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做到施工完场地清。 (2)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较少,均为附近居民施工人员如厕全部依托天生桥居民点农村旱厕,粪尿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施肥。 施工废水主要为是基坑废水、混凝土灰浆水、设备清洗废水、施工车辆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属无毒、无害废水,其特点是悬浮物含量较高,有少量油污。因此拟采取的隔油、沉淀处置措施可行。 (3)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禁止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06:00)进行作业。对主体工程浇灌需要连续施工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征得环保部门批准同意后, 张贴告示、作好宣传,告知周围居民。 2)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 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远离敏感点边界的地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等。 4) 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在运输时间上尽量避开休息时间,同时,车辆在途经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以减少车辆噪声对沿途敏感目标的影响。 5) 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采取以上措施能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并在噪声传播中削减噪声强度,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管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措施可行。 (4)固废 1)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质,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后,委托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应在建筑材料堆放地及建筑垃圾堆放地周围建立简易的防护围带,以防止垃圾的散落,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将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指定消纳场所,不得随意倾倒、堆置。 3)建筑垃圾的运输要请专门的运输单位、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尽量采用密闭车斗,防止弃土、建筑垃圾等因风力作用产生扬尘,或者掉落到路面上加剧道路扬尘的产生。此外,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距敏感点较近的路段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运输弃土和建筑垃圾。 4)对于建设完成后办公楼装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外排现场。 经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措施可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回转炉产生废气经沉降室+表冷器+脉冲布袋除尘+臭氧脱硝+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后通过50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过后的烟气铅、汞、颗粒物、二氧化硫、锌、氮氧化物、镉、锰、砷能够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后达标排放,氨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 864—2022)。 ②无组织颗粒物位于半封闭原料堆场内,对颗粒物有一定的去除效率,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渣废水、脱硫循环水,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拟修建380m3的冲渣废水循环池,160m3水淬渣池对冲渣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修建200m3喷淋循环水池对脱硫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有效降低SS后回用于生产。 2)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10m3/d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处理能力为30m3/d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冲渣补充用水,不外排。 3)初期雨水 生产区四周沿围墙设置雨水收集边沟,雨水边沟收集的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期雨水直接排出厂外,本项目设置3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初期雨水按五日处理完用于冲渣。 4)事故废水 项目在厂区较低处修建的事故水池,其容积为500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在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 ③利用建筑物墙体隔声及绿化物降噪; ④合理布置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办公区一侧。 ⑤合理的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经过敏感点时需放低车速及禁止鸣笛等。 确保项目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水淬渣,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修建水淬渣循环池,并进行分隔,水淬后的渣放置于废渣堆棚内,本项目实际建设完成后,水淬渣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固体废物类别鉴别。水淬渣性质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 ②生活垃圾应袋装、污水处理设施底泥,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③废机油、废活性炭经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的进行处置。 ④本项目环评阶段脱硫石膏暂按一般固废进行管理,堆存于废渣堆棚内。本项目实际建设完成后,脱硫石膏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固体废物类别鉴别。脱硫石膏性质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取严格的废气治理措施,确保窑尾废气污染物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②各种废液废水收集池均应采取防渗措施,降低废水废液泄漏对土壤环境的污染风险。 ③危废暂存间建设过程中,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其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K≤1×10-10cm/s)。 6.地下水保护措施 ①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项目生产装置检修或事故状态下,排放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事故水池,事故处理结束,防止事故水进入地下水系统,用提升泵输送生产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③对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要按照循环利用的原则,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采用连续化、密闭化的生产装置进行生产,对生产设备和管道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 ④危废暂存间:地面硬化,基础铺设防渗膜(自下而上防渗层设置底土压实+10cm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乙烯+20cm混凝土);采取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库内设置低水位防腐、库外设置了初期雨水导流沟,防止初期雨水进入渣库内。 ⑤应急事故池:新建事故水池,作为事故状态下生产事故生活污水储存,采用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⑥根据场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冲渣废水循环水池、喷淋废水循环水池、事故应急池),一般污染防渗区(成品仓库、矿石仓库、废气处理设备、化粪池、隔油池)和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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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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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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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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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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