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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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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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 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新华乡田坝村 |
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中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贵州省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月文件,《关于对贵州飞尚(浦鑫)能源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11号);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由原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和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竹林寨煤矿进行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保留六家坝煤矿,关闭新华竹林寨煤矿;兼并重组后,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生产规模:60万t/a。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3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划定)贵州沛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矿区范围的通知》(黔自然资审批函〔2020〕590号)。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1620m至1350 m标高。矿区面积6.0486 km2。此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11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09091120036374),六家坝煤矿开采规模60万t/a,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面积5.0287km²,准采标高+1620~+1350m,矿区面积有所减小,本次评价以采矿许可证为准。 2018年,贵州省地矿局102地质大队编制完成了《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并于同年9月16日获得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批复(浦鑫能源〔2018〕31 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本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以不以核增生产能力的方式增加产能。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升级改造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8〕101号)文件精神。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属于升级改造,释放优质产能的矿井。2018年9月,贵州永风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60 万t/a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并于2018年10月12日获得贵州省能源局批复(黔能源审〔2018〕72 号)。 所以本次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主要对改造完成系统进行验算。按照“有针对性,精简无关的章节和内容”的原则进行,即:“本次设计范围为现有开拓准备系统可以直接进行开采的区域;即原矿区范围内,F11断层与F8断层之间M6、M16、M18、M22、M24、M27煤层”。 本环评报告以该初步设计为编制依据和基础,在设计范围的基础上编制《贵州|浦鑫能源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新华乡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 书》(60 万t/a),矿井后期有新的设计方案,须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初步设计》,矿区内含可采煤层7层,含煤地层为龙潭组,厚240—464m,平均厚368m。含煤11-31层,一般14层左右,煤层平均总厚15.08m,含煤系数为4.10%;本矿区煤层均为无烟煤三号(WY3)。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设计规模为60万t/a,矿井设计可采储量876.64万t,矿井务年限为16a,其中一盘区服务年限共11a,设计矿井采用平硐开拓,全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三个盘区。投产时矿井布置主平硐、副平硐、回风斜井共3条井筒。 设计采用倾斜长壁和走向长壁相结合的开采方式。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一盘区高负压抽采量为16.42m3/min。低负压抽采量为11.71m3/min。用于六枝特区瓦斯发电站发电。矿井水处理达标后优先复用;场地淋滤水及洗车废水泵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复用;生活污水泵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复用剩余矿井水及生活污水混合后一并排入倮木河。 矿井场地总占地面积为7.65hm2,全部为原有占地。矿井生活用水为当地自来水管网。饮用水采用桶装水。井下防尘系统用水来源于处理后的矿井水、地面生产系统及绿化、道路洒水来源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矿井采用空气能热泵热水器供热。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矿井年耗电量约1783.4601万kW•h,吨煤电耗为29.7kW•h/t。 矿井在籍总人数为551人,矿井全员效率5.51t/工。 本项目兼并重组总投资为13710.5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022.12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7.45%。 |
1 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本矿井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 (2)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全井田开采后,预测主要煤层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约10.30m,首采区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143.65 hm²;全井田地表沉陷影响范围约234.64 hm²。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地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局部区域。 (3)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二盘区开采期间,项目各场地不受沉陷影响。三盘区开采时,工业场地最东侧会受开采沉陷影响,评价建议矿方开采时将三盘区最西侧保护煤柱线内移;风井场地部分区域位于三盘区开采影响范围内,评价建议结合回风斜井保护煤柱一并留设风井场地保护矿柱,同时做好岩移观测,确保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不受影响。 矿井首采区内有织金至六枝县级公路,为三级公路,矿区内长度约1.8km,评价建议矿方与设计对接,对该路段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或改道措施,保持原有道路的宽度和强度,确保不影响道路通行。采区范围内其它乡村道路,评价要求采取随沉随填,填后夯实或改道等措施来保持原有正常通行。 六家坝煤矿(兼并重组)首采区范围内未搬迁居民点为山脚(12户55人),三盘区内共有居民点两处,分别为纸厂内(6户22人)、火烧煤(15户78人)。矿方已对山脚居民点进行了实地调查,搬迁安置工作正在推进中,评价要求尽快完成首采区居民点搬迁安置,三采区开采前完成纸厂内及火烧煤居民点搬迁工作。 (4)地表沉陷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倮木河约1000m河段流经矿区西部,设计未对倮木河留设河流保护煤柱,倮木河流经矿区段出露地层为龙谭组P3l,为含煤地层,导水裂隙带也主要发育于该层,不排除导水裂隙带导通地表,导致倮木河水漏失,环评建议矿方与设计沟通,对倮木河采取留设保护煤柱措施。矿区南部的杠坝水库位于煤层露头以外,加之库区出露地层大部分为峨眉山玄武岩组(P3β),为隔水层,预计开采产生影响较小;矿区内其它地表溪沟,多为季节性冲沟,受大气降水控制,可能受地表沉陷影响,因此,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做好堵漏、改道、地裂缝及塌陷地堵塞等措施。 (5)地表沉陷对高压线及线塔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首采区范围内有高压线及线塔南东-北西向穿过,矿区内2150m,矿区内共有线塔六处,1~4号线塔位于一、二盘区范围内,设计对4处线塔留设了保护煤柱,5号线塔位于三盘区,设计未留设保护煤柱,评价建议后期开采时对其采取加固保护措施或留设保护煤柱;6号线塔位于F9断层一侧,可与断层保护煤柱一起留设。尽管采取了一定保护措施,矿方还需对线塔进行定期观测,确保其稳固、安全。 (5)地表沉陷对耕地、林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134.47hm2,其中轻度60.71hm2,中度47.91hm2,重度25.85hm2;矿井全井田开采后受沉陷破坏的林地总面积为86.35hm2,其中受中度破坏22.23hm2,受重度破坏14.25hm2。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及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 (6)矿井开采后,位于采空区边缘上方局部区域和陡岩处可能会产生地表裂缝、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因此,评价要求在易发生滑坡、崩塌处和采区边界上方有陡岩和危岩处必须加强巡视和观测,处理历史遗留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控,并严禁在陡崖下方新建居民房屋,预防各类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畜、建筑物及环境带来的危害。 2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污废水治理及排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矿井正常涌水量903.6m³/d,地面生产系统废水量15.58m³/d,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复用水量为719.36m³/d,复用剩余排水量199.82m³/d。工业场地生活污水总量为170.11m³/d,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复用最为120.87m³/d,剩余49.24m³/d与矿井水一并排入倮木河。 工业场地已建矿井水处理站一座,规模3600m³/d(150m³/h),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本次监测知,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中SS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标准,Mn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Fe参照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复用剩余经管道自流排入工业场地旁的倮木河。 工业场地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180m³/d,采用“调节池+A2O一体化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工艺,从本次监测结果知,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部分消毒并部分复用后,与剩余矿井水一并排放至倮木河。 预测结果表明:运营期矿井正常工况下,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并正常复用后多余部分排入倮木河,下游断面各预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3 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运营期,矿井开采将对地下水产生如下影响: (1)对含水层影响:设计主要可采煤层共7层,含煤地层龙潭组上覆岩层为二叠系上统长兴组及大隆组(P3c+d),该地层为深灰色粉砂岩、富水性弱。项目开采后导水裂隙带最高发育到龙谭组第三段上部,距离上覆的长兴组及大隆组地层约10m,因此,矿井开采对龙潭组上覆长兴组及大隆组(P3c+d)含水层影响较小。 龙潭组(P3l)地层是煤系地层,煤层开采产生的导水裂缝带直接发育在龙潭组弱含水层内。龙潭组弱含水层内地下水受开采影响很大,煤层开采将引起一定范围内P3l弱含水层的地下水流场变化与地下水资源流失,其地下水将随开采逐步漏失,水位直至下降到煤层最低开采标高。 下伏地层为峨眉山玄武岩组(P3β),灰绿、暗绿色玄武岩,块状、似层状,具气孔、杏仁构造,中夹火山角砾岩及凝灰岩。顶部为褐红色块状-似层状凝灰岩,由于厚度大,隔水性良好,因此,本项目开采对下伏地下水含水层影响较小。 (2)水质影响:工业场地采取地面硬化,分区防渗,完善截排水设施、设置淋滤水收集池等,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有限。 (3)井泉影响:评价结合泉点的出露位置、补给来源、补给路径以及地表沉陷扰动影响范围等,定性判断煤层开采对井泉的影响。周边18处井泉中,5处受较小影响,5处井泉受中等影响,8处井泉受较大影响,具体详见表6.4-2。鉴于地下开采的不确定性,业主需做好井泉的水位观测,若因本矿井开采,导致村民用水受影响,矿方需全额出资,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4 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境影响 (1)工业场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不设燃煤锅炉;目前已建有全封闭棚架结构的储煤场、装车场并配备了喷雾洒水装置、原煤运输皮带采用封闭式结构,转载点、筛分车间等煤尘较大处设置密闭罩和洒水防尘措施,风选车间完全位于全封闭储煤场内,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多级除尘,配备洒水设施,不设对外排气筒;场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同时对运煤汽车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环评要求继续利用上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方需对储煤场外围少量露天堆放煤及路面进行清理,保持储煤场外围整洁,进一步减少大风天气扬尘及降雨冲刷水产生。 矿井采取设计及环评要求的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矿井地面生产系统扬尘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2)矸石周转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要求矸石周转场分层压实堆存,采取洒水防尘措施,以减少起尘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矸石周转场产生的大气污染。 5 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要求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 根据声环境监测结果,矿井生产期间,厂界噪声昼夜间排放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从预测结果可知,只要严格限制运煤车辆穿过居民点时间,时速小于20km/h,运煤车辆对公路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有限。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1)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运营期矸石产生总量为6万t/a。 环评要求矸石综合利用于制砖、水泥等建材制品。不能全部利用时,运至矸石周转场堆存处置。矿方已在工业场地南西侧建设有矸石周转场一座,已配套建设挡矸坝、截排水沟及淋溶水池。 (2)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工业场地主要建(筑)物及作业场所设置垃圾桶,建垃圾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及储煤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压滤干化后掺入原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设置危废暂存间,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 土壤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对矿井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矿下矿井生产废水发生持续泄漏渗入矿区表层土壤后,会加重土壤污染负荷。因此,矿井生产过程应加强日常巡视,避免生产废水出现事故泄漏后对区内土壤环境的污染。 防止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发生渗漏,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迁移;做好工业场地的雨污分流,杜绝场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场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在场区最低处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建设过程中,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工业场地其他区域除绿化区域外地面需采取硬化措施,以防土壤环境污染。 8 环境风险 本矿主要环境风险是矸石周转场溃坝及矿井事故排水。 本项目矸石周转场发生溃坝时最大影响距离为241m,故当矸石周转场发生溃坝时,将对矸石周转场下游241m范围造成严重的泥石流危害,挡矸坝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保证施工质量,同时,采取修建防洪截、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保证矸石周转场排水畅通,减少洪水对矸石堆的冲刷,提高挡矸坝的抗洪能力。 矿方已在工业场地下游低洼处修建了事故水池一座,容积350m³,可容纳8h以上正常涌水储存需求,并配备2台以上抽水泵(有用有备),矿方要求事故水池保持常空,杜绝污(废)水的事故排放。工业场地生活污水收集池容积不低于60m3,并保持低水位运行,以容纳8h以上生活污水量来满足检修和杜绝事故排放的要求。 矿区设置专门危废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同时定期将废机油等危险物转运给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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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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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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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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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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