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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8月拟作出的贞丰县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8-18 13:44:49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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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贞丰县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况予以公示示期2025年8月18-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起五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贞丰县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兴街道





贞丰华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贵州自成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20kV贞丰储能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起至220kV白腊变220kV进线构架绝缘子串止。架空线路长2.7km,共涉及塔基10基。从N11220kV白腊变,新建电缆沟长度为0.3km


1施工期

①生态防护措施: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野生动物影响、植被的破坏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与临时占地,避免不必要的土地占用;禁止车辆随意行驶破坏地表,尽量缩小扰动范围,保护原始地表;及时对施工痕迹进行平整、压实恢复等。

②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地面开挖过程产生的排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项目施工期仅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利用现场租住民房的既有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废水经设置建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基坑废水,无含油废水,对项目周围地表水影响小。

③噪声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作业(如电焊机、汽车、吊车等)产生的间歇性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局部性、短暂性的交通噪声。施工作业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靠近敏感点减速形式,禁止鸣笛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在22000~6:0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本工程施工场界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施工场地开挖及回填、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走行车道引起的扬尘,施工建筑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砌过程中造成的扬尘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发电机排放的废气;为减轻项目施工期间扬尘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本工程应采取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在风速大于4m/s时及时停止挖、填土方作业;施工场地适时喷洒水,从而达到降尘的目的;加强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建筑垃圾扩散周边环境卫生。施工道路及作业场地均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无积水;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划的区域堆放,且坐到堆放整齐;水泥、石灰粉应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建筑和土方应采取表面固化、遮盖等防扬尘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封盖严密,且运输弃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出入现场的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施工场界外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⑤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新建塔基产生的土石方、生活垃圾,拆除的废旧塔杆、导地线、金具及绝缘子等;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不外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附近现有的垃圾收集点处理;拆除的废旧杆塔、导地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统一进行分类收集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以工频电工频磁场噪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影响为主

1)工频电、磁场

根据本工程监测结果,本工程运行后,项目产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也将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

本项目220kV架空输电线路为单回线路,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工程运行后噪声贡献值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4废污水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污水。

5环境风险

本工程为非工业污染型的输变电项目。本项目输电线路不存在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报批本)贞丰县集中式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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