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国建设银行贵州贵安新区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ME-01-01地块一期)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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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贵安新区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ME-01-01地块一期)220kV变电站工程 |
贵安新区马场镇中国建设银行贵州贵安新区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ME-01-01地块一期)地块内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新建2座220kV变电站工程,户内布置,本期主变容量均为1×120MVA,220kV 三相双绕组分裂式降压变压器,无功补偿均为4×6012kvar,新建220kV D01及D02变电站联络线1回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的生态影响是在施工过程中变电站地基开挖对水土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的破坏非常有限。采取相应措施: 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变电站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活动尽量限制在征地范围或施工区域内;在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及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不会发生土壤结构破坏、土壤理化性质恶化的情形。 2声环境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②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③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④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械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等;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数据中心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经临时化粪池(1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贵安新区马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按规定对运送散装物料的车辆进行覆盖,以防物料洒落;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尽量用蓬布遮盖;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限制施工场地车速,场内定时洒水,散状材料、临时堆放土石方堆放时采用蓬布遮盖,尽量避免扬尘污染;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空气敏感点。运送余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提前做好运输路线准备,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的人口少的交通路段等。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时,应尽量压实,并进行苫盖,在四周开挖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并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覆盖篷布,不得沿途散落。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外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填埋场处置。 1声环境防治措施 (1)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断路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有效屏蔽了其运行期产生的噪声。 (2)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及低噪声风机,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数据中心污水处理措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自建地埋式中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绿化用水及道路冲洗。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可能引起主变压器油泄漏及蓄电池更换时产生废旧蓄电池暂存于数据中心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建筑面积10m2,设防腐防渗措施),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运处置。 4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主变压器布局合理,断路器、电流电压互感 器等电气设备布置在楼内,有效屏蔽了其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 (2)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5环境风险防治 拟建2座变电站周边各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50m³的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收集事故变压器油,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事故废油、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1环境管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管理部门,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岗位责任中明确所负的环保责任,并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建设单位应做到: (1)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 (2)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工频电磁场、噪声环境监测、生态环境现状数据档案,并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3)掌握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特征和重点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技术文件,包括:污染源的监测记录技术文件;污染控制、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文件;导致严重环境影响事件的分析报告和监测数据资料等,并定期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4)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5)协调配合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所进行的环境调查、生态调查等活动。 2环境监测 开展运行期工频电磁场环境监测工作。对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影响区域的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方面的培训、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从而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环保管理的能力,尤其要使公众提高对环境污染的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项目施工和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对工频电磁场、噪声等项目进行定期监测。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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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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