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黔南州荔波县甲高风电场2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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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黔南州荔波县甲高风电场220千伏联合送出工程 |
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甲良镇、小七孔镇、玉屏街道境内 |
荔波凯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甲良镇、小七孔镇、玉屏街道境内。线路工程起于220kV朝阳(甲高)升压站220kV出线间隔,止于220kV水丰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新建线路总长16.1km(电缆0.5km,单回线路15.6km);电缆+单回架设;导线采用2×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截面2×630mm²。电缆采用22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套聚乙烯外护套单铜芯电力电缆YJLW03-Z127/220-2000mm²,电缆截面2000mm²;架空段全线共设杆塔43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9基,单回路耐张塔24基);新建线路均位于荔波县境内。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两部分。其中,临时占地部分占地短暂改变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使部分植被、土壤遭到短期影响,导致生产力下降和生物量损失,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措施可以恢复土地利用现状。对土地利用影响较大的为永久占地,新建线路永久占地为塔基占地,点位相对分散,主要为灌木林地、草地等,单个塔基的占地面积较小。施工结束后塔基中间部分仍可恢复原有植被,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影响较小,总体而言对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影响较小。本项目评价区无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或古树名木大树分布,植物均为常见物种,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将会对附近的植被造成影响,而工程车辆的行驶、机器运转等产生的噪声也会直接影响施工区附近的鸟兽,尤其是部分反应灵敏的动物将会受到较大的干扰,部分蛇类、鼠类、蛙类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伤害。但是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受影响的植物、植被及多数动物将在其再生能力不受严重伤害的情况下,依靠其自我更新能力逐渐恢复。施工作业时间短,施工作业全部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无土石弃渣产生及其外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土流失有限。 (2)噪声 施工期设备噪声较大,均为点声源,影响范围主要在100m区域内。本项目施工场地占地及周围200m范围内有少量居民住户及村寨等敏感点,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施工需运进建筑材料,材料运输会对道路两侧居民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低速行驶、路过居民点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扬尘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于站内道路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的产生量与施工方式、土壤含水量、气象条件等有关。 (4)废污水 本项目塔基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工程施工点附近的村庄居民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施工高峰期人数为50人,生活用水量按100L/d·人计算,则用水量为5m³/d,生活污水产生系数为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m³/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等,生活污水经居住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 输电线路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因建设具有跨距长、点分散的特点,单个杆塔的开挖土石方量很小、全部回填利用。由于施工点分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全部集中至各村寨的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本工程共新建杆塔43基,采用原状土掏挖基础和人工挖孔桩基础,塔基基础挖填方量约为6500m³。开挖土石方待塔基浇筑好后,开挖土石方均用于塔基基坑及塔基下方场地回填。 对塔基工程施工作业带内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15m,剥离表土堆放在塔基一侧,与塔基其它开挖土方分层堆放、篷布覆盖和挡护。 (3)线路施工高峰期约50人,其生活垃圾产生量若按每人0.5kg/d计,则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2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堆放到居住点的垃圾收集处,并与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一起集中处理。 二、运行期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影响,编制了《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实际现状监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本工程拟建220kV线路投运后,架空段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影响范围很小。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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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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