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黎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黎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 |
黎平县城城北(草鞋铺) |
黎平县人民医院 |
浙江君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新购1台直线加速器、1台后装机、2台DSA。 建设规模:在医院负一层拟建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1间后装机房,用于开展放射治疗项目;医技楼一层介入治疗中心拟建2间DSA机房,用于开展放射介入诊疗项目。 |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X射线。职业人员与公众所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年管理剂量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有关“剂量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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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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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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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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