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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加入贵州省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16:36:37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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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全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厅决定开展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第二批)申请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入库范围

贵州省内从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科研人员、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此前已纳入《贵州省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名单(第一批)》的专家不需重新报名。

二、专家库专业领域

(一)专家库设核与辐射等80余个行业领域,申请加入辐射专家库的专家,行业领域必须选择“核与辐射”(行业领域种类选择不能超过三项)。

(二)专家库设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核医学等20余个专业领域,申请加入辐射专家库的专家,专业领域必须选择“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核医学”中的至少一项(专业领域种类选择不能超过二项)。

(三)以上行业领域、专业领域具体内容请登录https://114.251.10.206/EIAExpert/center/login参阅。

三、专家条件

入选辐射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核与辐射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核与辐射类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备为核与辐射类环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辅助决策的能力;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资深、权威、特殊专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辐射专家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提前审阅评审材料,事前按要求向委托评审的部门或机构独立提供明确的附带签名的初审意见,并对发表的意见负责。评审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个人评审意见上传至专家库。

(二)加强涉及核与辐射类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等的学习。严格遵守技术评审中的保密要求,不得向外界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评审信息。

(三)在技术审查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四)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个人自愿申报,在职的须由单位同意推荐,退休人员可由本人申请;

2.每名专家最多选择三项行业领域、二项专业领域。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请登录https://114.251.10.206/EIAExpert/center/login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按照要求填报报名信息,专家库填报信息需与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填写信息保持一致,并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纸质盖章版原件一份邮寄或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402办公室(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邮编:550002),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gzhbtfsc@126.com。

(四)资格审定

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对拟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五)公示公告

审定后入库人员将择期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杨文静  0851-85577578

附件:

1.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2.专家承诺书.docx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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