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中旬以来,剑河县柳川镇、南明镇、太拥乡、盘溪乡等乡镇政府按照剑河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县环保局发出的工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在辖区内开展环境安全检查。
一是剑河县柳川镇等乡镇政府及时成立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切实加强对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
二是明确环境安全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对乡镇卫生院、乡镇企业、石场等和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是将环境安全检查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剑河县环保局,提出了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或工作建议。
此次剑河县乡镇政府开展的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是该县环保局依照有关规定主动协调乡镇政府开展环保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对增强乡镇政府保护环境和主动参与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制止、反馈和上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乡镇政府干部环境意识及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起到积极意义。
(剑河县环保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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