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执法监督
省环保厅通报部分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8-24 10:33: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一、贵州省习水鼎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证排污案件。该公司习水二郎电厂1#、2#机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并排污,被习水县环保局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责令停产整治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二、六盘水市齐兴运输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显示,由该公司负责日常运行维护的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被省环保厅处以42万余元的罚款。

三、中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件。该公司承建的位于遵义县茅栗镇甲子田村民组遵贵扩容工程第3合同段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通过溶洞违法排放生产废水,造成附近村民农田污染,被原遵义县环保局处以1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四、六盘水市钟山区国恒砖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案件。该砖厂未报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经环保部门下达责令停产后拒不执行,六盘水市环保局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五、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村民周辉非法收购、处置废机油危险废物案件。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村九组村民周辉利用租赁民房,非法从事废机油收购、处置加工,六盘水市钟山区环保局联合当地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联合查处,六盘水市钟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

六、贵州特丽捷洗涤有限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件。贵安新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违法排污,且拒不配合环保部门现场调查,贵安新区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八万元的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贵安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七、仁怀市刘清远个体酿酒作坊违法排污案件。仁怀市环保局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村民刘清远开办的个体酿酒作坊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通过私设溢流暗管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经采样监测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仁怀市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八、贵州鑫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件。安顺市西秀区环保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采样监测发现贵州鑫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超标,对其实施立案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后经复查发现其外排废水仍然超标,安顺市西秀区环保局依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对其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共计处罚金额50余万元。

九、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白果村羊寨组个体小型造纸作坊违法排污案件。铜仁市万山区环保局联合铜仁市万山区检察院开展联合检查,发现位于铜仁市万山区大坪乡白果村羊寨组的村民穆昌清开办的个体造纸作坊,在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生产废水直接通过边沟外排,当即将案件移送铜仁市万山区公安分局实施行政拘留。

十、黔西南州兴义市和安龙县个体芭蕉芋生产作坊违法排污案件。黔西南州兴义市环保局和安龙县环保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安龙县瞿永富、肖洪波、李建明和兴义市余心明等人开办的个体芭蕉芋淀粉加工作坊,在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生产废水通过无防渗措施的边沟和溶洞直接排入外环境,分别被安龙县环保局和兴义市环保局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十一、瓮安县青坑工业园区废旧塑料加工作坊违法排污,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案件。瓮安县青坑工业园区废旧塑料编织袋加工厂和傅连生(个体)塑料颗粒加工作坊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成投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外排和随意丢弃,瓮安县环保局要求两家塑料加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和停止违法排污,经复查发现两家塑料加工作坊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做出的停止生产行政命令,仍然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污,瓮安县环保局依法对两家塑料生产加工作坊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了现场查封,并立案查处。

十二、丹寨县康祥铅锌选矿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案件。丹寨县康祥铅锌选矿厂铅锌矿采选技改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成投产,产生的尾矿渣随意倾倒,且未采取任何“三防”措施,丹寨县环保局依法对其实施现场查封,并进行立案处罚。

十三、麻江县龙山镇龙山村龙君君个体养殖场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案件。麻江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麻江县龙山镇龙山村村民龙君君开办的个体养殖场,通过私设暗管和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渗坑违法排放养殖畜禽废水,污染周边环境,麻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麻将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养殖场负责人龙君君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十四、纳雍县锅圈岩乡拥护村废旧轮胎加工作坊违法排污案件。纳雍县环保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和当地乡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位于纳雍县锅圈岩乡拥护村五组村民刘孟友开办的废轮胎炼油加工作坊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生产废水、废渣等通过无防渗措施的渗井、渗坑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周边环境,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