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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9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
发布时间:2025-09-18 13:41:4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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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18日-2025年9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火车站社区(苟江经开区铝工业园)

贵州正合轻合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苏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火车站社区(苟江经开区铝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63160m2,建设厂房及生产配套用房52000m2,购置废铝预处理设备、熔炼炉(非坩埚炉熔炼)、轧机、炒灰机、球磨机等大型生产设备;建成年回收、处理24.5万吨再生铝生产线,年产30.0486万吨铝棒、铝母线及铝板(其中铝棒22.0365万吨、铝母线4.0068万吨、铝板4.0053万吨)同步配套建设燃气调配站、配套用房等辅助工程及废水收集处置系统,废气收集净化系统及烟囱等环保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工程估算环保投资406.5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85%。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水中基坑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等通过设置隔油沉淀池10m3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周边居民,其生活依托周边住户及周边企业已建生活设施。施工场地内施工人员少量洗手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期废扬尘要包括原料堆存、搅拌、土方开挖和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堆场苫盖、限载限速、运输物料加盖篷布、车辆出场冲洗车轮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装修废气:首先应选用涂漆的成品彩钢瓦、棚,严禁现场进行彩钢瓦房喷涂;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一段时间投入使用

燃油尾气: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选用合格燃油,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白天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另外,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车速,经过居民聚集区时应减少或杜绝鸣笛

4.表土中2000m3暂存于施工场地后期用于厂区绿化用土,回填方需及时回填压实,剩余弃土石方全部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处置。表土的暂存需设置围挡、加盖防尘网布、设置截排水沟防止风力扬尘及水土流失;弃方运输需选用合规运输车辆并加盖篷布,避免散落。

废金属、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外售,其他建筑垃圾运往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涂料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收集暂存点需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区域环境功能的影响。1)在施工过程中,布置拦挡、排水沟、沉沙池等防护措施;(2)施工期及时防护、缩短施工场地暴露时间对减少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尤为重要。因此,项目土建工程中应及时防护,随挖、随运、随填、随夯、不留松土。土方工程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并合理组织施工,做到工序紧凑、有序。(3)堆放土石方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土料堆放在堆放场地中间,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建议施工单位将开挖的土石方尽快外运处置或回填,避免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4)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场区硬化、绿化编制绿化总体设计方案,明确绿化品种、规格。绿化树种宜选择既能保持水土又能对污染物有吸附功能的植物作为场区绿化的骨干植物种。

二、营运期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铝预处理切割粉尘废气G1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铝灰处理(炒灰+球磨+筛分)综合废气G2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进入“石灰-石膏法脱硫、脱酸系统”处理后经25m高烟囱DA002排放;熔炼烟气及环境集烟G3、精炼烟气及环境集烟G4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进入SCR脱硝”系统处理后进入“石灰-石膏法脱硫、脱酸系统”处理后经25m高烟囱DA002排放;铸造烟气G5及铝棒锯切粉尘G6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烟囱DA002排放;即上述G2~G4废气进入的“石灰-石膏法脱硫、脱酸系统”为共用的1套,上述G2~G6废气共同经1根25m高烟囱DA002合并排放。

项目铝板热轧加热炉烟气G7主要为天然气燃烧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

落实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限值,其中DA002排放的氨气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 2 标准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直接冷却水三级隔油池隔油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地坪冲洗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碱液循环水池废水定期排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化验室废水排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碱液循环水池补充水;综上,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遵义市播州区南部污水处理厂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熔铸车间、各废水收集处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废铝铜回收与处理车间热轧车间、冷轧车间及库房、配套用房等)。

3)污染监控、应急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停产对厂内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排查,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及环保设备均应采购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高效、低噪声设备。

2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合理设置车间和附属用房布局。在满足生产前提下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风机排风口不应朝向敏感厂界。

3)机械设备运转时,会引起基础结构的振动,振动经由固体传至他处。振动声多属低频噪声,采用一般隔声措施是难以解决的,需采取专门的隔振措施。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可采用钢弹簧、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或减振沟进行减振,这样,可降低噪声源强,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建设单位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工程措施:风机、水泵等必须安装在隔音间内,此类机房必须是封闭式,不设窗户,关上门后隔声量不低于25dB。

6)各个厂界建设实体围墙隔声,并尽量进行高大常绿树种的绿化。

落实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确保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车间内)、垃圾箱(厂区内道路两侧)、大型垃圾收集转运箱(统一收集点)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杂铝预处理分选废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相关物资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废杂铝预处理切割收尘定期清理返回再生铝熔炼炉再生利用;铝棒、铝母线、铝板切头残次品收集后返回熔炼炉再生利用;原料废吨袋收集后返回原料供应商再利用;烟气治理脱硫石膏外售作建材原料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脱水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铝灰球磨筛分除尘器收尘、回转炉炒灰烟气除尘器收尘、熔炼精炼除尘器收尘、铸造烟气除尘器收尘、二次铝灰、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布袋需分类收集暂存于1号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铸造冷却水隔油池油泥、废机油需分类收集暂存于2号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上述废气、废水、固废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废气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固废全部合理处置,厂区各分区满足相应防渗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

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年回收、处理25万吨再生铝、铜及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再生铝).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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