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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7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
发布时间:2025-07-10 16:10:3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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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20247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组团拓展区域(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保华镇发箐村)

贵州发箐兴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贵州恒绿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鱼塘组团拓展区域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保华镇发箐村,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2#回转窑、分选生产线位于现有工程生产区占地范围内,原料场及配料场位于租用六盘水保华镇清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业场地建设。现有工程占地2.03hm220341.61m2)租赁场地占地1.49hm214918.2m2),共计占地面积3.53hm235259.81m2)。本项目变更后企业现有1#回转窑不再利用HW17HW23HW48等危废,仅利用一般固废及2#回转窑生产的次氧化锌进行生产锌培砂产品,2#回转窑处置、利用高炉烟尘(泥)、炼钢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10t/aHW17HW23HW48等危废2t/a进行生产次氧化锌,则企业保持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GZ52007)总处置、利用规模(2t/a)及危废处置、利用类别及代码不变,分选车间利用高炉烟尘(泥)、炼钢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44163t/a2#回转窑产生的水淬渣进行生产铁精粉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废气: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3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队伍依托现有工程旱厕收集员工粪便污物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盥洗等其他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沟引至冲渣循环池回用于冲渣用水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

4固体废物施工场地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收集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进行回收利用,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渣废水、喷淋循环水、分选球磨废水、车间场地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冲渣废水经冲渣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本项目脱硫塔喷淋循环废水经喷淋循环水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分选车间产生的废水、车间场地冲洗废水经三格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可直接进入冲渣池,用于生产危废仓库渗滤液经收集后与废物混合后进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设施收集预处理后的油泥与废油脂、潲水一起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盥洗、办公等其他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沟引至冲渣循环池回用于冲渣用水公司依托现有工程旱厕收集员工粪便污物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1#回转窑、精馏炉烟气采取“SNCR脱硝+喷淋除尘脱硫塔+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后,通过爬山烟道及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回转窑窑尾烟气采取“SNCR脱硝+沉降室+表面冷却管+布袋收尘器+活性炭吸附+钠碱法喷淋脱硫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与《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中较为严格的标准值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回转窑车间炉渣出料逸散废气采取“V型烟道(冷却管)+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与《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标准中较为严格的标准值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仓库、1#回转窑下料处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废气NMHC、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硫化氢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分选车间采用湿法球磨及螺旋分选工艺,车间采取封闭措施,由于球磨及螺旋分选工艺含水率较高,达30%-50%,此过程粉尘产生较少,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危废仓库采取封闭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不超负荷生产,确保项目无组织外排废气污染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与《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标准中较为严格的标准值,外排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浓度,外排NMHC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房外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软性接头、消声器、减震台座、隔声罩、隔声材料等减震、隔振、隔声、吸声、消声装置和设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降低人为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烟气处理喷淋循环水池滤渣返回回转窑用于生产氧化锌粉;分选车间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可与铁精粉一起外售;炉渣出料逸散废气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转窑使用。水淬渣、尾渣暂、初期雨水沉泥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本项目应对水淬渣、尾渣、初期雨水池沉泥等要求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本次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分类堆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废机油用作回转窑齿轮及托轮的润滑剂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转窑使用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回转窑生产装置区、危废原料仓库、堆场、配料场、初期雨水收集池、冲渣循环池、危废暂存间、喷淋循环池及污水管线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分选车间、成品堆场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简单防渗区包括变配电所、办公室、管理用房等,做一般地面硬化。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

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公参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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