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 |
贵州芝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煎茶社区煎茶工业园,项目以铝锭和外购预处理后的废铝材为原料,经熔炼、精炼、铸棒、表面处理、喷涂等工序生产铝合金和铝型材,年产铝合金棒10万吨(约5.88万吨用于后续加工成铝型材,其余4.12万吨直接外售)和5万吨铝型材。项目占地面积约68070m2,建筑面积约42883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栋生产车间,包含熔铸车间、挤压车间、精加工车间和库存车间等,同时配套建设检测车间、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和固废暂存间等。项目原料中铝锭执行《重熔用铝锭》(GB/T 1196-2023)标准,废铝执行《铝及铝合金废料》(GB13586-2017)标准,禁止回收加工含油废铝材、含塑料和橡胶的废铝材、含辐射的废料、废铝屑。。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一、施工期 1、在施工场地地势最低处设沉淀池1座,地面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或回用。 2、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3、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施工期剥离表土应妥善保存用于后期绿化。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铝破碎剪切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熔铸产生的颗粒物、SO2、NO2、氟化物、氯化氢、二噁英及重金属经“急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喷射+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炒灰机产生的颗粒物、氯化氢和氟化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均质炉加热、棒炉加热、时效炉和烘干炉加热均采用天然气燃烧作为热源,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和DA007)排放。 喷粉机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项目使用的粉末涂料为热固性涂料,固化炉加热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标准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9)排放。 模具氮化工序产生氨通过催化分解后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要求通过15m排气筒(DA010)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由烟道引至屋顶1.2m处排放。 加强设备密闭运行、车间换气、厂区绿化和管理,不超负荷生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氯化氢、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厂界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污废水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处理、梯级利用”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5m3)隔油后与其他生活办公污水汇入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煎茶污水处理厂二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初期雨水通过容积为6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地坪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混凝沉淀(容积为50m3)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后部分回用于烟气补充水和地坪冲洗补充水,部分排放至生产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表面处理废水、冷却循环水和熔炼炉尾气碱液喷淋塔废水收集后排放至生产废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项目设置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pH调节+化学反应池+混凝沉淀池+斜板沉淀池+二级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200m3/d,生产污水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经企业自建的4km的排污管网排放至川岩河排放,排放口与煎茶镇污水处理二厂排放口共用。待煎茶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的生产废水预处理后进入煎茶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般污染防渗区包括沉淀池污泥池、化粪池和隔油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表面处理区、熔炼炉和抄灰作业区、模具维修区和初期雨水池,先采取粘土铺底,再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使一般污染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重点污染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暂存间、铝灰暂存间、事故水池、表面处理区各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站、液氨储罐、熔炼废气处理装置区和污水管网防渗设计要求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技术要求。其余非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共布置6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分别为2个监测井(编号:SW4、SW5);1个机井(编号:CK2);3个天然泉点(编号:S6、S10、S11)。监测项目为pH、氨氮、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镍、铝、砷、汞、镉、铬(六价)、铅、总大肠菌群,建设单位应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保行政部门。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废铝剪切收集粉尘、铸造剪切、锯切粉尘定期交由处置单位出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铝棒作为废铝直接回用于熔炼生产;废布袋和喷涂废粉定期交由处置单位出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站回收;制氮机废滤芯和喷粉机废滤芯定期交由厂家回收;修炉废渣集中收集外售资源利用企业。本项目设置1间铝灰暂存间(面积为200m2)。对熔炼铝灰粉尘、抄灰铝灰粉尘、铝灰渣进行分类分区收集和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0m2),主要对表面处理槽液、槽渣和碱煮废液、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废手套、熔炼废气废布袋、废活性炭、喷淋废渣、污水站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桶、废在线监测液和化验废液等进行分类分区收集和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铝灰暂存间及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严格执行。 4、噪声 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熔炼炉、精炼炉、铸造机、铸棒机、引风机、空压机、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同时优化总平面布置,通过上述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危险废物暂存间、铝灰暂存间、事故水池、表面处理区各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站、液氨储罐、熔炼废气处理装置区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避免污染物下渗对土壤造成污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避免跑冒滴漏的污染物对土壤造成污染;转运过程中避免洒落,一旦洒落应及时清理,禁止直接用水冲洗随径流进入土壤,对土壤造成污染;设置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避免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生产装置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合理的工艺流程确保安全运行;采用质量合格的储气、储油装置,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设置紧急切断阀;做好防火、防雷、防静电工程;设置足够容量的收集池及消防水池;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项目防渗工程进行施工建设,确保防渗工程满足标准要求。加强对烟气处理系统的维护和保养,根据烟气在线监测情况,发现异常时采取紧急停炉、及时检修等措施。液氨储罐等设置相对独立的罐区,罐区需设置围堰,围堰范围内也需进行防渗处理,且各罐围堰容积不小于储罐体积。企业拟在厂区南端地势最低处修建容积为300m3事故池,在出现事故情况下将污水及时导入事故池,且事故池应做好硬化防渗处理,营运过程中保持空池状态,避免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项目企业应另行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纳入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