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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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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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 |
贵阳市、黔南州龙里县 |
贵州贵阳环城扩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
本项目起于小碧,途经黔南州龙里县、贵阳市的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花溪区、经开区、清镇市、观山湖区、南明区、白云区、乌当区、贵安新区,终点位于李资,与尖小高速和遵贵复线衔接,路线全长104.536km,其中南环高速改扩建段19.273km,新建段85.263km。 沿线主要控制点:起点小碧、中间点孟关、花溪大学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东、清镇东、朱昌、麦架、沙文北、牛场,终点李资。路线全长104.536km,其中南环高速改扩建段19.273km,新建段85.263km。 本项目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km/h,新建段小碧至孟关和摆门至李资(K0+000-K15+787.014/K35+059.961-K104+624.993)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m;改扩建孟关至桐木岭段(K15+787.014-K23+463.501)采用双向四车道改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由26m扩宽至41m;改扩建桐木岭至摆门段(K23+463.501-K35+059.961)采用双向四车道改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由26m扩宽至33.5m。本项目共设7处互通连接线,长度共计1.6966km,技术标准采用一级、三级,设计时速为40km/h、60km/h。 本项目共设桥梁总长36087.2m/89座(含交叉范围内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1129.9m/8座,大桥23586.0m/63座,中桥1371.3m/18座,共设置隧道11111.5m/6座。 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分别与天河潭服务区、白云北匝道收费站同址设置)、路段管理分中心1处(与天河潭服务区同址设置)、匝道收费站11处(8处新建,3处利用)、隧道管理站1处(与牛场匝道收费站同址设置)。 本项目总投资253.77亿元,环保投资15338.76万元。计划于2025年7月底全线开工,2028年7月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3年(36个月)。 |
一、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包括占地、噪声、振动、扬尘、施工废水、生活垃圾、人类活动;施工期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便会消失。项目占地造成的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损失的面积相对于整个区域来说是极少量的,而公路绿化又将弥补相当的生物量,因此,公路破坏的植被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较小。评价区内古树名木有15种86株,其中在小碧枢纽互通占用珊瑚朴古树1株(编号:52010200368),已编制《G6002贵阳环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古树保护复壮、移植及死亡古树处置方案》,施工前委托第三方对1株珊瑚朴进行移植,需具有丰富的移植经验和精湛的处理技术,邀请古树行业专家为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移植方案的技术标准执行,可提高移植成活率;其余不涉及占用的古树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边界,避免对其占用,并采取就地保护措施,避免施工活动对其产生干扰。在后期的建设中若发现有调查遗漏的保护植物、古树,应优先采取避让措施,若无法避让,则须在当地林业部门的许可及指导下移栽至周边不受影响区域进行迁地保护,不得随意砍伐和破坏。 施工期通过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加强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后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项目所有跨河桥梁处均不设水中墩,施工期间也不会在水体或周边搭建临时施工辅助设施,不会占用水体,正常施工时不会对水生生物和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运营期桥梁等设施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水收集、生态环境等保护措施,不会对河流造成污染,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也极小。 本工程涉及穿越花溪省级地质公园青岩景区和天河潭景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涉及花溪地质公园长度共计6.32km,工程征用花溪地质公园面积共计103.7472hm2。本工程多以桥梁、隧道上跨河流、既有道路和铁路,实际占用地质公园规模小;项目用地红线与地质公园重叠范围内无重要遗迹分布,无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出。工程在地质公园内无弃渣场、施工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临时工程。施工期对于地质公园会造成暂时性的不利影响较小。 本工程涉及百花湖国家湿地公园长度0.81km,面积5.8482hm²,均位于宣教展示区。项目区植被类型涉及的物种多为常见种,在湿地公园的其他区域分布广泛,影响数量有限。项目施工期不会导致湿地公园某一类生境或物种的消失,不会对湿地公园原有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明显影响。 本工程建设涉及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的相思河景区内三级保护区长度共计1.133km,面积1.0495hm2(其中原有贵阳绕城高速建设用地面积0.5449hm2,新增用地面积0.5046hm2)。施工期间难免会占用少量植物,由于施工区域内基本为耕地和灌木林地,而且所占用植物类型在区域内广泛分布,且植被恢复力强,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当地关键物种及关键生态系统,对其影响较小。 本项目主要以道路路基、桥梁、互通的形式穿越了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的北湖景区和桃花岛景区,工程全部为新建。工程线路涉及百花湖风景名胜区的二级保护区长度2.8km,面积14.7872hm2,三级保护区长度4.64km,面积43.0317hm2。项目正常施工期间不会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造成影响,野生动物适应能力强,对其生境影响较小,不涉及涉水桥墩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因此对该风景名胜区影响较小。 本项目涉及花溪风景名胜区天河潭景区内长度共计2.86km,其中二级保护区长度0.59km,面积3.5849hm2(其中原有老路建设用地面积0.6550hm2,新增用地面积2.9299hm2),三级保护区长度2.27km,面积13.1434hm2。项目正常施工期间不会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造成影响,但施工期间难免会占用少量植物,由于施工区域内基本为耕地和灌木林地,不影响整体植物的景观环境,不存在野生动物关键物种分布情况,施工区范围较小,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涉及穿越或占用森林公园,在森林公园内不涉及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森林公园位于项目联山枢纽互通西南侧,最近距离约51m。未在森林公园内设置弃渣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采取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及施工边界等措施后,对森林公园影响较小。 本项目位于黔中低中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工程建设中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土石方填挖、损坏植被等活动,导致地表裸露,减弱了地表的抗蚀抗冲能力,加剧水土流失。但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采取措施后可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正常情况对区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或遇暴雨季节导 致施工区域雨水冲刷无法收集处理导致含油废水外排,将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对跨越或临近以上各地表水体路段禁止对外排放废水,在采取环评要求的防治措施后,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较小。 隧道涌水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围岩含水层的地下水在水头压力和其他压力的综合作用下,克服了阻隔层、断层、裂隙带等的阻力,以突涌的方式涌入隧道。在隧道口合适位置设置三级沉淀池,采取隔油气浮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路线沿线涉及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涉及穿越4处,分别为;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花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百花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北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1处,为乌当区云锦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路线起点-K9+766、小碧枢纽、双龙南枢纽互通、穿越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穿越长度9.766km;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7.495km,距一级保护区最近9.046km,距取水口最近10.762km。K35+600-K36+365、摆门枢纽C匝道CK0+000-CK0+887.177穿越花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0.765km;项目距一级保护区最近3.524km,距取水口最近6.43km。K63+445-K66+599、K69+325-K70+205,百花新城互通、翁贡枢纽A、B、G、F匝道穿越百花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穿越长度4.034km;K66+599-K69+325穿越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2.726km。项目距一级保护区最近501m,距取水口最近1.13km。K89+342-K89+690、K90+130-K90+873、K91+346-K93+032.700、K94+000-K98+662、牛场互通穿越北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穿越长度7.44km;K93+032.700-K94+000穿越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0.9673km。项目距一级保护区最近338m,距取水口最近4km。项目距云锦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最近309m,距二级保护区最近1.7km,距一级保护区最近4.27km,距取水口最近4.53km。项目不在其汇水范围内。工程施工对其影响主要是施工废水的排放。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筑路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环境保护措施,如遮挡、围挡或库存等,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物料、随意丢弃垃圾、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使其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共设置隧道11111.5m/6座,隧道开挖将可能破坏区域内的地下水系。隧道涌水处置措施为在隧道施工过程中,特别是丰水期,对于断层破碎带以及穿越沟谷地段应重视和监测隧道涌水量,做好综合地质超前预报或地质雷达超前钻探工作,并根据超前钻孔情况测试与分析,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处理措施(加强超前支护、调整支护参数及施工方案等),估算涌水预设堵水方案,可采用全断面深孔预注浆、开挖后周边注浆堵水或隧道周边局部径向注浆堵水等处理措施。同时根据实际涌水量在隧道洞口设置应急收集池,并做出隧道(突)水处理预案。 隧道顶部影响范围内无地下水饮用水井,因此地下水泄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较小,但在隧道建设过程中应对附近村落取水饮用的水源点应进行监测,发现水量减少甚至消失情况立即采取措施,采用较近寻找其它水源代替以解决饮用。 桥梁桩基础施工需要抽排地下水,河流区域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紧密,地下水水量变化不会太大,正常情况下停止抽水即可恢复水位。桥梁桩基钻孔泥浆、废渣的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中应做好泥浆废水和废渣的抽排,大部分污染物可伴随抽排过程排出地表,然后设置沉淀池处理,干化后将废渣运至弃渣场处置,因此,桥梁桩基施工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拟建公路沿线拟设置19处弃渣场,弃渣场主要堆放施工开挖弃土和少量其他施工弃渣,雨水淋滤后渗入地下水,正常情况下弃渣场淋滤液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大量固废淋滤液下渗,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弃渣场需做好防渗防淋措施。 拟建公路评价范围内有4处地下水保护目标,项目周边大部分居民点饮用水以集中供水(自来水)为主。施工期间对地下水保护目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废水及施工设备的跑、冒、滴、漏对局部包气带土壤及地下水质的影响,故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防止机械漏油,加强污染物的管控,禁止污水和固废的随意排放,注意含水层的污染防护,尽量避免施工期间污染物的产生,以免污染物的长期滞留、迁移,影响地下水安全。总体来说,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会随之消失。因此,在施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爆破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根据敏感点距离等实际情况适当采取移动声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在爆破作业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应采用先进的爆破工艺和控制单孔装药量,同时禁止夜间爆破作业等降噪措施后,爆破作业对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沿线村民的影响。 5.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扬尘、少量沥青烟和施工机械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的无组织排放标准,这些污染物在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渣、拆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分别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影响 1.生态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除公路路面、服务设施建筑物及硬化防护措施外,对路基边坡、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等用地,都将进行绿化植被恢复措施。同时,在施工结束后也将对沿线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耕或覆土绿化工作,可有效减缓公路占地对植被产生的影响。高速公路建设会对评价区内的植被和植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将造成部分植物种群规模的减小,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物区系组成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的消失,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公路沿线的两栖、爬行动物的原有生境和生存活动有一定的分离和阻隔的作用。本项目设置了桥梁87座、56道涵洞、95条通道,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切割和阻隔,不会导致栖息地破碎化,从总体上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产生重大影响。公路营运中产生的噪声、废气、路面径流等将对路侧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运营期桥梁等设施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水收集、生态环境等保护措施,对水环境及水生生态影响极小。评价区内项目建设前后各景观优势度有一定变化,但工程建成后,评价区内农田景观等仍占据主导地位。随着工程建成后,永久占地范围内中央隔离带、边坡、附属设施等进行绿化恢复工作后,对沿线植被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弥补。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加,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车辆轮胎与路面摩擦脱落的橡胶屑、筑路材料磨损颗粒、大气降尘、汽车尾气排放、车辆滴漏的燃油或润滑油等,在缺少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路面径流污水将由桥面直接排入,或桥梁两端一定范围的路面雨水汇集入沟渠后排入沿线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运营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路段桥面径流对所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高速公路的许多研究表 明,在桥面污染负荷比较一致的情况下,降雨初期,桥面径流污染一般随着降雨量的增加而增大,降雨一段时间后,污染会逐渐降低。此外,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和管理中心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排放也会对局部水体造成污染。本工程要求沿线所有服务设施产生的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均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水体。 本项目路线沿线涉及5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中涉及穿越4处,分别为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花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百花湖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贵阳市北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评价范围内1处,为乌当区云锦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在运营期对上述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危险化学品车辆事故对水库水质的影响。工程需采取设置排水沟(管)、事故池和事故应急池措施来降低路(桥)面径流及危险品运输环境风险对水源保护区和水源地的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在正常情况路面径流收集沉淀、隔油渗井排入地表河流,处理设施均为钢混结构,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在非正常情况路面径流形成漫流,但由于主要污染因子SS和石油类均为难溶性物质,难以随水渗入地下,因此非正常情况下路面径流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运营期隧道衬砌排水如果没有进行全封闭堵水措施,将形成一个新的排水基准面,导致隧道影响范围内地下水形成一个降落漏斗,以隧道顶部地下水最为严重,在雨季还可能导致隧道内积水等问题。应以堵为主,防排结合,将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拟建项目沿线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每处服务设施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均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淋措施,且由于大部分服务设施场地将采取混凝土地表硬化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工程沿线服务设施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 公路为开放式的广域扩散空间,本项目在杨眉堡隧道左幅出口左侧120m涉及1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杨中村水头寨,汽车尾气相对于长路段来说,扩散至公路两侧一定距离的敏感点处的NO2浓度较低,一般在公路两侧20m处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因此汽车尾气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很小。 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均设有食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 (1)交通噪声预测情况 ①主线路基宽度为33.5m路段: 按4a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路肩、路肩~19.5m、路肩~20.3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52.2~69.0m、82.1~92.3m、109.4~124.5m。按2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36.5~47.0m、43.7~67.6m、56.6~69.2m,夜间达标距离为116.7~163.0m、193.2~242.1m、274.8~336.5m。 ②主线路基宽度为41.0m路段: 按4a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路肩、路肩、路肩~21.7m,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62.3~70.3m、86.9~98.9m、113.8~129.2m。按2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42.9~48.6m、53.7~65.6m、65.3~65.9m,夜间达标距离为142.3~163.4m、217.8~252.4m、301.3~347.6m。 ③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为20m路段: 按4a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在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路肩~25.3m、10.9~28.1m、路肩~32.3m。按2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路肩~16.0m、路肩~25.4m、路肩~23.6m,夜间达标距离为21.7~44.9m、19.7~67.9m、26.2~85.4m。 ④互通连接线路基宽度为24.5m路段: 按4a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在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17.3~25.7m、27.4~35.2m、25.5~43.2m。按2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路肩~23.2m、17.3~25.7m、21.2~23.0m,夜间达标距离为33.2~62.0m、48.6~90.2m、61.6~117.6m。 ⑤久安连接线: 按4a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均在路肩处,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8.7m、13.9m、18.6m。按2类标准评价,各路段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5.5m、8.8m、11.8m,夜间达标距离为27.5m、30.9m、35.7m。 (2)主要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与评价 根据《报告书》预测,项目沿线134处声环境敏感点(其中主线两侧分布的105处环境敏感点)中,近期66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中期71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远期8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连接线两侧29处敏感目标,近期0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中期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远期3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 根据敏感点预测结果分析,超标原因主要因为敏感点受地形、高差等因素影响或敏感点距离拟建公路较近而营运中、远期交通量增加所致。 6.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服务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的生活垃圾;养护工区在机械维修、可能会有少量的废机油产生,可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工程设计,尽量减少对敏感区的占地,缩短线路在敏感区内的距离;施工便道要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小占地范围;材料堆放场地,弃渣场等优先布设在永久用地范围内,尽量不在工程附近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开工前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时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对红线范围占用的1株珊瑚朴古树,依据古树处置方案专题推荐的移植方案进行移植和后期管理、养护。对于占用的耕地,在施工中应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高填深挖路基设挡墙等支挡结构减少刷坡占地,特别是在基本农田地段,采用坡脚墙收坡,既能保证路基的稳定,又可减少用地。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的批准手续,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制止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建立生态公益林范围界限标志。对于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的施工便道,尽量使用现有道路,对于新建施工便道,须控制施工便道宽度6m,不得随意扩大临时用地的范围,施工便道需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且尽量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减小对动植物的影响。 加强运营期管理,完成公路边坡及公路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及时排放隧道的漏水和涌水,对弃渣场等重点区域,做好绿化恢复和绿化维护,加强观测,避免出现植被裸露;雨季对上述区域进行巡查,避免受强降雨冲刷后,发生边坡失稳,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禁止在夜间进行隧道爆破和机械施工,在爆破时应根据洞口宽度及高度情况在洞口处设置隔音板降噪;施工驻地、料场、构件制备场地及运输道路等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本次评价对于运营中期环境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均推荐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声屏障、居民住宅环保搬迁、安装隔声窗及降噪林地等。加强本项目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加强路面的养护。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运营期加强噪声的跟踪监测。项目沿线各超标声环境敏感目标设置声屏障26700延米(声屏障两端需外延至少10m),隔声窗11处,确保各声环境敏感目标在运营中期的声环境均可以满足其所处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采用旱厕,定期清理作为农肥使用。施工人员就餐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洗涤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施工营地场地洒水或农灌,项目设置隔油沉淀池22处。施工期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要求各施工营地各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或污油桶等危废暂存场所,收集各路段施工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到一定量之后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混凝土拌和站罐体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经初沉+混凝+沉淀+组合式气浮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工程沿线设置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11处(利用3处,新建8处),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与天河潭服务区合建,隧道管理站1处与牛场收费站合建。本项目改扩建段利用现有公路3处收费站,分别为贵安收费站、大学城收费站、桐木岭收费站,目前3处收费站污水已接入城镇污水排水管网。运营期其他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A2/O+深度处理+消毒)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回用时暂存于回用水池。应加强道路过往车辆的管理,严禁各种泄漏、超载车辆上路;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路基路段采用边沟进行排水收集。 (2)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加强地质、水文地质研究,加强超前地下水预测。根据隧道涌突水量,根据不同隧道、不同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对地下水采取不同的处治原则和处治措施。并且应该结合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和施工经济条件两方面因素控制隧道的涌水量,保持地下水环境的相对平衡。项目施工需要编制严格的施工组织方案,方可将对水井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严禁在临近井泉路段进行爆破、强夯等产生强烈振动的作业,以防施工对其水量产生影响。对施工人员采取宣传教育,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该井泉等管理措施。施工期严禁在临近井泉路段设置物料堆场、设置拌和站及生活营地等临时设施,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定期做好井泉水质、水位的观测,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公路施工对井泉造成的影响最小。 加强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等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堆放区域的地表防渗措施,同时排污管线需符合标准,防止污水渗漏等情况。 (四)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拟建公路沿线穿越3处风景名胜区(贵州相思河风景名胜区、百花湖风景名胜区、花溪风景名胜区)上敏感区范围内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禁止设置大气污染排放源,拌合站不得设置在以上区域范围内。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使用防尘网,场地车辆出入口要建设水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土上路。施工时依托现有道路,要求拉运建筑材料和人员的车辆在固定的道路上行驶,材料运输车辆应篷布覆盖;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房内存放。对于松散颗粒或粉状材料,采取砌墙围挡和防风遮挡措施,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护措施,以减缓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营运状态。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路面应及时清扫,加强绿化措施,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各服务设施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续满足《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五)固体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全部弃于弃渣场,弃渣结束后其上种植植被或复耕。建筑垃圾送至当地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含油废物、隔油池废油等应收集后暂存于施工场地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运营期沿线各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分别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现有垃圾处理厂处置。养护工区机械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妥善处置。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要求加盖篷布。公路沿线(特别是生态敏感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环保标志或宣传牌,禁止行车过程随意丢弃垃圾。 (六)生态敏感区环境保护措施 花溪省级地质公园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关于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做好地质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严禁将施工废渣废料丢弃在地质公园内,严禁采用爆破施工;工程建设完成后对景区内裸露地表进行景观绿化恢复和生态修复;工程运营期间须制定生产及卫生管理条例,避免生产生活废水、废弃物、垃圾对生产噪音对公园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百花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全部选择在枯水期;选择环保的施工工艺,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尤其是弃渣运输车辆必须密闭,严禁在运输道路沿途出现漏泥漏水现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用洒水车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集中收集处理,严禁沿线随意抛洒。 贵州相思河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以有效地控制扬尘;施工时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尽可能占用废弃地,少占农田,划定施工范围,避免机械碾压农田、耕地;结合景区现状景观,边坡绿化重视景观效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废水尽量循环使用。 贵州百花湖风景名胜区内主要以桥梁为主,部分路基及边坡护坡工程,施工时,应先施工坡脚挡土墙。工程开挖、回填的山体,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进行施工作业。 贵州花溪风景名胜区内要减少施工作业面、工程运输及废渣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设取料场和弃渣场,确保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期间及建成运营后要加强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及绿化工作,确保游客游览安全和居民生产生活安全。 贵州乌当盘龙山森林公园附近施工要严格采取控制施工活动及施工边界等,不得超红线开挖施工,严禁施工边界侵入盘龙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禁止临时工程进入森林公园内部。 严禁在各类敏感区内设取料场和弃渣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道路施工涉及的漆料、燃料、沥青等危险物质,应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运输和临时存储工作,安排专人管理协调,做好登记台账,并定期检查。本项目穿越水源保护区及敏感水体路段施工时应做好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保养,避免因人员操作失误、机械部件老化等问题造成的车辆或施工机械油品泄漏。加强经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施工管理,规范物料堆放,严格限制施工界限,避免物料泄漏、遗散通过地面漫流、地表渗入等形式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沥青、油料等堆放在河流岸边或民用水井附近;散料将集中堆放,并远离水体,并应配备临时遮挡的帆布,避免堵塞河床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围油栏、吸油毡等泄漏应急设备或器材或与有资质的清污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可及时反应。编制隧道涌水应急处置方案,预防隧道涌水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入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危害。制定施工期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理,降低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 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路段、穿越准保护区路段桥梁、Ⅱ类水体及生态敏感区跨河桥梁设置事故池及桥(路)面径流收集系统。本工程防渗事故池75处,PVC收集管共计42015m,防渗边沟9259m。对敏感路段两侧防撞护栏采用SS级防撞护栏,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情况下车辆坠入河流的概率。在敏感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醒司机进入敏感路段,小心驾驶。事故池应尽量设置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外,如因地势、路段长度等原因确实无法排出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时,应尽可能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定期对敏感水体路段的事故池进行巡护管理,保证事故池能正常运行。在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置,然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非危废水体采用罐车转移至保护区范围外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事故应急池(沉淀池)进行清理,禁止排入水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主动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一旦敏感水体路段附近发生风险事故的情况下,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预案。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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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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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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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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