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G76厦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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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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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6厦蓉国家高速公路都匀至贵阳段扩容工程 |
黔南自治州都匀市、贵定县、龙里县,黔东南自治州麻江县,贵阳市南明区 |
贵州中交贵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路线起于都匀市杨柳街北侧老鹰坡附近与兰海高速T型交叉,并与都香高速支线杨柳街枢纽相复合,途经麻江县、贵定县、龙里县、南明区,终点位于南明区小碧乡秦祺枢纽,与贵阳环城高速十字交叉。全线采用100km/h的设计时速。本项目总占地846.28hm2,其中永久占地542.38hm2,临时占地303.9hm2。 项目全长80.66470km,其中新建段46.3349km,改扩建段34.329804km。本项目贯通线(含改扩建段)桥梁总长25881.5m,占路线总长32.09%。其中特大桥10231m/8座,大桥15082.5m/36座,中桥568m/12座。贯通线隧道折合整幅长度为16134m/8座,占路线总长20%。其中分离式特长隧道5151.5m/1座,分离式长隧道10867.5m/6座,单洞短隧道115m/1座(折合整幅),另有单洞通风斜井235m/1座。 都匀至昌明新建段:路线长46.3349km,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3.5m;共设桥梁19211m/38座,其中特大桥9188.25m/7座,大桥9709.25m/24座,中桥313.5m/7座;共设隧道7517.5m/5座,其中分离式长隧道7402.5m/4座,单洞短隧道115m/1座(折合整幅);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 昌明至贵阳改扩建段:路线长34.329804km,采用双向四车道改双向八车道,双侧拼宽路基宽度为41m,单侧分离式增建路基宽度为20.5m(整幅)/26m(分幅);共设桥梁6670.5m/18座,其中特大桥:1042.75m/1座;大桥:5373.25m/12座;中桥:254.5m/5座;共设隧道8616.5m/3座,其中分离式特长隧道5151.5m/1座,分离式长隧道3465m/2座,另有单洞通风斜井235m/1座;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2处;设置停车区1处。原有项目《贵州省贵阳至都匀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4月由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局以“黔环函〔2008〕175号”进行了批复,于2013年12月由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验〔2013〕26号”进行了验收。 本项目建设连接线3条,分别为岩下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为8.5m的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长度为0.574km。昌明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为8.5m的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长度为2.1534km。龙溪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长3.507Km,路基宽12m的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 本项目建设期从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建设工期3年,目前项目没有开工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66.106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280.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6%。 |
一、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占地、噪声、振动、扬尘、施工废水、生活垃圾、人类活动;施工期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且施工期结束后这种影响便会消失,通过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动物保护的宣传等管理措施后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项目占地造成的带状地表植被的损失将对现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损失的面积相对于整个区域来说是极少量的,而公路绿化又将弥补相当的生物量,因此,公路破坏的植被对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生态功能产生影响较小。评价区内分布有两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中华猕猴桃和春兰。工程开发建设产生的扬尘对保护区植物可能产生影响。但由于区域多风、地形开阔的自然条件使得大气中扬尘易扩散,此外工程距离保护区有一定的距离,与保护区之间有其他植被阻隔,且施工周期短,施工范围小,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下,施工扬尘对保护区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机修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废水的排放对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导致附近水域浮游生物初级生产力水平的下降,但由于浮游生物的普生性及种类的相似性,这种影响只是局部的、暂时的,不会造成对整个河段的浮游生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相关影响消失,受影响河段藻类的数量可逐渐恢复到原有水平。工程无涉水构件,因此不会造成对评价河段水域的占用,不会对评价河段的底栖动物和着生藻类造成直接损害。评价水域内中独木河、杨柳街河2条河流沿岸水生维管束植物分布较为密集,因此工程建设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维管束植物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振动等对鱼类繁殖造成不利影响。因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影响时间和范围有限,工程建设对鱼类产卵、孵化影响有限。本工程施工时不涉水,且施工时间较短,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卵、洄游阻隔基本无影响。 项目建设在施工期可能会对老蛇冲州级自然保护区的植物植被、景观/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种群/物种、主要保护对象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对贵定洛北河风景名胜区的景观、风景游赏系统、旅游设施系统和居民社会系统、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环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可一定程度降低负面影响。同时,项目建成后会极大促进沿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强化区域交通联系,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通道的供给质量。 对麻江仙人桥省级森林公园的林地资源、景观资源、生物多样性、游憩活动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项目建设对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本项目不在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龙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施工期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影响较小。 对项目沿线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施工(路基施工、高填深挖、跨河桥梁)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废水等的影响。工程占地施工过程如果防护不当,会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同时对公路将来的运营及周边河流、农田安全造成危害。施工期“三废”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正常情况对区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如废水未处理直接外排或遇暴雨季节导致施工区域雨水冲刷无法收集处理导致含油废水外排,将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隧道涌水是隧道施工过程中,围岩含水层的地下水在水头压力和其他压力的综合作用下,克服了阻隔层、断层、裂隙带等的阻力,以突涌的方式涌入隧道。在各涌水隧道口设一座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工程沿线所跨越的杨柳街河、白河、新安河、马家洞河、上溪河、都六河、独木河、翁道冲河、仙山河、猴子沟、三元河、三道河等地表水体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沿线各水体水质环境敏感性,本工程施工期间对跨越或临近以上各地表水体路段禁止对外排放废水。本工程施工期间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沿线敏感水体的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大西堡井泉、梅老庄老寨寨脚饮用水水源、水洞泉的影响小,项目施工期不会造成3处地下水漏失。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由施工作业机械产生。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施工机械,如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用低噪声的钻孔灌注桩代替冲击式或振动式打桩等,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相对冲击式打桩机施工工艺而言,具有噪声小,震动小,无地面隆起和侧移的优点,因此钻孔灌注桩施工工程中产生噪声相对较小。 5.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包括施工活动、散体材料的储运等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及拌合等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沥青混凝土拌合、摊铺等作业产生的沥青烟,以及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标准,由于施工时间短,这些污染物在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对环境影响小。 6.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垃圾、桥梁桩基钻渣和隧道出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分别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影响 1.生态影响 (1)对评价范围内陆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道路改扩建段,原有公路已经形成了阻隔,因此工程建设前后对动物的阻隔影响变化不大;鸟类对噪声最为敏感且分布广,但这种噪声持续时间较长,鸟类对长期而无害的噪声会有一定适应性;灯光的干扰只是在有限时间内,随着部分动物对长期明亮的灯光逐渐适应;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尾气也会增加,尾气会对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污染,但影响范围主要局限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运行期产生的噪声、振动等对鱼类繁殖造成不利影响。运行期昼间噪声、振动满足昼间相关标准,夜间通行车辆较少,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卵、洄游阻隔基本无影响。 (2)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系统的影响 工程施工永久占地将造成生态系统类型以及面积相互转化,工程建成后面积减少最多的为针叶林生态系统,将减少153.47hm2,其次为耕地生态系统,将减少130.01hm2;其他生态系统转化为工矿交通生态系统芒萁面积将增加427.98hm2。工程的建设会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生产力产生影响。运行期工程永久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是永久的、不可恢复的,由于自然植被的减少,将导致自然体系生产力降低。工程建设将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生态功能以及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完整性影响不大。随着当地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退耕还林”和“以电代柴”政策的落实、禁止乱砍滥伐、人民环保意识的增强,生态环境也将走向良性循环发展,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景观生态异质性,景观生态的阻抗稳定性也将逐步得到提高。 (3)对评价范围土地利用的影响 本项目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主要为工程永久占地对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的造成改变,拟建项目新增永久占地542.38hm2。占用乔木林地面积最多,有203.61hm2,其次是旱地,占用75.65hm2,占用其他土地类型均较少。由于本工程为线性工程,且在原有道路进行改扩建,总体上来工程新增占地面积较小,工程建设前后土地利用分布格局以及面积基本维持现状,工程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程度较小。 (4)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项目建设方案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项目建设在可能会对老蛇冲州级自然保护区的植物植被、景观/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种群/物种、主要保护对象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将负面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同时,项目建成后会极大促进沿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强化区域交通联系,有效提升交通运输通道的供给质量。 项目建设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可能会对贵定洛北河风景名胜区的景观、风景游赏系统、旅游设施系统和居民社会系统、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环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可一定程度降低负面影响。项目建设期对麻江仙人桥省级森林公园的林地资源、景观资源、生物多样性、游憩活动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建设对森林公园的不利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项目涉及莲花湿地公园段为改扩建段,扩容采用两侧拼宽方式,路线沿老路右侧拼宽,本项目对湿地的影响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项目不占用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线路从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北部通过,距离保护区最近约260m。本项目也不在保护区内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且本项目与保护区之间有居民区和农田阻隔,本项目对保护区的影响均较小。 本项目线路从龙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部通过,不占用龙架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距离森林公园最近380m,且本项目在园区内不设置弃土场和施工营地,施工期对森林公园的影响较小。本项目线路在距离森林公园较近的区段为原有道路改扩建,建成后不会对森林公园的景观环境造成新的影响。 本工程距离斗篷山-剑江风景名胜区、贵州龙里猴子沟风景名胜区两个风景名胜区的距离均较远,未在景区内设置临辅设施,且工程与风景名胜区之间有高大的山体阻隔,没有破坏观赏点,不影响主体资源,不破坏景区的结构完整性,工程对景区景观视觉影响很小;本工程建设施工运输道路与旅游公路不共用道路,工程区无道路与景区相通,故本工程对游览线路几乎没有影响。 本工程距离都匀斗篷山水源涵养林县级自然保护区、都匀螺丝壳水源涵养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两个保护均较远,不在工程影响范围之内。 (5)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项目建成运营后,用地范围内原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林地、草地、农田、湿地植被等变为建设用地和人工绿地,造成区域生物量减少,水源涵养能力减弱;产生的初期雨水形成的路面径流经自然汇流、土壤净化处理后排入地表河流,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整体形成的阻隔效应相对不明显;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及交通车流造成的扬尘污染,采取有效的绿化措施及公路路况良好的情况下对周边植被不会造成较大影响;工程实施后建筑用地拼块优势度值有所提高,林草地和耕地其优势度值仅少量降低,仍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本工程的建设运营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加,沉降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汽车泄漏的油类以及散落在路面上的其它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上述污染物一旦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将对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此外,收费站和服务区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排放也会对局部水体造成污染。 运营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跨河路段桥面径流对所跨越河流水质的影响。高速公路的许多研究表明,在桥面污染负荷比较一致的情况下,降雨初期,桥面径流污染一般随着降雨量的增加而增大,降雨一段时期后,污染会逐渐降低。 3.地下水环境影响 (1)营运期路面径流不经仅处理直接进入水井或井泉对地下水水质将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路面径流经公路两侧设置的排水沟收集后,进入下游沟渠或非敏感的地表水体,不会冲刷沿线井泉,污染井泉水质。 (2)拟建项目每处服务设施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场地冲洗,不外排。每处服务设施产生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专门集中收集处置,固废临时堆放场所均采取有效的防渗防淋措施,且拟建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包气带岩土层岩性以粉质粘土为主,天然防渗性能较好;由于大部分服务设施场地将采取混凝土地表硬化防渗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工程沿线服务设施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评价等级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空气影响是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而且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逐渐降低。 本次评价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在中央隔离带及沿线两侧种植乔灌草搭配的绿化带,进一步减轻隧道口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 (1)交通噪声预测情况 1)主线路基宽度为33.5m路段: ①按4a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的达标距离为17m~22m、22m~29m、27m~36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45m~62m、58m~87m、75m~112m。 ②按2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的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线56m~82m、77m~117m、99m~149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98m~148m、130m~207m、164m~262m。 2)主线路基宽度为41.0m路段: ①按4a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的达标距离为30m~32m、32m~36m、38m~43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73m~84m、84m~99m、102m~124m。 ②按2类标准。营运近期、中期、远期昼间的达标距离为距路中心线94m~110m、110m~130m、133m~161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距路中心线153m~194m、188m~229m、223m~285m。 (2)主要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与评价 在考虑距离、坡度、路面、地面吸收、空气吸收、声影区、农村房屋附加衰减、障碍物衰减等影响后,项目沿线56处声环境敏感点(1处振动影响)中,近期27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中期28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远期3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根据敏感点预测结果分析,超标原因主要因为敏感点受地形、高差等因素影响严重或敏感点距离拟建公路较近而营运中、远期交通量增大较快所致。 6.对饮用水水源影响 本项目在水源保护区路段不新设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附属工程,无新增排污口,无新增产生污染的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准保护内原有秦祺收费站、龙里停车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停车区废气(主要为油烟及车辆尾气等)均有效防治,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等均能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对涉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影响较小。 二、环境保护措施 (一)设计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线路走向,应尽可能避让区域内生态价值较高的亚热带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林等森林植被;开工建设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用地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料场和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及生活营地等临时设施;施工过程中要服从当地林业部门的协调指导,尽量减少对敏感目标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尽快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下阶段设计中,应注重沿线植被的保护工作,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态公益林集中分布地带,以减少对生态公益林的破坏;建议优化保护区内路基段,减少路基对保护区的占地。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桥梁基础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按有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浆存储设施,废弃的钻渣严禁排入工程沿线河流水体。各施工场地已设置临时堆放场进行临时堆存,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最终,应将施工中的钻渣集中运送至指定的渣场地进行永久处置,避免由于水土流失或者可能的有毒盐土风化等因素导致耕地和水系污染。 3.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在设计初期就针对特殊的景观(跨线桥、边坡、交叉工程、取土、弃土渣场)保护点和区段采取针对性的设计,使道路景观与沿线各个类型景观相互协调。植被恢复优先考虑当地植物类型。 (二)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管理措施 建立高效、务实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加强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公路设计后续服务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期尽量避免和减少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采取绿化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环保宣传与教育,对重点保护植物进行设置标示牌、增设围栏等保护措施,确保保护植物安全。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优选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桥梁施工基础施工尽量避免施工泥砂流入河流影响水质,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可能生境的影响;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公路修建完成后,在公路两侧种植本地适生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起到避光、减噪、挡风的生态作用。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制教育,使施工人员能够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增加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防止人为捕杀活动; (3)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①森林生态系统: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特别是大型开挖工程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破坏,减缓施工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林缘景观;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爆破作业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②农业生态系统:保存表层的土壤,分层堆放,用于新开垦耕地;工程施工尽量避免农作物收获时间,尽量减少施工人员的活动、机械的碾压等对农作物的影响及对农田土质的影响;对路基、构筑物侵占、隔断的沟渠应予以连通,对损毁的水利设施予以一定的赔偿,最大限度保护农田。 (4)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安排施工程序,开挖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水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防止乱排施工废水;进行施工期水生生态监测,监测水体理化性质,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种群结构、生物量及分布情况、鱼类种类组成等。 (5)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 1)采取表层土剥离堆放,在弃土场周围采用相应水保措施设置截、排水沟等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利用表层土回填绿化等, 2)施工期间施工便道使用期间必须制定严格的生态环保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在施工便道红线外施工。 3)施工结束后,选用乡土物种对施工营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开展施工人员水环境保护教育,在施工营地及场所张贴环保措施说明;全路段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加强巡查。 (2)桥梁施工过程中,设置结构坚固且容积足够的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沉淀的钻渣及泥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进行永久处置。 (3)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沿线河流以及其他溪流等水体附近,避免筑路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造成地表水污染。 (4)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篷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5)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施工废水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在河流水体附近路段,生产废水经过相关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任何污水排入河流水体。 (6)对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合站沉淀池采用三级,每个沉淀池有效容积不低于15m3,沉淀池均采取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混凝土层的结构。 (7)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尽量集中于各路段处的维修点进行,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连同施工营地其固体废物一起外运处置。 (8)施工营地如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污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水体。施工人员就餐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汇同洗涤用水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回用作施工营地场地洒水或农灌,禁止外排,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全线共发现3处地下水井泉,水洞泉及梅老庄老寨寨脚饮用水水源以桥梁形式跨越,大西堡井泉以路基形式通过。对本项目沿线的井泉,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禁在井泉周边设置弃渣场、材料堆放;加强对井泉区域地下水的勘察,获取井泉区域地下水的详细水文地质资料,施工中注意避开井泉补给路径强烈的区域;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施工期不在井泉周边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尽量降低施工期间扬尘对井泉水质的影响;制定详细的供水应急预案,一旦井泉断流,即刻启动应急预案,保证周边正常供水不受影响。 5.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在敏感点附近采取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避免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爆破作业采取先进的工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在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200m以外,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应设置在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300m以外;散装物料堆存、运输时加盖篷布遮挡;施工便道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除尘,水泥稳定碎石料拌和等集中作业场地、弃渣场设置洒水喷淋设备除尘;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本工程线路两侧50m范围内敏感居民点路段施工时,应设置硬质防尘挡板,防尘挡板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生产生活营地食堂使用电等清洁燃料,同时应设置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75%,食堂油烟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的最为严重的是施工人员,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三)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营运期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 1)及时实施公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尤其应注意在景观敏感的跨越河流处采取相应的绿化措施,协调桥梁和河畔景观。 2)强化公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要求运输含尘物料的汽车应加盖篷布。 3)土地补偿措施及农田环境保护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执行。 4)公路绿化要认真贯彻保护耕地的有关要求,对公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在切实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工作的同时,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绿色通道建设。 5)施工期扰动破坏的农地及绿地在公路修建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复垦及补种。 (2)营运期动物保护措施 针对本项目动物保护重点在于兽类、两栖类和爬行类的保护,其中尤其是两栖类和爬行类行动能力较弱,在跨越公路时很容易被来往车辆碾压致死,应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在运行期频繁发生动物碾压事件路段考虑设置野生动物通道,帮助野生动物穿越高速公路;溢油和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营运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在跨桥两端范围内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等;加强车辆管理,保证上路车辆车况良好,危险品车辆上路接受安全检查,同时车辆上必须有醒目的装有危险品的标记,以便对其加强管理和监控。 2)在涉及跨河大桥路段设立禁鸣交通标志;禁止大桥维修和检查人员对动物栖息地产生新的破坏;加强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桥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造成河流生态环境污染。 3)运营期进行水生生态监测,正式投运后的第1、3、6年每年4-7月监测1次。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路面沉积物被雨水径流冲刷产生的路(桥)面径流污水等。本环评要求各沿线附属设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相应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附属设施周边道路洒水抑尘及沿线设施的绿化用水,不外排。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间,在沿线服务设施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生产污水集中排放至污水处理设施。注重服务区地表防渗措施,特别是污水排放、垃圾堆放地带应加强防渗措施。同时排污管线需符合标准,防止污水渗漏等情况。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相关要求对各区域进行防渗建设。其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位区域和事故应急池重点防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评价对推荐方案沿线营运中期因受拟建公路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提出了降噪措施。本评价除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角度考虑降噪措施的合理性外,还考虑声屏障为从传播途径上降噪,而隔声窗是从敏感目标自身上降噪,在技术经济都较为可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采用声屏障。经比选,本项目共设置声屏障21处4170延米,隔声窗7处约120户,并对沿线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考虑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沿线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议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这样即可以净化吸收机动车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粉尘,又可以美化环境,改善公路沿线景观。当由于路线较长,沿线区域地理特征变化大,建议在实际选用植物中应结合当地特点确定。 2)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3)高速公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物品需加盖篷布。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 (2)沿线设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设置的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的食堂须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的排放要求满足《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同时满足小型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中型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的基本要求,设施共计10套(其中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7处收费站各1套,共计10套)。 6.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在服务区、收费站(与管理分中心、养护工区同址建设)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桶和垃圾集中收集点,对工作人员及过往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化管理。本项目沿线设置了1处服务区(同侧)、2处停车区(两侧)、7处收费站,预计需要设置10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足够的垃圾收集桶。项目运营期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各附属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运送至临近的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处置。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1.设计期环境保护措施 提高在饮用水水源路段风险防范措施设计等级。 2.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在桥梁基础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按有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浆存储设施,废弃的钻渣严禁排入地表水体、冲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可设计临时堆放场进行临时堆存,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应定期将施工中的钻渣集中运送至水源保护区外指定的弃渣场地进行永久处置,避免导致耕地和水系污染。 (2)在路基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弃渣严禁堆入地表水体,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将施工中的废渣集中运送至水源保护区外的指定的弃渣场地进行永久处置,避免导致耕地和水系污染。并且应及时对临时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同时施工过程中注意工程过程中排水沟的设置,以及边坡的防护,防止进一步的发生水土流失等情况。 (3)本项目在经过水源保护区路段施工期污水、废水禁止排入水体。废水经过处理后进行回用。禁止在上述保护及径流范围区域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以及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区等临时施工场地。禁止在保护区水体内清洗施工机械。 3.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管理措施:项目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根据区域路网结构,尽量避免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水源保护区道路,推荐绕避水源保护区线路。危险品运输车辆需由交通和水源管理部门统筹协调,避免因车辆误入水源保护区造成的污染事故。 (2)警示措施:水源保护区内跨河桥梁共3座,设置减速慢行、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应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所有桥梁长度均大于200m,在桥梁两侧设立应急电话,同时在设计阶段加强桥梁照明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3)防撞墩及护栏:在经过饮用水源保护区段,设置加强型防撞护栏2630m(去除挖方路基段及大桥)。 (4)事故泄漏收集措施:本项目在水源保护区路段,采取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保护区外配备事故池,事故废水引至保护区外事故池,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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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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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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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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