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兴仁工业园区巴铃重工区(西区)公共渣场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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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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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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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工业园区巴铃重工区(西区)公共渣场建设项目 |
兴仁市巴铃镇易家寨村、小寨村 |
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景永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约30.76公顷,设计总库容约182.8万m3,有效库容约173.7万m3,设计采用干式堆存,坝前排矿工艺,分区堆放,即S1、S2区。共筑初期坝、1#副坝、2#副坝、3#副坝共4座尾渣坝,坝型均采用透水堆石坝,外坡坡比1:2.0,内坡坡比1:1.75,坝顶布置5m宽马道。初期坝、1#副坝、2#副坝、3#副坝合围区域为S1区,设计库容约160.2万m3,为填埋电解锰渣40万吨/a;3#副坝及堆积边界圈定为S2区,设计库容约22.6万m3,为填埋碳酸钙渣17.5万吨/a。库内采用排渗盲沟+排洪竖井+污水涵洞排洪,库区周边采用截洪沟排洪。渣场等级为四等库,防洪标准按200年一遇洪水(P=0.5%)设计。项目运营期采取一次性建坝铺膜再开始堆渣,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渣自行用汽车运输至渣库。工程总投资63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21.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4.0%。 |
(一)地表水 施工期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改良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土地农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清洗。 运营期渣场采用雨污分流措施,截洪沟以外雨水经截洪沟收集,通过消力池后经清水涵洞自然外排。截洪沟以内雨水通过竖井排入污水涵洞与排渗盲沟的渗滤液一并进入调节池储存,然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调节+还原+中和+初沉+曝气+二沉+深度除锰+吹脱除氨氮+反渗透的组合处理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尾水优先回用于渣场防尘、绿化等,剩余尾水通过3.8km管网排入巴铃河。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土地农肥。 (二)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重点突出水质安全的防控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渣场采用1.5mm膜作为防渗主材,防渗范围覆盖堆存区及回水池的全部区域。并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三)大气污染 施工期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设立不低于2.0m高防护挡墙(围挡施工),特别是居民点附近施工,辅以洒水抑尘;针对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行驶扬尘,可采取降低车速,速度不宜大于15km/h、运输车辆合理装车,渣土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运输。并在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处设置1个洗车槽冲洗车轮,抑制车辆运输粉尘和运输中的二次扬尘。对临时开挖土石方堆放点及弃土场进行洒水或加盖防尘网减小堆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尽量减少施工过程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渣场采取均匀放矿、分区堆存、分区作业,边填埋边覆土绿化的堆存方式,并对作业区域设置洒水车洒水抑尘,运渣车辆低速行驶,并配备雾炮机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扬尘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高效密闭氨氮吹脱塔+氨气吸收塔循环系统,吹脱吸收塔为循环密闭系统,吹脱出来的氨气全部被硫酸吸收,生成硫酸铵,无氨气排放。 (四)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应停止施工。在满足施工质量及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性能好、噪声低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缓行,禁止鸣笛。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机械润滑,确保设备性能良好,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或机械故障而增大设备噪声,减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运营期在进行设备安装时,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设置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降低振动噪声。渣场内推土机、挖掘机等经常维修,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操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佩戴耳塞、耳罩和其他人体防护用品。渣场夜间不进行摊铺、碾压作业,靠近居民点作业时严禁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同时在场区四周种树形成绿化带。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无废弃土石方。场地整理清理的表土可临时堆存于尾矿库中心的空置区域,该区域不进行渣体堆放,堆放的表土在封场后用于渣场覆土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产生的混泥土块,碎砖、渣土等施工废料建筑垃圾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机械维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单独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运行期消力池泥沙定期清理,堆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修复覆土。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调节池、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送尾渣库锰渣堆存区进行堆存。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暂存于污泥池,经干化后送尾渣库锰渣堆存区进行堆存。废机油和在线监测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土壤 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控”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和扩散等方面进行控制。应严格规范尾渣堆存的管理工作,同时对堆存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并对调节池进行重点防渗,阻止其污染物进入土壤,加强对库区排水管道的巡查与维护,确保污废水得到集中收集处理。 (七)生态环境 施工期应做好相应的挖填方平衡、边坡开挖和防护等,渣场两侧修建排水沟等措施。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划的用地范围作业,严禁超挖至基本农田范围。严禁在周边基本农田范围设置工便道、施工营地等。填方边坡可采取拱型骨架护坡,挖方边坡采取全浆砌护坡、锚杆框架梁护坡与SNS主动防护网防护,对可能产生滑坡路段设置抗滑桩,为避免填挖区域对景观及边坡稳定、生态保护造成不利的影响,施工方应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要求,对填挖区域边坡进行加强崩塌、滑坡路段的防护和排、疏、导工程。严格控制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填挖区域内植被尽量移植到其他区域,边坡挂三维网并喷播植草,减小裸露区域,最大限度的恢复施工造成的生态影响。 运营期加强渣场内扬尘防治措施,可采取洒水抑尘控制风力扬尘,减小扬尘对植被的影响。渣场作业尽量在昼间完成,避免夜间作业机械噪声、灯光等对周边动物觅食的惊扰影响。渣场位于农村地区,周边景观不敏感,加强库周绿化建设,可有效降低对周边景观的视觉的影响。对渣场周围进行绿化,在截洪沟与征地红线之间布设防护带,绿化时选择常绿、花期长、抗锰污染的植物。对渣库周边的荒地进行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作为绿化隔离带,减少锰渣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措施相结合,以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八)封场期环境保护措施 渣库使用到最终设计高程前1年,应进行闭库设计,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闭库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闭库后,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根据《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年5月1日实施)第十六条,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终止的,应当事先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进行环境修复。 (九)环境风险 加强渣场地质勘查,严格按照国家尾矿库相关规范设计,做好渣场排水,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渣场施工质量,运营期加强坝体监测,防止渣坝溃坝。加强污水处理站管理,做好日常设备检修,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当污水处理站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排水口,废水返回调节池暂存,并及时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修,待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转时,事故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巴铃河。加强渣场及调节池防渗设计,保证施工质量,加强运营期管理,严格按照评价设置的地下水监测井对渣场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防止防渗层破坏对地下水及土壤的影响。硫酸储罐区及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渗效果应满足等效黏土层厚度大于6m,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防止危险物质泄漏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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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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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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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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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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