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关寨镇猴子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2022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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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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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关寨镇猴子田煤矿(兼并重组)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关寨镇下麻翁村 |
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关寨镇猴子田煤矿 |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关于对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44号),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箐口乡猴子田煤矿(拟建规模60万t/a)属兼并重组后保留矿井,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以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208号《关于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箐口乡猴子田煤矿兼并重组调整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函》同意储量备案。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2〕169号《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路鑫喜义工矿股份有限公司六枝特区关寨镇猴子田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的批复》,同意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a,服务年限37.6a。项目建设符合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猴子田煤矿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1.4977km²,开采深度为+1200m~+200m。矿井工业资源/储量5305.2万t,设计资源/储量4182.96万t,设计可采储量3156.69万t,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服务年限37.6a。 全井田可采煤层12层(1、3、4、7、8、9、14、18、20、22、29、30),总厚度22.01m,煤层平均倾角58°~67°。矿井可采煤层为低~中灰、中高硫、中~中高挥发分、中高~高热值烟煤。原煤经筛分、人工选矸后全部送华润电力(六枝)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1579.9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855.4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0%。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 地表水环境: 井巷工程施工废水及工业场地施工废水经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的施工用水,多余的达标排放;建设期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施工场地绿化用水等,多余部分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从而减轻施工场地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 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同时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施工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 固废: 施工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不外排;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施工中做到不随意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场进行处置,不外排。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5个村寨中,社勒、天生桥、青杠林(外)位于矿区沉陷影响范围外,不受地表沉陷影响;下麻翁设计已留设保护煤柱,预测仅可能受极轻微损坏,房屋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村寨保护煤柱留设是合理的;下麻翁零散2户、猴子田、青杠林(内)共85户425人预计会受到地表沉陷影响,房屋破坏等级为IV级,需采取搬迁措施。 应特别注意观察道路、村寨及建筑物附近的山坡地表形态变化,预防各类型的地质灾害给交通和村民安全带来的破坏影响。矿井应建立地质灾害长期监测巡查制度,对可能造成居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灾害点进行监测或排除隐患。 2、土壤环境: 正常工况下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不涉及大气沉降、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事故情况下矿井正常涌水或煤矸石转运场淋溶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会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会增加;矿井污废水或煤矸石转运场淋溶水泄漏以点源形式垂直入渗进入土壤环境时,对污染源下伏土壤层会产生污染影响。通过采取环评要求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猴子田煤矿生产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地表水环境: ⑴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曝气+混凝沉淀+过滤(锰砂滤料)+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一部分经消毒后回用于井下生产及防尘用水、瓦斯抽放站冷却用水补充水、车辆轮胎冲洗补充水,其余部分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放水池排入花得河。环评要求业主兼并重组期间对原有矿井水处理站增加“煤泥压滤”工序,并新建一座采用“调节+中和+曝气+混凝沉淀+过滤(锰砂滤料)+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的(处理规模为2400m3/d)矿井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达到4800m3/d,满足矿井最大涌水量(4557m3/d)的处理要求。 ⑵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及新建的地埋式一体化除磷脱氮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场地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消毒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工业场地绿化、浇洒道路防尘用水等,其余达标后进入排放水池排入花得河。生活污水处理站总规模192m3/d。 ⑶工业场地修建淋滤水收集池(容积50m3),淋滤水收集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煤矸石转运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收集池(50m3)收集沉淀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车辆轮胎冲洗水经沉淀池(50m3)沉淀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 地下水环境: 场区做好雨污分流,杜绝场区地面漫流进入周边环境,场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危废暂存间、油脂库为重点防渗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场地淋滤水收集池等水池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GB18597-2023的要求,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并应满足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5、 大气环境: 原煤储煤场、临时矸石周转场采用棚架式全封闭结构并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原煤、产品煤运输胶带机走廊采用全封闭式,原煤振动筛设置密闭罩及喷雾洒水装置,煤矸石转运场采用洒水防尘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6、 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尽量将声源置于室内,按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 固体废物: 矿井运营期煤矸石优先综合利用,未能利用的送煤矸石转运场暂存。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经压滤后外售;废机油、废液压油、乳化液及在线监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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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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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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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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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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