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热电联产及配套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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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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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热电联产及配套项目 |
贵阳市开阳县永温镇 |
贵州开阳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
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已有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贵州安达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方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锂、磷酸铁以及储能电池相关产业的项目已落户在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内,湖南邦盛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锂、磷酸铁项目及重庆国辰科技有限公司的氯碱项目也即将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落户,企业生产所必须的热源需求对企业的及时落地及产能保证至关重要,因此亟需在工业园区考虑建设为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中心。根据《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热电联产供热规划》,拟在各耗汽用户项目中心地带建设工业园区热电中心,以满足各耗汽用户蒸汽需求,园区同步建设对应各企业的热力管网。项目由贵州开阳经开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项目建设场地位于开阳工业园区核心区内,总用地面积为25.5576hm2,本期建设规模3×4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50MW高温超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为提供热电厂运行可靠性,确保企业生产运行稳定,3台锅炉为2运1备。同步建设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SNCR脱硝(预留SCR)装置,配套建设烟囱高度为180m,年利用小时数7500h,项目热电联产热效率86.91%,热电比为441%。主要燃料为毕节地区的无烟煤,煤源有保证。 项目总投资1834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27%。 |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设备清洗等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位于开阳化工园区核心区收集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三级沉淀后进入铜鼓坝的污水管网。 2.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施工期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布置降低周边保护目标的影响,尽量白天施工,以降低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搅拌,土方方开挖,材料运输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队伍及管理人员生活炉灶排放的烟气。项目施工期设置围挡,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堆场洒水或加盖篷布,材料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车辆出场轮胎应冲洗。同时要求使用清洁能源以降低大气污染。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指定的单位承运至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营运期 1.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为酸碱废水、反渗透浓水、输煤系统冲洗水、脱硫废水、含泥废水、循环水排水、实验废水及非经常性的锅炉清洗水等。本工程设置1套10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站、2×10m3/h含煤废水处理站、2座350m3高密度絮凝沉淀池、1个脱硫废水预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烟道蒸发系统,经含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系统、含泥废水系统、酸碱废水处理、重金属工业废水等处理合格后的各种工业废水进入复用水系统。本工程复用水系统由复用水池、复用水泵、灰场喷洒水源泵、输送管及配水管网组成,主要供给输煤系统(输煤栈桥、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等)水力冲洗及防尘喷洒用水、煤场喷洒用水、斗轮堆取料机及叶轮给煤机用水、汽车卸煤装置喷洒用水、干灰场喷洒用水等。同时设设置2座1000m3非经常废水收集水池,可兼顾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全厂设独立的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集中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进入铜鼓坝污水处理站(近期已建设规模为2000m3/d,最终规划建设规模为10000m3/d,采用“水解酸化池+倒置A2O+高效混凝沉淀池”工艺)。 本工程将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分设工业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将电厂循环排水清净下水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并按“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原则进行,工业废水尽量复用于厂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不能复用的工业废水及浓盐水混合后达到入管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再进入铜鼓坝污水处理站处理。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本项目场地区域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汽机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池、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煤泥水处理站及复用水池、危废暂存间、综合水泵房等,防渗性能要求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为脱硫综合塔、脱硫循环泵、事故浆液箱、石灰石浆液间、灰库、渣仓等,防渗要求渗透系数K≤1.0×10-7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地下水选取Q23(谷基朵泉点)作为本项目跟踪监测点。 2.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从源头进购低噪设备、优化布置,风机口、排汽阀配备消音器,设备使用中注意设备保养以保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减少对外界的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脱硫法,设计煤种脱硫效率不低于99.58%,系统不设置GGH,不设烟气旁路,不采用炉内脱硫。 NOx防治措施: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分段燃烧技术,NOx锅炉出口浓度可控制在120mg/Nm3。采取炉内SNCR法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59%。 烟尘防治措施:2台炉2套除尘系统,每套除尘系统设置2电场+3袋场除尘方式,设计煤种总除尘效率不小于99.968%。系统投运率为100%。同时,协同处置除汞效率为70%。 粉尘防治措施:项目设转运站4座,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碎煤机室设置1座,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装置;项目原煤仓设置3座,设置3台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项目石灰石仓设置1座,石灰石仓库顶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灰库设置2座,灰库库顶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装置;项目渣仓设置3座,分别设置1台气箱脉冲布袋式除尘器,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布袋除尘器集气率按95%计,除尘效率按99%考虑。 本工程在脱硫设施进口、脱硫设施出口、脱硝设施进口和脱硝设施出口各设置1套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出口在线监测装置要与环保部门联网。项目共1根180m三套筒钛钢烟囱,每个排烟筒设置4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烟气流量、SO2、烟尘、NOx、湿度、含氧量。 运营期锅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限值;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标准。根据《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SNCR氨逃逸浓度控制在8mg/m3(干基,标准状态);石灰粉仓、灰库、渣库和碎煤机室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无组织排放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的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灰渣、脱硫石膏、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废收尘袋、石灰石破碎等收尘粉、净水处理站泥饼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 灰渣直接外运至综合利用点,事故灰渣送入园区统一的公共渣场。脱水后的石膏(表面含水率不超过10%)进入石膏贮存间用自卸汽车运至园区统一的公共渣场。原水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净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的垃圾填埋场;废机油、废润滑油统一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铅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理。厂内设一间40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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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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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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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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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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