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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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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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再生铝项目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经济开发区 |
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柱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再生铝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贵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经济开发区王庄乡铝精深加工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等级:本项目场址占地面积约111亩,总建筑面积38487.86m2,建设破碎生产线一套(撕碎机)、70t双室炉3台、45t双室炉1台、35t保温炉2台和20t保温炉1台,建成后年产铝合金圆铸锭50000t、铸造铝合金锭40000t、铝合金液60000t。
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3342.14万元;
建设工期:本项目工期为7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
(一)水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1.施工期 施工人员洗手、洗脸产生的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2m3)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可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10m3)收集施工人员如厕废水和洗漱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进入王庄乡污水处理站处理 2.营运期 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王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外排进入跳墩河。本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含钙、镁离子较高的浓盐水,该部分废水可直接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场地地基加固、建材运输装卸等产生的施工扬尘使周围大气中的悬浮物浓度增加,产生局部大气污染等影响。 对策及措施: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应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或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防治散落;施工现场应当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不定期的洒水清扫,减少扬尘。 建筑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席间临时围墙和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将工地与周围环境隔开;晴天施工时,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施工期建筑材料(主要是砂石料)的堆场应定点定位,尽量置于本项目征地范围内,减少物料起尘对人群的影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 2.营运期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各保护目标和区域网格点的SO2、NO2、HCl的小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各保护目标和区域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HCl、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的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各保护目标和区域网格点的SO2、NO2、PM10、PM2.5、二噁英、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的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 本项目破碎生产线单独设置一套除尘系统+22m高排气筒,再生铝生产线共设置2套活性炭注入+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系统,2套除尘系统共用一个26m高排气筒,渣处理间单独设置一套除尘系统+22m高排气筒。 1#~3#双室炉以及1#~2#保温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90%)由排风系统抽送至1#活性炭注入+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4#熔铝炉以及3#保温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90%)由排风系统抽送至2#活性炭注入+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排气筒排放;渣处理系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送至3#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22m高的2#排气筒排放;破碎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风系统抽送至4#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22m高的3#排气筒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噪声将对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昼间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50.1m范围内,夜间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281.6m范围内。从推算的结果来看,本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是装载机、铲土机、平路机,其它的施工机械噪声较低。为避免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应合理安排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场界四周噪声预测值昼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建成投运后,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对操作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佩戴耳塞、耳罩和其他人体防护用品。 同时在厂区四周种树形成绿化带,可使厂界噪声声级值降低。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及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设备、包装纸、塑料等包装材料等可利用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项目完成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料预处理杂质、废包装材料)均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合格产品重新投入熔化炉回用于生产;灰渣、室内沉降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生态环境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 1.施工期 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建设项目区域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土地占用的影响,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生态问题和水土流失问题。建设项目场地内设置有施工营地,位于项目规划的绿化区域。根据施工计划,绿化区域施工时段安排在施工后期,待所有工程建设完成后,再将施工营地拆除后进行生态恢复,因此,施工营地临时占用永久用地对施工建设影响不大。 2.运营期 运营期项目对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评价区域占地、区域植被、自然景观的影响等方面。占地影响是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之一,土地利用性质和功能被改变,该影响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工程建设占地范围内无珍稀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也无特殊的生态系统及生境分布。项目的实施对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完整性、野生动植物资源量及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等方面影响均很小。 本项目应按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最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执行,减轻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产生的水土流失。 做好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处理和化粪池的防渗处理,防止污废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工程应考虑在厂区周围进行绿化,在截洪沟与征地红线之间布设防护带。绿化时选择常绿、花期长的植物,如六道木、用材植物类楠木和黧蒴栲、工业原料植物大叶樟和构树、园林景观植物小叶女贞、蚊母和牛耳枫和能源植物乌桕、光皮树和黄连木等植物,注意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的结合。 本项目的生态保护措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措施相结合,以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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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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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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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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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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