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普安铅矿(延续)建设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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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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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安铅矿(延续)建设项目 |
普安县兴中镇 |
贵州省普安铅矿 |
南昌拓亮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省普安铅矿位于贵州省普安县县城北北东,平距约12km处,行政区划属普安县兴中镇(原罐子窑镇)所辖。 贵州省普安铅矿于2011年8月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山生产规模3万t/a、矿区面积6.3314km2、开采矿种为铅矿、锌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拾年,自2011年8月至2021年8月证号为C5200002011053220113424;开采深度:由1500m至1331m标高,共有24个拐点圈定,由于2016年该矿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时,相关部门发现该矿实际开采标高与《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标高不符,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月7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贵州省普安铅矿延期提交采矿权变更申请资料的函》(黔国土资矿政函[2019]10号)同意延期至2019年6月30日。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从2007年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仅有小山坡矿段在施工部分开掘巷道。 普安铅矿设置3个矿段同时开采,分别为立碑矿段、小山坡矿段及青山矿段。建设规模3万t/a,其中青山矿段生产规模为1.0万t/a,小山坡矿段生产规模为1.2万t/a,立碑矿段生产规模为0.8万t/a;服务年限:青山矿段矿山服务年限12a,小山坡矿段矿山服务年限10.4a,立碑矿段矿山服务年限6.3a。 普安铅矿青山矿段和立碑矿段采用浅孔留矿采矿法开采,小山坡矿段设计采用房柱采矿法开采。改扩建前后全部利用和改造改扩建原小山坡矿段的地面设施和井巷工程,新建青山矿段和立碑矿段的工业场地和地面生活设施。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048.73万元,环保工程投资898.7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43.87%。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要求先行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矿井水处理站的建设以及污废水回用设施建设。井下水处理站未建成前,修建沉淀池加药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可排放;施工场地生活污水进入先行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未建成前在施工场地设置旱厕,修建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生活污废水,生活污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复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 2、 大气环境: 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降低落差和喷雾降尘措施减少扬尘量;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他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对洒落的水泥等粉尘及时清扫。 3、声环境 施工中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 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由其清运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废弃的各种无毒建筑装饰材料纳入生活垃圾范畴管理;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等废物,采取分类回收,外售相关回收单位,其他不能利用的废砂石、砼渣等建筑垃圾应外运至当地合法弃渣场处置;施工结束后,业主应对各矿段工业场地周边进行绿化。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按设计要求留设露头、崩塌体、断层、采空区等保护矿柱。在重点保护目标附近设岩移观测点,并密切注视矿区范围内的陡崖及不稳山体的动态,严禁在其下侧新建房屋、保留住房和耕作,以免在山体崩塌或移滑时造成对建筑物及人员的伤害。因采动地表出现较大裂缝甚至塌陷坑时,应及时进行填平、夯实。矿山开采前企业需协调搬迁位于立碑II号矿体开采崩落范围之内的山腰(3户,14人)共计5栋房屋。 矿区开采后,对当地的土地利用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林地做好生态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及运营管理,加强各工业场地绿化,落实生态综合治理方案。 2、土壤环境: 加强对工业场地“三废”管理,尤其是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加强对排水管道的维护,确保污、废水经排污管道排入河流,严禁处理达标的污、废水随意漫流排放。加强场地淋滤水收集,避免污、废水入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3、地表水环境: ⑴青山矿段矿坑正常涌水量647m3/d,最大涌水量2705m3/d,小山坡矿段正常涌水量447m3/d,最大涌水量1860m3/d,立碑矿段正常涌水量361m3/d,最大涌水量1512m3/d,矿井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Pb、Zn和石油类等。矿井水处理站拟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青山矿段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120m3/h(2880m3/d),小山坡矿段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80m3/h(1920m3/d),立碑矿段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70m3/h(1680m3/d),矿井水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Mn、石油类指标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Fe指标浓度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3中一级标准,出水水质中SS含量≤20mg/L,经越域排放排入铅厂河。具体排水方案为:立碑矿段、小山坡矿段和青山矿段三个矿段独自修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青山矿段设置1个矿井废水总排口排入铅厂河。具体排放路径是:立碑矿段处理达标的矿井水经水池1(池底标高1648m)收集后经管道自流进入小山坡矿段副平硐工业场地北侧450m高地处设置的水池2(池底标高1638m),在该处设泵房将水池2的水泵提至小山坡副井工业场地设置的水池3(池底标高1685m),该水池水自流至设置在主平硐工业场地的水池4(池底标高1660m),水池4同时接纳小山坡矿段处理达标的矿井水,水池4的水自流进入设置在青山矿段的水池5,水池5同时接纳青山矿段处理达标矿井水,水池5(池底标高1627m)的水排入铅厂河。 ⑵青山矿段、小山坡矿段和立碑矿段生产、生活污废水产生量分别为4.07m3/d、5.89m3/d和3.47m3/d,处理规模分别为5m3/d、8m3/d和5m3/d,处理工艺采用具有脱氮除磷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净水器+消毒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水质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经处理且消毒后达到井下防尘洒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不外排。 ⑶矿山工业场地实行雨污分流。青山矿段主平硐工业场地收集后的场地初期雨水经自流进入1座30m3的淋滤水收集池,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小山坡矿段主平硐工业场地收集后的场地初期雨水经自流进入1座100m3的淋滤水收集池,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立碑矿段主平硐二号工业场地收集后的场地初期雨水经自流进入1座30m3的淋滤水收集池,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4)环评要求青山矿段和小山坡矿段废石场四周设截排水沟,废石场下游设置拦渣坝,环评要求在青山矿段废石场拦渣坝下游设置1座22m3的淋溶水收集池,在小山坡矿段废石场拦渣坝下游设置1座31m3的淋溶水收集池,用于日常废石堆场的防尘用水,不外排。 4、 地下水环境: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机修车间(含危废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淋滤水沉淀池、废石场淋溶水池、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站、浴室等为一般污染防渗区,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性能要求;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5、 大气环境: 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采暖采用电能。工业场地建设围墙,对场地非硬化地面进行绿化;堆矿场采用三面围挡棚架式半封闭结构;装载作业尽量降低物料落差;装卸、运输均采取喷雾降尘。 6、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房、机修车间、通风机等,建设单位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7、 固体废物: 施工期掘进废石全部用于建设期场地回填,运营期采掘废石全部运往废石场堆存。矿井水处理站泥渣经脱水干化后运往附近的铅锌矿选矿厂洗选,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垃圾收集点,由其清运处理。项目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废机油、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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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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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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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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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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