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市绿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资源综合利用10万吨铝灰渣优化升级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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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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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资源综合利用10万吨铝灰渣优化升级项目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三岔镇庆远社区寒婆岭 |
遵义市绿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本项目为承接现有项目,共同完善危废废铝灰处置生产线,建设工艺主要为利用现有项目产生的87994.967t废铝灰,通过水解工序,脱氨除氟工序后形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两条生产线,占地面积约2500m2,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生产设施建设内容为水解反应槽、固氟反应槽、板框压滤机等,环保设施建设内容为三级脱氨塔、布袋除尘器、循环水池等,辅助设施建设内容为导热油炉房、二次铝灰仓、石灰仓、氟化钙库房、高铝料库房等,建设完成后年产高铝料128682.047t,副产稀氨水(20%)31920.4t/a,氟化钙3317.4t/a。 主要原辅料为二次铝灰87994.697t,氧化钙2126.67t,燃料主要为天然气。 |
一、主要生态影响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会产生一些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在施工期间,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等。 ①严格控制项目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②避免高填深埋,做到少取土,少弃土,少占地,搞好挖填土方平衡,最大限度的减少临时用地。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地块内原有的地形地貌,在尽量少破坏原有生态的基础上营造优美的厂区环境。 ③在施工中,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土方填挖应尽量集中和避开暴雨期,并争取土料随挖随填、随填随压,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 ④施工中形成的新生面(如场地边坡等)采取截水(洪)沟,护坡和修筑挡土(渣)墙,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场内裸露地面进行整治,加强绿化。 营运期: ①按照本报告书污染防治措施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对颗粒物、氨等污染物控制和废水、噪声、固废等处置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厂区绿化措施,改善景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种植浓密的绿化隔离带,宜选择水杉、悬铃木等对污染物有较强吸收能力的乔木类植物。 二、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期汽车尾气、施工机械等会产生PM2.5。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亦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为减少施工扬尘及PM2.5对环境的污染,建议选择施工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在施工期就要修建临时道路,保持车辆过往的道路平坦并经常洒水;禁止在大风时进行装卸和搅拌作业,施工单位对物料的运输、堆放等应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如必需露天堆放,应加盖篷布;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外泄;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洗车槽等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撒漏或者扬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要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做到施工完场地清。 (2)废水 1)施工期的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居民,如厕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等如厕条件,施工生活污水不外排。 2)施工废水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水和施工车辆冲洗水 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引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应建隔油池,防止含油废水和泥砂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影响。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5m3),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回用水。禁止项目生产废水排放进入周边的农灌沟。 因此,上述施工期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废水经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确保施工期废水不会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减轻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 (3)噪声 ①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执行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 ②施工机械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对于此类情况,一般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 )或对各种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加以适当调整。 ③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④考虑到项目施工期间工地来往车辆行驶可能会对沿途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次评价建议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扰民。 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需征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同意,并告知周围居民,取得当地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4)固废 ①本项目产生的土石弃渣主要来自于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项目总平面布置因地制宜按高程布置,土石方量也相对较少,可以做到厂区内平衡,无弃渣排放。 ②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园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 ③废油漆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废弃钢材、设备包装物回收外卖废品公司。 三、运营期 1、废气 ①导热油炉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为99.5%,处理过后的烟气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标准后达标排放。 ②水解槽产生的氨气全部收集进入氨水制备工段,经过三级脱氨塔进行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中表4排放标准。 ③雷蒙磨机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80%)+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由现有配套排气筒排放(有效高度15m),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值。 ④雷蒙磨机产生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配套排气筒排放(有效高度15m),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标准值。 ⑤料仓颗粒物设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水解槽产生废水经过固氟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解工段。 生活废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然后排放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回用。 3、噪声 ①设备噪声经过减震、厂房隔音,建成后厂界的昼间及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的限值。 4、固废 ①建设单位修建氟化钙库房,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修建,炉灰渣可收集暂存于导热油炉房内,但需待其冷却后,采用编织袋进行封装,避免其大风天气扬尘。 ②生活垃圾应袋装,集中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③废机油、废矿物油经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的进行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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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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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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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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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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