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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月0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04 09:0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h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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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042021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

贵州省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

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拟新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厂址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15.7027公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20]1021号文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采取煤电一体化方式实施煤电联营。

本工程拟于2020年具备开工条件,2022年底1号机组投产,20236月底2号机组投产。本工程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部分由建设单位单独委托,不在本工程评价范围内。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1.主机:本工程2×660MW容量主机选用主机参数28MPa/600℃/620℃的新一代高效一次再热超超临界机组,配1×1902/小时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

2.水源:本项目生活、生产用水取水水源为响水水库,取水口设置于小雨谷水电站尾水排放口,取水管线长16KM。采用循环供水系统,设计取水量2690m3/h,年取水量约1345×104m3/a,一台机组配一座有效淋水面积8500m2的冷却塔。

3.煤源:年耗煤量326.12×104t/a,马依煤矿贫煤为主供煤,以集团内其他煤矿和部分地方煤矿为辅供煤,本工程燃煤铁路年运输进厂煤量按100~250t/a考虑,公路运输230t/a,设置1座干煤棚全封闭斗轮机煤场。

4.启动锅炉:本工程设置135t/h容量的燃油启动锅炉,设置少油点火系统。燃用0号轻柴油,燃油系统设置2×500m3的拱顶罐,厂区油罐最大储油量为850t

5.灰场:采用厂址东侧的四棵树灰场,距厂址直线距离约0.6km,当四棵树灰场贮灰高程达到1430m标高时,库容约506.4×104m3,可满足电厂项目机组存放设计灰渣和石膏约2.8年。

6.电气出线:出线电压等级为500kV,出线2回,接入至东北距电厂约40km的普安电厂。

7.道路建设:运煤及人流进厂道路从厂区东南面的247县道引接,长度约1750m。运灰公路长度约2.5km,其中已建乡村道路约0.2km,新建运灰道路长度约2.3km

8.拆迁安置:本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居民拆迁为灰场占地,四棵树全部拆迁,共4265202人。无环保拆迁。

(一)施工期

1)生活及工业锅炉必须采用相应的消烟除尘措施,使其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据天气情况及时洒水,以防止建筑场尘及不良气味的产生。尚未清运的渣土要经常洒水,装车过程中也应对渣土洒水,装车不要超载,并盖以帆布以防运输过程撒落地面扬尘。施工区界用尼龙布遮挡,这对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有明显作用。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和噪声对厂区附近居民的影响。

2)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如用于场地的洒水等),泥浆用车运至专用建筑施工渣场。加强施工中油类的管理,减少机械油类的跑、冒、滴、漏。施工场地用水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施工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就地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就近排至雨水排水系统;厂区内沿主干道敷设雨水排水管道,收集后排至厂区附近排洪沟。

3)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对其作业时间加以严格控制,使高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的影响,达到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必须时对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电锯设置隔声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特别要控制夜间的噪声,避开在夜间开空压机或其它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严禁车辆进出工地时鸣笛,严禁抛扔钢筋等。施工现场噪声应控制在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内。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加强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要全面推行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以及排污收费制度,对废物的产生、利用、收集、运输、贮存、处理等环节都要有追踪性的帐目和手续,并纳入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根据其毒性性质分类贮放,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必须设置专用堆放场地,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禁止将其与非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混杂堆放。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工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安装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简称SCR)脱硝装置,每台锅炉设两台两电三袋的电袋除尘器,采用1炉双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气最终经24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两台炉合用一座钢筋混凝土外筒单钢内筒烟囱,二炉配一内筒,烟囱高240米,烟囱钢内筒出口内径10.7米。

2)利用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的协同效应,脱汞效率不低于70%

3)本工程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在脱硫设施进口、脱硫设施出口、脱硝设施进口和脱硝设施出口各设置2套。

4)汽车卸煤自带喷雾抑尘装置,厂内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式条形煤场。输煤带式输送机的栈桥封闭。本工程输煤系统在所有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原煤斗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6%),在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皮带导料槽内及原煤斗落料口处设置微雾抑尘装置,设置高44m排气筒。

5)本项目设3座灰库,每座灰库顶部均设有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效率在99.6%以上,设置高33m排气筒。

6)本项目设2座渣仓,每座渣仓顶部均设有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效率在99.6%以上,设置高30m排气筒。

7)脱硫系统的石灰石仓顶部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超过99.6%,设置高40m排气筒。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电厂厂区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做好厂区内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对生产设备和管道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设置生活污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含煤废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灰场排水主要是暴雨时灰场雨水处置及排放系统。

2)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5t/h;含煤废水处理能力2×20m3/h,处理工艺采用电子絮凝处理工艺;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h,设置容量为2×3000m3的工业废水池;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出力为20m3/h;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出力为5m3/h。厂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仅有循环水系统部分排水199m3/h经循环水一般排污口排入小黄泥河。

3)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及导流切换系统,与初期雨水收集池(1000m³)联通;设置煤场雨水收集系统至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柴油罐区初期雨水回收至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全厂雨水由雨水排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小黄泥河,设雨水排放口。

4)灰场场内设置竖井-卧管-回收水池,竖井少量灰场渗漏水及库底排渗系统的水通过卧管排至回收水池,回收水池与消力池采用合建形式,总体尺寸为长50m,宽40m,净深6m,采用现浇钢筋砼水池结构,两边为消力池,尺寸为2个长50m,宽10m,净深6m,中间为回收水池,尺寸为长50m,宽20m,净深6m,容量为6000m3,回收水池按照重点防渗去区进行防渗,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且水池内表面涂刷防水涂料。竖井的少量渗漏水及库底排渗系统的渗滤水均通过卧管排至坝前回收水池,回收用作灰场洒水碾压用水,不外排。暴雨形成的灰场排水采用灰场蓄水调节库容与下游回收水池共同存蓄的方式,洪水来临时通过封堵场内部分排洪竖井窗口将大部分水量留着库内,利用下游回收水池逐步处理库内雨水,设置pH调节处理装置,水质检测设施,灰场排水经处理达标后经一般排放口排入小黄泥河。

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检修油箱、燃油泵房、油罐、高密度沉淀池、工业废水处理站、含煤废水处理、沉煤池、事故油池、含油废水处理、推煤机检修车库、脱硫吸收塔、石膏排出泵房、石膏脱水工艺楼、脱硫废水处理站、检修维护间及材料库、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2)灰场防渗采用单层防渗系统设计,防渗结构的层次从上至下为防渗层(含防渗材料及保护材料)、基础层、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灰场防渗层的防渗材料采用HDPE土工膜,土工膜压实保护层采用粘土,灰场初期坝上游边坡设HDPE防渗土工膜,灰场防渗层下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由排水盲沟组成,场内地下水通过地下水导排盲沟引入施工场地底部排水褥垫层,最终排出场外,不设置导气系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11)和《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 52/ 8652013)要求。

在厂区及灰场周边设置9个长期监测孔,用于监测场地内及影响范围内地下水,长期监测孔的监测项目包括水位与水质动态。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要求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产品噪声标准,汽机、励磁机等均由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送风机、一次风机进口,锅炉安全阀排汽口等处安装消声器,露天的风机和泵设置降声罩,采取防振、减振、隔振等措施。控制室设置隔音前室,隔音走廊,用吸隔音材料进行处理,主厂房控制室采用双层隔音门及隔音玻璃。汽机房、空压机房及电除尘控制楼、浆液循环泵及氧化风机房、碎煤机室、石灰石制浆工艺楼、石膏脱水工艺楼、循环水泵房等辅助厂房采用隔声门窗,进排气口设置消声器。

21#锅炉(靠近煤场)及炉后、除尘器、引风机区域南侧利用锅炉框架铺设复合吸隔声板,长度233m,高度14m,设置隔声门窗及进风消声器。2#锅炉(靠近冷却塔)及炉后、除尘器、引风机区域北侧利用锅炉框架铺设复合吸隔声板,长度242m,高度14m,设置隔声门窗及进风消声器。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铁路运输外售,不能外售时采用汽车运输至干灰场碾压贮存。已签订供需意向合作协议,协议灰渣综合利用率为60.6%。协议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为100%

2)生活垃圾及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生活废水处理污泥一同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废水处理污泥、脱硫废水处理污泥用专用垃圾车运至灰场分区贮存;含煤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干化后掺煤入炉焚烧;净水站污泥与含煤废处理污泥一同干化后掺煤入炉焚烧。

3)危险废物: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管理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控制,电厂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厂内一间400m2的危废暂存间贮存废催化剂、一间40m2危废暂存间贮存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并按国家和地方要求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予以妥善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工程变压器设有贮油坑及排油设施,事故放油时,贮油坑内的油经坑底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量为60t,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收集及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稿).pd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pd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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