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湄潭县高台水库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湄潭县高台水库工程 |
遵义市湄潭县高台镇 |
湄潭县水资源服务中心 |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高台水库工程位于长江流域乌江水系湘江左岸的二级支流陶泥河中上游河段,坝址位于遵义市湄潭县高台镇,距湄潭县城26km,坝址地理位置为东经107°21′43″,北纬27°35′55″,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03km2,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3885万m3(1.23m3/s)。高台水库校核洪水位816.31m,总库容1360万m3;正常蓄水位812.0m,对应库容1020万m3,死水位786.0m,死库容60万m3,兴利库容960万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属中型。高台水库工程任务为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供水、工业园区供水及农田灌溉。解决高台集镇、新南集镇和高台镇高台村、陶仪村、河江村、窑上村以及新南镇石印村等5个村共计1.628万人、1.22万头大小牲畜和4万羽家禽的综合用水,设计年供水量191.7万立方米;满足高台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设计年供水量1385万m3;满足坝址下游1.38万亩耕地的灌溉需要,设计年供水量300.3万m3。 工程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水库枢纽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组成,输水工程由供水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其中: 挡水建筑物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由挡水重力坝段、溢流坝段和左岸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组成,坝轴线长159.0m,最大坝高56.5m,坝顶宽8.0m;大坝坝顶中段设泄洪表孔,长50.0m,为开敞式自由泄洪方式,溢流表孔采用WES实用堰,堰顶高程812.0m;取水兼放空建筑物布置在大坝左坝段,总长49.2m,采用坝式进水口,进口底板高程782.50m,可实现取水、生态放水等功能;供水工程包括供水泵站(含高台泵站、新南泵站、核桃坪泵站)、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等;灌溉工程包括灌溉管道、输水隧洞、管桥及其他附属设施。输水管道总长21.33km(输水主管长5.5km,供水管道总长10.62km,灌溉管道总长5.21km);输水隧洞为茶腊坡隧洞,总长2.3km;管桥2座,分别为灌溉输水1#管桥、灌溉输水2#管桥,总长46m。 水库正常蓄水位812.0m时,水库淹没总面积76.83hm2,其中耕地32.51hm2,林地27.71hm2;枢纽工程永久占地17.67hm2,其中耕地3.52hm2、林地10.77hm2;至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312人,搬迁安置人口189人。工程总投资52150万元,环保投资1291.2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48%。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文情势 施工期高台水库工程枢纽施工采用全段围堰、左岸隧洞导流的方式,设计导流流量为83.9m3/s。通过导流实现坝址上、下游的河流连通,其坡度为1.13%,以维持天然的河流生境特点。 经环评调查,坝址下减水河段无工农业生产及生活、航运、灌溉、河道外植被需水,主要用水是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维持河流水环境功能的用水量。根据Tennant法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为0.123m3/s;坝址处90%最枯月平均流量为0.212m3/s。经综合边角,本次环评确定以坝址处90%最枯月平均流量0.212m3/s作为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在蓄水至取水兼放空底板高程(782.5m)前通过临时提水泵站下泄0.212m3/s的生态流量,取水兼放空底板高程至783.43m时,通过临时提水泵站和生态放水设施下泄0.212m3/s的生态流量,之后直接通过生态放水设施下泄0.212m3/s的生态流量。 高台水库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库区水面面积、体积、水深及水面宽度均较天然情况下增加,流速减小,水体流态由急流转为缓流流态。水库具有多年调节,在多年平均条件下,坝前水位抬高约35m,水位变幅26m,主河道回水长度为6.2km,干沟支流回水长度约1.9km,大堰沟支流回水长度约5.4km,正常蓄水位下,河宽平均增加56.5m,水域面积增加0.63km2。高台水库工程运行后,坝址至湄江汇口的15.0km长河段将形成减水河段。环评计算,坝址处下泄流量为0.212m3/s的情况下,陶泥河坝下河段水质可达到Ⅲ类,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坝址处下泄流量丰水年月均流量变幅为-78.5%(9月)至-11.4%(7月);平水年月均流量变幅为-87.5%(9月)至-21.8%(6月);枯水年月均流量变幅为-64.5%(9月)至-29.8%(2月);多年平均月均流量变幅为-76.1%(11月)至-25.5%(6月)。 高台水库年输沙量为9270t,死水位以下库容60万m3,50年坝前淤沙高程782.33m,低于进水口高程782.5m和死水位高程786.0m,基本不会对取水口有影响。 (二)水温预测 环评采用α~β判别公式判别水温结构,α=2.86,高台水库水温为稳定分层型。坝前水温在12月至翌年3月分层情况不明显,水库水温垂向差别较小,基本呈混合型,4月至11月分层情况较为明显,温跃层多出现在水深5m至30m之间,其中8月份垂向温差最大,表层和底层水温温差最大达到14.99℃。本工程运行期间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生态流量,下泄水温为11.76至17.06℃,鱼类主要产卵季节(4至7月)下泄水温在15.97至17.06℃之间,坝址下游无集中的鱼类“三场”等鱼类保护目标,下泄低温水对坝址下游鱼类总体影响较小。 (三)水质预测 环评采用迪隆(Dillon)模式预测高台水库建成后库内总氮浓度为0.139mg/L,总磷浓度为0.00136mg/L,氮磷比为102.38,大于15,富营养化限制因子为P,参照“中国湖泊富营养化划分标准”,水库为贫营养。 水库蓄水初期,将使淹没的耕地内化肥、农药及有机物浸出,可能引起水体中某些污染指标含量升高,在短时间内会对水库水质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类影响会逐渐消失。 至设计水平年,库区无新增污染源。高台水库为河道型水库,环评选择一维对流推移质平衡方程进行水库总体水质预测,至预测水平年2030年,建库前后枯水期高台水库坝址断面COD的浓度分别是10.0mg/L和10.60mg/L,NH3-N的浓度分别是0.16mg/L和0.21mg/L,TP的浓度分别是0.03mg/L和0.04mg/L;多年平均流量COD的浓度分别是4.74mg/L和5.03mg/L,NH3-N的浓度分别是0.08mg/L和0.10mg/L,TP浓度分别是0.02mg/L和0.03mg/L。建库后库区总体水质稍劣于建库前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要求。 环评采用河流纵向一维连续稳定排放对流降解模型,分别对未落实《湄潭县陶泥河、流水溪、牛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2020-2030年)》提出的要求和落实了该规划提出的要求两种情形下,退水对退水区水质影响进行了预测,预测污染因子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两种情形分别是: 未落实规划,情形1:高台水库供水区域为高台集镇、新南集镇和高台工业园区,设计水平年,供水量为1877万m3,退水总量为642.7万m3,其中:新南集镇退水30.59万m3/a,至设计水平年,新南镇污水处理厂规划从500m3/d扩建至1000m3/d,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6%,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经由流水溪进入湄江;高台集镇退水35.49万m3/a,至设计水平年,高台镇污水处理厂规划从500m3/d扩建至1000m3/d,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6%,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金盆河,然后进入陶泥河;农村人饮退水66.22万m3/a、灌溉退水176.4万m3/a,通过现有金盆河等进入陶泥河(高台水库工程坝址下游);高台工业园区退水334.0万m3/a,至设计水平年,规划中的高台工业园区内设置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000m3/d,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牛场河,最后进入湄江。此种工况下,坝址上游流域和坝址下游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牛场河氨氮浓度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超标,分别超标1.34倍、7.45倍;流水溪河流域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超标,分别超标1.05倍、1.26倍、1.46倍;金盆河流域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氨氮浓度超标,超标1.18倍。 落实了规划,情形2:设计水平年,高台工业园区规划新建2000m3/d(73万m3/a)中水回用厂,总退水量569.7万m3。其中,新南集镇退水30.59万m3/a,高台集镇退水35.49万m3/a,农村人饮退水66.22万m3/a,灌溉退水176.4万m3/a,高台工业园区退水261.0万m3/a,上述退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此种工况下,各受纳水体的水质能满足地表水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其中,坝址上游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10.49mg/L、0.61mg/L、0.07mg/L;坝址下游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18.02mg/L、0.84mg/L、0.03mg/L;牛场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16.36mg/L、0.70mg/L、0.15mg/L;流水溪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17.39mg/L、0.88mg/L、0.17mg/L;金盆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为17.63mg/L、0.92mg/L、0.11mg/L。 (四)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占地、水库淹没将对评价区内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影响,造成植被面积损失126.41hm2,生物量损失约626.06t/a。水库淹没和枢纽工程占地损失影响的植被类型包括马尾松群系、柏木群系、粗叶悬钩子+马桑群系、山胡椒+马桑+荚蒾群系、丝茅群系、化香+马桑灌丛、冻绿+化香群系和农田植被等,受影响植被类型在评价区广泛分布,工程建设不会造成植被类型或群落的消亡,也不会造成区域生态景观体系组成和结构的不稳定。工程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施工噪声造成的惊扰、水库蓄水、土石方开挖、弃渣堆放等造成的生境占用和破坏以及可能发生的施工人员非法捕猎等。评价范围分布的鸟类飞行能力较强,工程建设对其影响很小,施工建设对动物的影响是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造成物种的灭绝和生态链的断裂。 大坝建成后,库区原有的河流将变成河道型水库,水面变宽,水流速度减缓,营养物质滞留,泥沙沉降,水体透明度增大,被淹没区域土壤内营养物质渗出,水中有机物质及矿物质增加,这些条件的变化均有利于浮游生物和底栖动物的生长繁殖;水库建成蓄水后,因库坝的拦截作用,在库尾、消落区和浅水地带的湿生环境将会增加,从而扩大了湿生植物的生存场所,使水生植物在种类组成上和群落结构上趋于复杂,在生物量方面也将处于上升趋势;高台水库建成后,库区水体体积及水域面积增大,水生生物及鱼类栖息、活动空间增大,伴随饵料生物生产力提高,整个库区的鱼类总资源量和渔获量均会升高;喜流水生境的鱼类因生存环境发生改变,资源量会减少。喜缓水和静水生活鱼类栖息、繁衍空间增大,资源量增多,可能成为库区优势种群。 (五)移民安置环境影响 高台水库规划水平年(2030年)搬迁安置人口搬迁人口189人,其中37人本组后靠安置,152人在高台镇安置点集中安置。本工程靠后安置的37人均分布于三联村的干庄组,位于贵州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范围内,同时也处在水库建成后将划定的高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内,环评建议全部在高台镇安置点集中安置。 (六)环境敏感区 高台水库工程涉及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实验区内占地面积61.31hm2,占用的主要为耕地和灌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主要的不利影响为工程施工。工程蓄水后的库区由原来的溪流改变为小型水体景观,该景观类型在保护区内分布较少,有利于提高保护区景观美学价值。。
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正确运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在施工活动集中的施工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材料运输采用密闭罐车,装卸、堆放应防止物料遗撒;尽早对地表扰动区实施植被恢复措施,防治施工扬尘;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砂石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有效收尘装置,减少粉尘排放量;在施工区、敏感目标分布区域控制车速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大坝枢纽基坑废水采取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坑水静置2h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和混凝土拌和;砂石加工系统修建沉砂池、沉淀池,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于混凝系统或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隔油材料处理后投加混凝剂,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回收的浮油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工程枢纽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2.5m3/h)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综合利用。供水管线工程区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收集施工人员入厕废水,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运转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通过上述措施,确保施工期外排噪声满足《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枢纽工程区弃渣产生量预计20.38万m3(松方),处置于大坝区弃渣场。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处理。施工期工程废弃物中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剩余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统一运送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含油棉、含油毡、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弃物,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在堆渣场,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竣工后对施工迹地采取植树、种草、复耕等方式进行绿化处理,以恢复工区景观和植被覆盖率。加强陆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严格把永久和临时占地控制在最合理、最小的面积,工程完成后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保护动物的栖息地。 6.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在湄潭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时,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设置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限制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施工区域,禁止施工人员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在征地红线内施工;施工便道在施工结束后需及时进行生态景观修复,使其与周边自然景观协调;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遮挡处理和植被护坡加固措施,通过人工辅助措施帮助生态化快速恢复;加强施工期生态监理与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委托环保咨询机构开展施工期的生态监理;委托具有生态技术能力单位定期开展施工期生态监测;)建设和恢复生态林地,积极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现有植被改造、改善植被结构,并且进行植被培育和抚育管理。 (二)初期蓄水 为防止水质污染,蓄水前应按照《水库库底清理办法》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出的污染物必须运出库区外处置,水库蓄水和建成后控制上游及库区污染,严禁设置各类污染源,从根本上减少入库污水量。 导流隧洞下闸封堵后,水库开始蓄水,期间通过提水泵站和生态放水管保障下游生态流量。水库水位775.0m~782.5m时段内,在取水兼放空底板高程处(782.5m高程)安装2台潜水泵、提水至取水放空并下放至下游河道;当水库水位高于取水口进口底板高程后,通过潜水泵和生态放水孔下放生态流量;当蓄水至783.43m时,直接通过生态流量管下泄不低于0.212m3/s的生态流量。 (三)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库区水质保护措施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定高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8〕29号)等规定落实水源地环境保护。 (2)工程管理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运行期工程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通过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优先用作农灌或绿化。 (3)受水区水质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湄潭县陶泥河、流水溪、牛场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2020-2030年)》(湄府函[2020]214号)的要求。强化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非点源治理及生态补偿力度,达到镇有污水处理厂、村有处理设施、户有处理手段;提高集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率,使污水收集率提高至98%;同时,加强中水回用,建设2000m3/d的高台工业园区中水处理厂;加强农村面源治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展绿色产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剧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沼气利用工程,实现农村散排生活污水削减20%,畜禽养殖污染负荷实现零排放。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库正常运行期,在取水建筑物的闸阀室内设DN300生态放水管,最小下泄流量为0.212m3/s,在生态放水管设置在线流量监控系统,以保证下游生态流量。 加强渔政管理,防止电、毒、炸鱼等事件的发生。为了有效保护水库生境和水生生态,建议通过购买鱼苗方式进行增殖放流活动,水库蓄水的前三年,每年放流中华倒刺鲃、鲢、鳙,每年放流数量是2000尾、4000尾、4000尾,三年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放流规划。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运行期在水库管理所内分散设置垃圾桶,并修建1座垃圾池,定期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其清运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高台水库工程运行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泵站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在业主管理营地内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时贮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该张贴危险废物警示牌和危险废物标签,进行防渗处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规章制度,定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落实自然保护区及附近区域的植被抚育管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受到影响的区域和植被,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生态恢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和林草地抚育管理;建设单位积极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并且委托具有生态监测能力单位,开展系统性的生态监测;本工程蓄水后,建设单位应该委托具有生态评估能力单位,定期开展生态影响跟踪评价;建议建设单位与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开展生态影响评估和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恢复和补偿机制。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 |||||
评估意见 |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