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遵义市播州区龙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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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遵义市播州区龙坪水库工程 |
坝址位于播州区龙坪镇小湾村,湘江右岸一级支流鱼剑河上游干溪河河段。 |
遵义市播州区水库建设和运行服务中心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龙坪水库工程主要任务是乡镇、工业供水和农业灌溉,水库建成后,将灌溉耕地5100亩,其中水田3074亩,旱地2026亩;灌区内农村人饮人口为8851人、牲畜7456头;喇叭镇乡镇供水人口10000人(2030年);并向苟江经开区(龙坪镇)微型企业孵化园供水。龙坪水库正常蓄水位891.5m,相应库容950万m³,水库总库容1100万m³。水库设计总供水量929.1万m³,其中乡镇供水量为56.9万m³,工业供水664.1万m³,灌溉供水量184万m³(P=80%),农村人畜饮水24.1万m³,下放环境量为184万m³。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龙坪水库工程由水库首部枢纽工程(大坝枢纽工程)、输水工程组成。首部枢纽布置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6m)+坝顶溢流表孔+放空底孔(管)+坝身取水管;输水工程为坝后取水+输水管线。工程取水口布置大坝上游面,输水线路起点位于坝后取水管出口阀室,采用重力式管道输水方式,设1条干管(长度为14.268k,含0.584km输水隧洞,管首设计流量0.619m³/s)、3条支管(园区支管长0.601km,设计流量0.259m³/s;喇叭支管0.303km,设计流量为0.026m³/s;红岩支管长10.389km,设计流量0.334m³/s),输水线路总长25.6km,为埋管布置。工程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68585.81万元。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水文情势影响 龙坪水库建成后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将使龙坪流量的季节变化和洪水过程受到人工控制,水库建成后,由于水位抬升,坝前水深增加、水面变宽、库区槽蓄量加大,库区原有河段被宽阔的水面所代替。水库建成蓄水后,由于大坝的阻隔,使水库库尾至库首之间的水体流速逐渐降低,库尾的流速近似于天然河流的流态,坝前流速极小,基本为静水状态,改变了水库库区的水文情势。龙坪在坝址下游约2.7km有支流龙坪坝汇入,其流量大于干溪河坝址处流量,加上沿线两岸的坡面径流补给河道后,能有效的减缓龙坪水库下游减水影响,将工程建设对下游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2.水温影响 龙坪水库建成后为分层型水温结构,在5-9月灌溉季节取水水温在18.5-25.6℃,因此本工程下泄水温能满足贵州山区灌溉水温要求。水库建成后在1~4月下泄水温为11.9~17.6℃,与河道天然水温基本相同,不会对鱼类的正常生长繁殖产生不利影响对鱼类生长繁殖影响相对较小。 3.水质影响 根据对龙坪水库总氮、总磷浓度的预测结果,水库蓄水后富营养化程度为贫营养状态,无富营养化趋势,则本工程建成后,水库不易发生富营养化。 本工程建成后,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并进行了上游生活、农业污染源治理,主要是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后处理,节水灌溉等,在污染源削减情况下,假设水库运行后,库区内不增加污染源,龙坪水库坝址处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 经环评预测,龙坪水库建成后,坝下减水段水体中COD、NH3-N和TP浓度略有增加,但水质依然满足Ⅲ类水质要求。运行期水库管理站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于降尘洒水或浇灌农田,尽量不外排。水库运行后采取持续下放0.058m3/s的生态流量。 4.退水影响 龙坪水库工程任务之一是向播州区苟江经开区(龙坪镇)微型企业孵化园供水,供水量为664.1万m3,其退水全部进入园区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鱼剑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至规划年2030年,《龙坪水库工程涉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8-2030年)》实施后,经预测表明,丰水年、平水年和枯水年条件下,接受本工程退水后,受纳水体鱼剑河水质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本工程集镇退水区范围为喇叭镇,涉及的主要河流为鱼剑河。退水区规划水平年污染源主要包括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点污染源主要包括城镇集中排放生活污水,面源污染主要包括散排生活污水、畜禽散养污染和农田径流污染。经环评预测,至规划年2030年,《龙坪水库工程涉及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8-2030年)》实施后,退水区各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能够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5.泥沙影响 龙坪水库取水孔进口底板高程866.5m,根据上表,水库运行50年后坝前泥沙淤积高程865.53m,低于取水孔进口底板高程866.5m。因此,水库运行期坝前淤积高程将一直低于取水孔进口底板高程,泥沙淤积不会对水库取水产生影响。坝址下游河段由于平时来水含沙量减少,在水库汛期泄洪时将受到水流的冲刷作用,冲刷区河段覆盖层被冲走,其总的演变趋势为河床高程逐渐降低。龙坪河道下部岩体为硬质岩,抗冲刷能力较好,河床段冲刷降低至一定高程后将会停止下降达到平衡。 二、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废水:向沉淀池内投入絮凝剂,静置、沉淀后,使废水满足综合利用的要求,用于混凝土养护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至渣场。 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在枢纽区砂石料加工系统旁设置生产废水沉淀处理系统,洗砂废水首先进入沉砂池,对大颗粒砂石及悬浮物进行沉淀,沉砂池设计两组,可交替清砂,并考虑可将装载机开进池子进行清砂。沉砂池出水进入YZJ高浊度废水净化器,净化器出水进入清水池,达标回用,不外排。净化器排泥进入沉砂池。 隧洞废水:采用二级沉淀池处理,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于生产。 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可回用于降尘洒水或浇灌农田,尽量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正确运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在施工活动集中的施工区采取洒水措施;建筑材料运输采用密封罐车,装卸、堆放中应防止物料遗撒;及时对渣场弃渣进行压实处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区、敏感目标分布区域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设置屏障进行隔声封闭作业;切割机、空压机等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分别置于机械加工厂房、空压机房内,设备房内设置吸声材料;在临近居民处设置禁鸣、限速警示牌;管线施工区,无法避开村庄时,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设置长度约2600m;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各施工区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3.1万m³(实方),回填总量为12.6万m³(实方),弃方总量为30.2万m³(松方)。均处置于弃渣场。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进行防护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弃渣等弃至河道、库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维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空压机废油、含油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和垂钓等活动;坚决制止库区、库周的森林资源滥砍乱伐、过量采伐等,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严格作好水土保持措施,开挖表土单独剥离堆放并做好防护措施,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二)蓄水期 为了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防止水质污染,满足水库供水功能要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规定,需对龙坪水库库区淹没范围进行库底清理。 库底清理设计应符合卫生、环保、劳动安全等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清理范围内的各种建(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应拆除,并推倒推平,对易漂浮的废旧材料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清理范围内的各种基础设施,凡妨碍水库运行安全的必须拆除,设备和旧料应运至库区以外。卫生防疫清理工作应在建(构)筑物拆除之前,并在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进行。库区内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应进行卫生清除或消毒。林地清理按林业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森林及零星树木应尽可能齐地面砍伐并清理外运,残留树桩不得高出地面0.5m;林木砍伐残余的枝桠、枯木、灌木丛以及秸秆等易漂浮物质,在水库蓄水前,应清理并采取防漂措施;农作物秸秆及泥炭等其他各种易漂浮物,在水库蓄水前,采取防漂措施进行处理。采用有效措施保证蓄水过程中下游0.091m3/s生态用水量。 (三)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采用设置在底孔后的DN200生态放水管,根据前述水库下游生态需水情况的分析,环境水下放量为0.058m3/s。通过生态流量监控设施以保障水库下游生态流量。 根据项目影响河段鱼类分布情况、重要性、苗种来源等情况,在影响水域近期放流黄颡鱼、云南光唇鱼。加强渔政宣传和管理,严格执行禁渔区和禁渔期。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龙坪水库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农林浇灌。 (2)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 龙坪水库属于中型水库,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的要求,环评提出如下划分建议: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及一级保护区水域外不小于200m范围内陆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及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和入库河流上溯3000m的汇水区域;准保护区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最终以省政府批准的本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为主。对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相关界牌、标识,界牌、标识需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置。 (3)加强水库上游污染源治理 龙坪水库库区属于典型的农村地区,在各居民点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的宣传活动,对各居民点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新建或改建当地居民的厕所,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大力发展沼气,防止雨季粪便大量流入水库而引起有机物指标及细菌指标超标;加强库周居民生活污染源治理,处理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污水,加强库周居民点生活垃圾管理,禁止乱扔和随意堆放垃圾,减少生活面源污染;对当地民众进行宣传,不使用含磷洗涤剂。合理使用农药和化肥。在当地农业服务技术中心指导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加强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治理 严格保护水库上游森林植被,提高区域森林覆盖率,同时建立水源涵养林,发挥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对25°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坡改梯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农田尽量实行水平梯田化,充分利用库周和两岸绿化带作为土地利用和水系间的缓冲地带和过滤带,提高土壤抗蚀能力,减少泥沙的淤积。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行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每天定时由地方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站处置。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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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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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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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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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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