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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
发布时间:2020-01-15 15:29:11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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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

毕节市七星关区

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12月,现有一条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燃油生产线(核准规模9600/年),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矿物油(HW08251-001-08251-005-08900-200-08900-201-08900-202-08900-203-08900-204-08900-209-08900-210-08900-249-08),厂区占地面积约10760m2,已建部分6206m2。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撒拉溪镇永丰村抬沙坝组。公司于201412月取得原环评批复(黔环审[2014]162号),20159月通过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验收(黔环验[2015]83号),201512月取得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GZ52040)。

公司因发展需求,拟扩大生产规模、改善生产工艺,利用现有生产厂区进行技改扩建,拆除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设备,新建一条3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生产线和一条年处置2800吨废滤芯、废油桶(壶)生产线。新建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生产线采用的主体工艺为高真空蒸馏结合蒸汽蒸馏生产工艺;分别经过废油预处理、反应搅拌工段、高真空蒸馏结合蒸汽蒸馏、冷凝冷却、降温冷却、过滤等工段,最后经过旋转裂解炉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和白土渣等进行减量化处置。生产原料为外购的废矿物油,包括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专用油等(含多氯联苯的废矿物油除外),年产粘度基础油23500吨,轻质燃料油3760吨、不凝气体1350吨,产品高粘度基础油产品执行《再生润滑油基础油》(T/CRRA 0901-2018)Ⅱ类基础油要求,轻组分燃料油执行《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燃料油》(SH/T0356-1996)中4#油的指标要求。新建年处置2800吨废滤芯、废油桶(壶)(HW49900-041-49)生产线,处置1000吨废滤芯、1000吨废油桶(铁质)和800吨废塑料油桶(壶),分别经撕碎、破碎、磁选分离和清洗,得到主要产品铁片和塑料,副产品废矿物油、废纸和废油漆渣等。本项目建成前将对原生产线的生产区进行拆除。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639.4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2.63%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CODBOD5。施工废水采用设置沉淀池加入絮凝剂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农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工程汽车排放尾气和装修带来的少量有机废气。针对施工扬尘,采取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对运输土方、砂石料等易产尘物料的车辆加强管理,车厢盖篷布,严禁超装、超速并经常对车辆进行清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施工应避开风速较大的季节;施工过程采用商砼,少用易产生粉尘的建材;粉状物料不得露天堆放,须加盖篷布。使用尾气能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施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室内装修应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中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必须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防止室内气环境的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装修结束后应加强以降低室内污染物浓度,减少室内装修污染物排放量,使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养护,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况。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本项目施工土石方产生量较小,不产生弃方。在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破坏,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对于场地开挖等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应妥善保存在厂区预留用地范围内,并采取覆盖等防尘、防水土流失措施,后期作为厂区绿化用土。对建筑垃圾应首先回收其中的可利用资源,如金属、木料等,对不能利用部分,应及时运输至周边合法的建筑渣土消纳场妥善处置。

5.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单位对现有厂区生产装置拆除前,应编制《企业拆除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进行实施,拆除完成后开展环保验收,并报并报地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来源于:导热油炉及加热炉废气、压滤机产品油废气和废滤芯、废油桶(壶)生产线废气等;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和厂区食堂产生的油烟。

1)导热油炉、加热炉烟气

本项目导热油炉和加热炉采用废矿物油处置时产生的可燃气体作为热源,不足部分采用柴油作为补充,其导热油炉和加热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塔吸附”进行处理(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60%),导热油炉和加热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经处理的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后经一座25m高排气筒排放。

2)压滤机产品油废气

废矿物油生产车间设置有4台压滤机,在过滤高粘度基础油时,会产生油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设计在生产车间采用集气罩,收集率达99%,收集4台压滤机压滤过程产生的油雾,采用一套“碱水喷淋+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工艺装置处置该废气,去除率大于70%,处理后尾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废滤芯、废油桶(壶)生产线废气

矿物油会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少量的破碎粉尘。项目生产线密闭性好,含油废物处置线产生的矿物油挥发废气和破碎粉尘经负压收集后拟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过115m排气筒排放。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营运时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处排放。

5)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废矿物油及成品油储罐在日常装卸及温度变化时所产生的大小呼吸,会排放少量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储罐外表采取喷涂银灰色或浅色涂层,以反射阳光,降低储罐内液体温度,减少挥发;在罐体表面设置喷淋水装置,可在气温较高时,通过喷淋降温,减少挥发;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减少设备、法兰、阀门等的跑冒滴漏等措施。确保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生产区采用钢架棚,增强通风效果;加强环境管理、绿化,确保不凝气体燃烧充分。确保废水处理系统恶臭气体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其中NH3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絮凝沉淀罐含油废水、冷凝含油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废滤芯、废油桶(壶)生产线清洗废水等。初期雨水暂存于初期雨水池(容积145m3)中,缓慢通入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设置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反应+中和破乳+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膜处理”工艺,规模12m3/d)处理,出水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表1标准后全部回用。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08m3/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池+格栅+调节池+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规模5m3/d)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消毒后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水质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以及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油雾脱除及烟气脱硫系统补充水,不外排。厂区内实施清污分流。

2)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管网。针对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防渗要求为: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为减小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混凝土内掺入抗裂型防水剂,池体内表面采用防水、防腐、防冲击、耐磨的环氧基面层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2cm/s)。针对预处理区、生产区,防渗技术要求为: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抗渗等级为P8;池内表面采用“玻璃钢布+玻璃鳞片涂料+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防腐工艺,玻璃钢布不少于5层,玻璃鳞片涂料涂层厚度每层不少于300um。针对储罐区,防渗要求为:罐区储罐等设备基础采用压实土+2mm厚高密度聚乙烯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上层铺设混凝土面层,并在储罐区外围设置围堰;针对污水管网,防渗要求为:污水管道尽量架空铺设,如采用地下管道,应加强地下管道及设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蚀、防爆材料,防治发生沉降引起渗漏,并按明渠沟敷设;厂区埋地管道防渗,需依次采用“中粗砂回填+长丝无纺土工布+电导膜+长丝无纺土工布+中砂垫层+原土夯实”的结构进行防渗。

一般防渗区包括:质检室、生产区外地坪、停车区、道路,防渗技术要求为: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防渗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的目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简单防渗区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等、绿化带。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根据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利用项目的布局、场区地下水流场及周围岩溶发育的环境特征,环评建议选取项目周边的S120S148S1333个井泉作为地下水监测井,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真空系统、过滤机、冷却塔、撕碎机、金属破碎机、磁选机、空气压缩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车间隔声和隔声罩等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噪声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厂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烟气脱硫处置污泥:烟气脱硫循环水池累积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固废,送周边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旋转裂解炉废渣底渣(HW18)、裂解残渣(HW08)、其他残渣(HW11)、废活性炭(HW49)、生产废水处理站底泥(HW18)、废油漆渣(HW49)、废纸(HW49)、废膜(HW49)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20m224m21座)。产生的废导热油(HW08)由专门的单位更换进行,更换的导热油作为本项目原料生产。除废导热油外,其余的危险废物必须交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板).pdf

评估意见

关于对《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黔环评估书[2020]1号.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毕节市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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