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0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铜仁市坝黄镇广龙坡铅锌矿(新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铜仁市坝黄镇广龙坡铅锌矿(新建)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07日-2020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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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坝黄镇广龙坡铅锌矿(新建)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卜口村 |
铜仁市坝黄呢哨铅锌磷矿厂有限公司 |
贵州中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龙坡铅锌矿(新建)位于铜仁市碧江区桐木坪乡卜口村境内,是由铜仁市坝黄呢哨铅锌磷矿厂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贵州省铜仁市坝黄镇广龙坡铅锌矿矿区范围的通知》(黔国土资审批函[2018]497号),广龙坡铅锌矿划定的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8975km2,开采深度:+560m—+406m标高,开采矿种为铅锌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规划生产能力为10万t/a。 《贵州省铜仁市坝黄镇广龙坡铅锌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已由贵州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完成,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自然资审批函[2019]103号”文对该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该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开采方案设计,矿区内共圈出一个铅锌矿(化)体(编号:Zn-1),呈似层状产于下寒武系清虚洞组第二段第二分层(∈1q2-2)灰色厚层藻泥晶灰岩中,底板高程在406.36~467.29m之间。本次设计共布置两个采区,矿山井筒(主斜井及回风斜井)南侧矿体为一采区、井筒北侧为二采区。采区间开采顺序为:首期开采一采区,接替开采二采区。采区内中段开采顺序倾向上为下行式,即先开采上中段,再开采下中段;走向上为后退式,即从中段端部向主运输平巷退采。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用全面采矿法进行开采,采场内留设不规则矿柱支撑顶板。矿柱不回收。矿山服务年限为19a。 矿山生产供电采用单回路电源供电,引自当地农网;同时配备一台150kw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热(电辅),供职工洗浴及食堂生活用热水。 广龙坡铅锌矿(新建)直接销售铅锌矿原矿,不洗选。 矿山在籍总人数90人,其中:井下生产工人55人,地面生产工人16人,管理人员12人,后勤人员7人。全员效率3.37t/人•天。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44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102.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18%。 |
(1)施工期: 从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土建到项目建成这段时间里,在开挖地基、场地平整、汽车运进各种建筑材料等施工作业过程中均有施工扬尘产生而污染周围环境;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为燃料燃烧后的产物,主要有NO2、CO及碳烃等,类比其它工程,NO2的浓度可达0.150mg/m3,影响范围在运输道路两侧200m以内的范围,影响较小。 本工程工业场地昼间施工对环境影响较小,但夜间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最远影响距离达到447m。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尽可能不用高噪声设备。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地面场地施工过程中将排放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碎砖、石、砼块等和各类包装箱、纸等,产生量较少。废弃碎砖、石、砼块等一般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一般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因此,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 要求尽早建设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在处理站建成前,施工期矿山排水主要是修建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要求优先用于施工用水及道路降尘,多余部分再排放。同时施工场地要求设置旱厕,施工人员污废水中少量食堂污水采用隔油池处理,日常生活污水也要求采用沉淀设施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用于施工区的防尘用水,其余可考虑用于农灌,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矿山新增面积不大,破坏的植被较少,无珍稀保护植物,因此项目施工对植被的影响不大,且施工结束搞好各场地绿化后,植被及生物量均可得到一定的恢复。 (2)营运期: ①地表水:工业场地建矿坑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6600m3/d;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消毒”的处理工艺,COD去除率≥85%,SS去除率≥90%,石油类去除率≥50%,Zn去除率≥80%,Pb去除率≥80%,处理后矿坑水(部分消毒)用作地面生产系统用水、井下防尘洒水、场地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等,其余达标排放。工业场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站规模为24m3/d;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COD的去除率≥85%,BOD5的去除率≥85%,SS的去除率≥90%,NH3-N去除率≥60%,处理后的污废水达标后排放。工业场地储矿场采用半封闭棚架式结构,同时对场地、道路进行硬化,并在场地四周设收集边沟,在场地低洼处修收集水池(容积60m3),场地初期雨水进入集水池,并泵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在废石场设截排水沟及挡渣坝,在挡渣坝下游设淋溶水收集池(容积:40m3),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泵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②地下水: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坑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面储矿场设置半封闭棚架结构,周围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矿石装车场地装车外运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区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废石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石可综合利用于建筑石料、建筑和公路用砂、制砖等,利用不完的在废石场暂存,暂存废石也应开展综合利用,尽量减少暂存量。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达标后(含水率≤60%)与生活垃圾一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矿坑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经干化后掺入矿石外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在工业场地内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共开展了两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报批阶段,进行了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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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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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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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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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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