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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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变更 |
遵义市红花岗区、播州区,贵阳市开阳县、乌当区、白云区和南明区 |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兰海国家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地处遵义市和贵阳市境内,包括主线和贵阳连接线。主线起点位于遵义市虾子镇青山,设青山枢纽互通式立交接遵义东北环及杭瑞高速思南至遵义公路,沿线经遵义市红花岗区、播州区,贵阳市开阳县、乌当区、白云区和南明区,止于贵阳下坝,通过枢纽互通接贵阳绕城高速西南环线和兰海高速贵阳至新寨公路,路线全长148.789km。另设贵阳连接线,起于本项目李资枢纽互通,止于尖坡,接贵阳绕城高速西南段和现有遵义至贵阳高速公路,全长16.743km,其中尖坡至培席段利用现有贵阳绕城高速改扩建约5.5km。 主线和贵阳连接线均采用设计车速10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m。 本项目主线和贵阳连接线全线设置桥梁42425.72m/119座,其中特大桥7323.05m/7座,大桥33697.02m/93座,中桥1405.65m/19座;设置隧道14029m/19座,其中长隧道6322.5m/4座,中隧道5494m/8座,短隧道2212.5m/7座。涵洞209道,设互通式立交16处、分离式立交49处、通道127道、天桥27座,设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匝道收费站12处。工程永久性占用土地1323.98hm2,各类临时性用地约359.57hm2。项目建设共拆迁建筑物211673m2。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242.62亿元。工程于2014年底开工,2018年1月竣工通车,建设期3年。 |
1、声、气环境影响回顾及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基本做到了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施工便道远离敏感点、夜间高噪声设备禁止施工等,同时文明环保施工,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并与当地政府沟通,以取得村民的理解。根据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总结报告,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本项目设计和实施阶段,沿线已设置106段声屏障,长度16650延米;对楠木渡镇敬老院已采取环保搬迁。本次变更环评,针对营运中期预测超标的点位提出补充声环境保护措施8处,均为声屏障措施。 对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定期跟踪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双龙寺、三岔镇仁寿小学、白果小学、同心、子园、毛狗田、翁荫、后坝、堰塘、新堡村、短冲、小寨。 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的餐饮应设置独立的专用烟道,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含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回顾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采用了较为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了沿线河流的水体功能,避免了发生污染水体事件,有效降低了公路施工对沿线水体和饮用水源地的影响。施工期监测结果表明,施工期所有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中仅有跨乌江桥位下游监测断面处在2016年第四季度(12月)SS监测值出现了轻度超标情况,其余监测因子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应功能标准的要求。总体来看,本项目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本公路沿线各种交通管理设施每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96.344t,生活污水如果不采取措施排放,将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附近水体产生明显影响。环评提出沿线乌江服务区、永乐服务区、火石坡停车区、永温互通收费站、禾丰互通收费站、永乐互通收费站等6处设施由于位于或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敏感水体,其生活污水需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公路沿线绿化、养护及场地清洁等,不外排。其余设施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根据自然受纳水体及周围环境选择排放或回用于公路绿化、养护及场地清洁等。 本项目涉及8处地表饮用水源地,跨越2条Ⅱ类水体河流,营运期路(桥)面降雨初期径流污染物可能会对地表饮用水源地及敏感水体的水质造成影响,公路运营期突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事故径流将会对水源地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3、地下水环境影响回顾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采用了较为有效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避免了沿线地下水水位或水质发生突变的事件发生,有效降低了公路施工对地下水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沿线涉及4处地下饮用水源保护区,营运期路(桥)面降雨初期径流污染物,可能会对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造成影响,公路运营期突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事故径流将会对水源地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风险。 本项目在K91+500~K91+900路段约400m路段穿越开阳县禾丰乡核桃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K112+200~K112+660路段约460m路段穿越乌当区新堡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经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沟通协商,这两处饮用水源取水口附近目前无可替代的备用水源,且目前贵州省暂无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计划。因此,取水口改移措施及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措施目前暂时无法实施。建议后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沟通,寻找备用水源,并且申请在后续贵州省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中,对这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将本工程调整到水源保护区范围外。 永乐服务区(K135+700)位于汪家大井地下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敏感建议在该服务区不进行加油站的选址和建设。其余两处服务区未来增设加油站时,应对加油站独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对加油站的选址进行充分论证,对加油站区域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及影响开展详细的评价。 4、生态环境影响回顾及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植被有一定影响,施工后期对边坡、互通区、服务区、收费站和临时用地均采取了植被恢复等生态补偿措施。沿线调查到距离线路较近的古树名木2株,均位于本项目红线外,施工期未对其产生破坏影响。但李资枢纽附近的高家寨的枫香树位于两处分幅公路之间桥下,目前生长正常,采光受到公路建设一定影响。 施工单位加强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施工期间未发现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动物的行为。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新修建施工便道长度163.72km,共计占地86.00hm2。 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123处。共占地118.20hm2。其中53号位于开阳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44号、46号、50号、90号、91号、92号、93号、95号、100号、101号、102号、114号、115号、116号、117号、118号、119号、120号、121号、122号、123号等21处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范围内,以上2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除部分移交其他单位使用外,其余大部分已平整场地恢复植被。评价提出应对以上施工生产生活区立即搬离拆除,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和植被。 项目沿线拟设置取土场20处,占地共计25.37hm2。本项目沿线所设取土场绝大部分为山包坡面取土,取土场原土地类型为林地与旱地,20处取土场均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合理。取土结束后大部分已采取绿化恢复或复垦,部分取土场需进一步采取植被恢复措施。 项目沿线初步选定了71处弃渣场,总占地131.62hm2。其中44号位于开阳省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53号位于香纸沟省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36号、37号、38号、39号、64号、65号、66号、67号、68号、69号、70号、71号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范围内,以上14处弃渣场大部分已平整场地恢复植被。评价提出应按照原环评要求对以上14处弃渣场立即搬离拆除,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和植被。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就弃渣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态修复方案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 上述临时工程恢复责任主体为工程建设单位和临时工程的使用单位,恢复时限以主体工程完全建设完成起18个月内完成相关临时工程的恢复工作。 5、特殊生态环境敏感区影响分析 本项目穿经3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和1处国家森林公园。其中,路线穿越开阳风景名胜区与原环评阶段相比基本一致,影响相近;路线穿越香纸沟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避开了原环评阶段穿经的特级保护区;路线穿经长坡林国家森林公园都拉景区,穿经长度相比原环评阶段减少200m;路线新增涉及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的相思河景区,路线K116+800~K117+000约200m经过边缘,规划为风景游览区,路线距离核心景区边界最近距离720m。总的来说,项目变更线路后对沿线4处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程度略有减缓,在做好相应生态保护措施后,生态负面影响可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随着项目的绿化措施逐步到位,生态负面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9处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2处有饮用功能的水库路段、上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路段及跨越2条Ⅱ类水体桥梁路段应加强桥梁照明设计、加强桥梁两侧防撞护栏的强度设计,并在桥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和限速牌,在桥梁两端设置应急电话,并安装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及时监控。为防止在桥梁上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装置,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事故池中,事故池中的废水须经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禁止向Ⅱ类水体排放废水。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2009)中关于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上述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收集池,经估算共需设置PVC收集管道26304.62m,连续防渗边沟56363.58m,收集池228处,总容积27646.44m3。目前部分措施已经实施,建设单位应在2020年实施完成其余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设置。 建设单位已编制《兰海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将事故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提高桥梁防护栏防撞等级。在桥梁路段设置减速等相关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1. 公示贵遵.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兰海高速公路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公参与情况.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jpg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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