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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凯里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t/a危险废物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29 11:33: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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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0月29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凯里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t/a危险废物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凯里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t/a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10月292019年11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凯里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t/a危险废物项目

贵州省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空地

凯里台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利用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现有的一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处置危险废物,建设每年5万吨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弃物接受储存、预处理、计量输送、入窑焚烧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本项目新建暂存库1个,危废接收、贮存、预处理系统车间3个,输送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入窑、入磨进料系统、化验室及污染治理设施)。依托水泥厂的熟料烧成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拟处置33类危险废物。

凯里台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凯里市发改局对凯里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00t/a危险废物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备案证明2019-522601-77-03-441163。

项目位于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650万元,占比8.13%。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液储罐区冲洗水、预处理车间冲洗水、渗滤液等,经收集后直接喷入水泥窑进行焚烧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为3704.75m3/a,小时处理量0.5m3/h,根据同类型项目运行经验,分解炉接受废水量不超过1.8t/h时对生产线无影响,煤耗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不会对水泥窑产生影响。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现状处理规模为3m3/h,实际处理量为1.8m3/h,有较大的富裕量,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m3/d,完全满足处理需要。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可用于厂区绿化、防尘洒水、危废场地的地坪冲洗。所以,本项目可以做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正常工况下,暂存库、废液罐区、预处理车间、无机车间废气均设负压系统,正常工况下,收集的废气进入水泥窑焚烧。非正常工况下,暂存库、废液储罐区、预处理车间废气经配套的应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5m高且高于周边建筑3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焚烧、碱性环境、SNCR脱硝系统、现有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增湿塔以及余热发电锅炉等降温措施后经98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水泥窑的热稳定性很强,在焚烧少量的危险废物时不会改变炉内的燃烧工况,焚烧废物不会改变原工程烟尘、NOXCO等因子排放的达标现状。水泥窑内呈碱性环境,焚烧产生的SO2HClHF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从而大大降低焚烧尾气中的酸性气浓度。利用SNCR脱硝系统进一步去除烟气中NOX,可使NOX达标排放。废物中的重金属元素绝大部分被固化在水泥熟料中。本工程尾气治理措施是可行。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设备相对于水泥厂而言,数量少、源强小。主要产噪设备包括:破碎、搅拌、各类风机、泵类等。本工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如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

在采取有效噪声治理措施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减少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液态危废预处理产生沉淀残渣、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送入窑焚烧处置,废活性炭、液态危废预处理产生沉淀残渣、不可重复使用废弃包装物全部作为危险废物进入回转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送现有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窑灰进行危废的鉴定,如属于危险废物不得掺入熟料中。如为一般固废Ⅱ类,掺掺入水泥中做混合材,但应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水泥产品中的氯、硫、碱含量满足要求,水泥产品环境安全性满足相关要求。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本项目为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危废仓库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在厂内存放时要有防水、防渗措施,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预处理车间地面、废水收集池等均须按照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避免废液、废水进入地下水和土壤。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凯里瑞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1).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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