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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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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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 |
织金县珠藏镇 |
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红岩脚煤矿位于织金县珠藏镇青山坝,距珠藏镇北东方向约3km,距织金县县城约20km。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1′50″~105°43′17″;北纬26°33′32″~26°34′59″。矿区南部有省道S209穿过,有三级公路与织金—贵阳、织金—毕节公路连接。矿井交通运输便利。 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位于织金县珠藏镇,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5]9号),兼并重组保留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拟建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配对关闭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长顺县仲元山煤矿(生产规模9万吨/年),红岩脚煤矿(兼并重组)矿区由11个拐点坐标圈成,面积1.6164km2,准采标高+1750m~+1325m。 红岩脚煤矿于2018年委托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说明书》,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18]82号)《关于对贵州新浙能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兼并重组)初步设计的批复》对开采设计进行了批复。设计中共布置有三条井筒,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及回风斜井,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 红岩脚煤矿此次兼并重组仅提高生产能力,井田面积未发生变化,目前矿井为生产矿井,地面设施均已全部建成,井下生产系统已形成,利用原地面工业场地地面设施、井筒及井下开拓系统改造完成本次兼并重组继续生产。 红岩脚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根据煤层赋存范围及各煤层间距,设计将各煤层划分为两个煤组,其中上煤组包含16煤、17煤和23煤,下煤组包含27煤、30煤和32煤,设计采用分煤组分水平开拓方式。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及各井筒,全井田设置两个开采水平,上水平为上煤组开拓开采,水平标高+1700m,下水平为下煤组开拓开采,水平标高+1550m,全井田垂直划分采区,分为两个采区,下水平划分为一采区,上水平划分为二采区。设计采区巷道位于井田中央南北向布置,两翼回采。 矿井原煤出井筛分后进入配套洗煤厂洗选,洗选后外运至织金发电厂(火电厂)。 通风方式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 生活水源取自风井场地北面约80m处的S1泉水,本矿井以该泉点作为饮用水源多年,水源充足水质较好,且无其他居民点饮用此泉点,不存在与居民争水的情况,该泉水经净化后可作为红岩脚煤矿生活用水。 主井工业场地生产、消防用水:矿井正常涌水量为60m3/h,最大涌水量为180m3/h;矿井井下水主要受井下人员活动及开采过程的污染,水中含有一定的煤粉,岩粉及轻度的有机污染。经处理达标后,可作为矿井地面、井下生产、消防用水。 矿井电源一回引自110kV织金变电所,电源线路4.5km,电压等级10kV,导线型号:LGJ-185/35;矿井电源二回引自珠藏35kV变电所,电源线路5km,电压等级10kV,导线型号:LGJ-185/35。矿井双回电源能满足矿井供电需求。 矿井在籍总人数216人,出勤人数112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71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8人;管理人员7人;服务人员11人;其他人员5人。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1822.5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54.25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08%。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目前施工期还未开始,评价要求矿井建设期由于矿井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尚未完善,难以集中处理并排放,这些污水如果不做处理直接排放,将随工业场地地面漫流至周边农田,从农田造成一定的影响,评价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要按地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避免任意排放。评价要求施工期井筒少量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采用原红岩脚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防尘,不外排。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已建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60m3/h,满足正常涌水量处理要求,处理工艺为:采用中和调节池+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工艺;评价要求矿井运营后期增建一套处理规模为120m3/h,处理工艺与原矿井水处理站相同,以满足最大涌水量处理要求。处理后水质达到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DB12/52-1999《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经消毒处理后的矿井水能够满足《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GB50215-2005)要求,部分(1309.95m3/d)回用于工业场地生产用水,剩余部分(130.05m3/d)与生活污水一同通过排入工业场地南侧黄家河,矿井水复用率为90.79%。 红岩脚煤矿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95.89m3/d,矿井在工业场地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一体化脱氮脱磷设备处理,规模为96m3/d(4m3/h),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的生活污水与处理达标的矿井水一同通过排入工业场地南侧黄家河。 地表水预测结果表明,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黄家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下,对黄家河污染影响较大,污废水事故排放情况下,对黄家河污染影响较大,评价要求矿方保证矿井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行,杜绝事故发生。 此外,评价要求在地面储煤场四周设排水沟,并在工业场地设置100m3冲刷水收集池,将场地冲刷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排矸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池(200m3)收集沉淀后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仅少量淋溶水通过排矸场底部入渗,但经土壤过滤、弥散和吸附后入渗,入渗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矿井建成后,16号煤层开采后的导水裂隙带不会穿破龙潭组,未到达峨眉山玄武岩组,因此,矿井开采对龙潭组(含煤地层)含水层影响较小,对峨眉山玄武岩组地下水影响较小。 ②矿井排水造成的水资源损失量为1440m3/d,通过矿井水的资源化利用,可最大限度减少开采造成的地下水资源损失。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矿井施工期施工废气、扬尘可能会对施工场地周边的村寨产生一定影响。 工业场地等施工道路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装、运、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防尘等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治理措施: ①原煤出井至筛分选矸车间皮带运输、转载站、原煤储存、装车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为有效地控制这部分煤尘,目前矿方已建成半封闭棚架式储煤场设,地面硬化,辅助装车时四周采取密闭建设同时设喷雾洒水及绿化防尘措施;储煤场地及装车场地地面硬化处理,装车点密闭建设同时设喷雾洒水措施;转载站四周喷雾洒水降尘;胶带运输机布置在封闭式栈桥内;矸石卸载点密闭建设、地面硬化,喷雾洒水降尘。生产时降低装卸落差,减少扬尘产生,降低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②矿井煤炭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运煤公路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井新增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必要时采用移动声屏障,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环评要求在非申报及公示情况下夜间禁止施工。 营运期: 施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井施工期昼间、夜间施工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点有一定影响。本工程施工中,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设施隔声,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噪声影响及防治措施: 红岩脚煤矿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水泵、筛分车间、压风机房、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瓦斯抽放泵,主要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及处理方式: 矿井建设井巷工程施工产生的掘进矸石主要用于场地填方,剩余部分运至排矸场堆弃;弃方中土方主要用于废弃场地土地复垦;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矿井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尽快完成各个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 ①煤矸石处置及综合利用 矿井运营期间煤矸石产生量为4.5万t/a。根据类比煤矸石浸出液成分分析煤矸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期煤矸石运往排矸场排弃。排矸场选址于风井场地南侧、S209下方的山沟内,矿井采掘矸石按10%计,排矸场占地面积1.00hm2,容量约15万t,服务年限大于3a。矸石堆放需分层卸载、推平压实,排矸场按Ⅰ类贮存场设置,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排矸场下游设置挡矸坝,外围设截排水沟,下游设置挡矸坝,挡矸坝下游设淋溶水池,矸石淋溶水经淋溶水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防尘浇洒,不外排。 初步分析矿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途径主要为利用煤矸石制砖。 ②其它固体废物处置 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后掺入原煤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运至珠藏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置;废机油、油泥(HW08),乳化液(HW09)经收集后,并存放在危废暂存间(5m2),部分用于机械润滑,多余部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外排。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影响: 矿井建成后总占地面积为4.82hm2,无新增占地,主要包括有林地;但矿井占地及破坏的自然植被的植物种类数量相对区域内耕地面积较小,对区域内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较小。矿井应尽快完成各场地地面硬化和绿化工程。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生态系统稳定性影响 本矿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井田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②地表沉陷对地形地貌的影响 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 ③地表沉陷对地面设施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全井田开采区域内无居民点,因此矿井首采区及全井田开采不涉及居民搬迁。 ④地表沉陷对场地及地面设施的影响 根据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沉陷等值线图可知,设计已针对各工业场地留设了保护煤柱,各工业场地基本不会受到地表沉陷影响;矿井炸药库位于矿井井田外,受地表沉陷影响较小;排矸场位于可采煤层露头线以外,受地表沉陷影响较小。挡矸坝采用混凝浇筑式,一体成型,在建设中强建设质量,使用中加强巡视,及时对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场地受本矿井开采地表沉陷影响较小,矿井开采不会影响其使用功能。 ⑤地表沉陷对公路、河流的影响 S209位于矿井南部边界处,矿经留设边界保护煤柱后,该公路不在矿区开采范围内,因此不受矿井采煤影响。由于井下开采存在一定不可预见性,因此,评价要求矿井加强对S209公路的观测,若出现裂缝、塌陷时对公路采取随沉随填,并及时修补,确保公路不受矿井开采影响。 红岩脚煤矿矿区范围内无大型河流,井田内“V”型冲沟较发育,呈树枝状展布,分布于整个井田,均为雨源汇集型河流,主要受大气降水的控制,动态变化明显,水流量随季节变化大,枯季流量较小或干枯,冲沟天然落差较大,井田开采对冲沟的漏失可能性相对小。 评价区主要河流黄家河远离沉陷影响区域,因此,矿井开采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不大。 ⑥地表沉陷对耕地的破坏及生态综合整治措施 A、地表沉陷对耕地的破坏情况 矿井矿区开采范围内有耕地分布,矿井开采会造成一定量的粮食减产。 B、土地复垦计划 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受轻度影响的徒弟一般可继续使用;受中度影响的土地需经过平整复垦或梯田式复垦来恢复;受重度破坏的土地,将完全丧失生产力,要求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 C、生态恢复及补偿资金 沉陷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可交由珠藏镇土地和林业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红岩脚煤矿PDF全本.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织金县珠藏镇红岩脚煤矿 公众参与说明.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参与方式及途径(红岩脚).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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