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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d金矿选厂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2 14:5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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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d金矿选厂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12日-2019年7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d金矿选厂项目

天柱县邦洞街道高野村四干田

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

贵州柱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原矿来源是天柱县官州金矿(贵州博盟实业有限公司)、天柱县金井(壕乡)金矿(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柱县邦洞镇坑头金矿(天柱县锐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个矿点。

贵州博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111日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书编号:C5200002011014110104430);天柱县汇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224日获得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书编号:C5200002010054120065331);天柱县锐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124日获得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并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书编号:C5200002012054120125151),目前三个矿点均处于正常开采运营状态。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经过研究分析,决定新建2000t/d原矿金矿选厂项目,并已于20181128日取得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天发改投资[2018]561号)。

根据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柱县绿色黄金产业园项目备案的通知》(天发改投资[2018]561号),该备案文件建设内容为:“大型零排放选矿厂建设,大型料仓建设(尾矿周转封闭库)、黄金加工厂建设、黄金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建设。建设日处理2000t原矿的选矿厂和辅助设备设施及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本次环评仅对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近期拟建设的2000t/d处理规模选矿厂和辅助设备设施及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等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不包括黄金加工厂、黄金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等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金矿选厂项目,尾矿外售作为制砖及水泥生产的原料,全部综合利用,同时在厂址南侧515m处配套建设1座尾矿库。

项目总投资1078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9%。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矿设置原矿库,并采取半封闭式堆存设施,卸料须在原矿库内进行,并通过洒水抑尘。在破碎、筛分车间等主要产尘点处设置防尘密闭罩,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115m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矿石在破碎机到振动筛之间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各皮带运输转载点、落料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厂区内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清扫;对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严禁超载、超速。尾矿临时堆场设置半封闭堆存措施。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处理后的油烟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报告要求在施工场内设置一个沉淀池(20m3),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进、出场车辆冲洗,沉砂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水禁止外排。施工人员生活粪便设旱厕(10m3),其他生活杂排水排入沉淀池(2m3)澄清处理后作绿化用水、道路洒水等综合利用。

营运期职工生活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生物法,处理规模20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作工艺生产用水。本项目设置3000m3的回水池,用于收集选矿产生的选矿废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未预见用水,收集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禁止外排。尾矿库淋溶水的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尾矿库库周设置截水沟和淋溶水池(100m3),截水沟采用浆砌石砌筑,截水沟断面B×H=0.8m×0.6m,长约1330m。尾矿库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尾矿库洒水防尘,不外排。为确保选矿废水不外排,企业必须建设事故水池(4000m3)和事故水泵,设备检修或发生故障时,选矿废水排入事故水池,检修完毕后进入混凝沉淀处理系统,再进行回用。选矿车间设置跑冒滴漏废水收集池(50m3),收集后进入回用水池,确保废水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无需采取地下水保护措施。

营运期选矿厂各生产场地及道路采取混凝土等硬化措施;对原矿堆场及尾矿临时堆场地面进行硬化,采取防雨防渗措施,以避免雨水淋溶矿石造成淋溶水渗入地下水中;对各车间地面采取混凝土硬化,车间冲洗地坪水及少量跑冒滴漏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系统汇同选厂尾矿浆一并排入尾矿库进行沉淀,压滤水通过回水管道输送至选厂回用水池,用于选厂生产工艺用水,不得外排;定期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做好排水去向的管理,以免发生泄漏而未能察觉;设置一个容积为4000m3的事故池,在事故情况下收集事故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站各废水处理池、选矿车间各储水(矿浆)构筑物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将本项目涉及含重金属废水的生产废水回用水池划定为重点防渗区域,对该区域地表防渗处理,应满足防渗层等效黏土层Mb6.0m,防渗系数K1×10-10cm/s的防渗要求;

一般防渗区:厂房、尾矿临时堆场、事故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属于一般防渗区,需进行防渗处理,对该区域地表防渗处理,应满足防渗层等效黏土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的防渗要求

简单防渗分区:卸料场地、原料堆场、厂区道路、道路边沟进行硬化处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沟渠和废水收集管网均进行硬化处理,设置雨水收集池,在下雨时期,将雨水引入雨水收集池,以避免洒落在厂区道路的物料经雨水冲刷排出厂外,污染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

建设单位须定期对厂区各构建筑物防渗设施进行巡查,建立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管理,发现防渗设施破损渗漏,及时修补。及时收集清运产生的各类生产固废,生活垃圾“日清日运”,及时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源有推土机、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取必要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机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筛分机、除尘风机、空压机、泵类、压滤机、脱水筛、旋流器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或附有配套降噪措施的机电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隔音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分别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1个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倾倒、堆放。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对原地表耕植土和弃土临时堆存点周边应设1.2m高防风墙,堆存表层采取防尘网覆盖、喷洒抑尘剂等,对弃土临时堆存点周边应设围堰等防水土流失设施,堆存的表土用作后期绿化用土。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尾砂)、回水池沉淀砂、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抹布。项目尾矿(尾砂)和回水池沉淀砂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先考虑作为制砖及水泥原材料外售,在外销不畅时的特殊情况下,则使用运输车辆运至拟建尾矿库进行堆存。项目运营期在办公楼及生产车间设置生活垃圾桶,并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池,收集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含油抹布产生量较小,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范围,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废机油、废矿物油送厂区内危废暂存间(10m2)贮存,危废暂存间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用地。规范施工时序,选择在非雨季时进行施工,避免暴雨和径流对裸露面的击溅和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定时对施工区和便道进行洒水抑尘,来往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在工业场地四周的围墙区域营造防护林带,增强防风抑尘能力,起到消声降噪作用,同时提升景观效果。

运营期应注意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合理布置。在工艺设计时应把污染控制问题考虑在内,做到尽量少排污或不排污,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回收使用和循环使用。在设计工艺流程时,应加入污染控制环节,使其少排污,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粉尘控制,防止影响周围植被的光合作用。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厂区绿化。

尾矿库使用过程中,实行分层碾压堆放,定期对干坡面覆土绿化。本项目尾矿库闭库后,对库区渣场覆土,并植树种草进行绿化,栽种油松等乔木、刺槐等灌木和草本类植被,使占地范围内植被迅速恢复,并定期养护。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d金矿选厂项目(审批公示稿.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d金矿选厂项目 公参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天柱县绿色黄金选矿有限公司2000tpd金矿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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