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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火麒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二期项目)
发布时间:2019-06-24 09:42: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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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火麒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二期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6月24日-2019年6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火麒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铅二期项目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革一工业园区

贵州火麒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本项目为技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增加1套富氧强化熔炼炉,建成后将现有2号富氧侧吹炉作为备用炉子;扩建厂区建设1个拆解车间(钢结构厂房),设置2套全自动废铅酸蓄电池分选破碎系统(本项目建成后现有破碎拆解设备作为备用)、1套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规模为40m3/h)及配套的电力、环保设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砂、基坑废水等,经澄清池澄清后,回用于施工中,严禁外排;施工期的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水江。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三是来自来往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因此在施工期要对运输车辆要即时清扫,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缩小扬尘飘洒距离,减小扬尘浓度,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但是施工期大气影响是短暂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这种噪声是短暂的,会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需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再经距离衰减及围墙阻隔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有0.5万方弃方产生。运至项目南面130m处韩家堡弃土场,全部用于场地内低洼处填方,随挖随填,随填随压,不留松土,以免引起水土流失。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便倾倒,应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单独堆存,严格管理,不与生活垃圾相混,应办理相关手续,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工业园区垃圾转运站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运。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区内边沟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期雨水经厂外雨水沟排入清水江。

厂区生产废水经自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区生产处理站采用的处理工艺为斜板沉淀工艺(pH自动调节)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铅蓄电池拆解车间、冶炼车间、精炼车间、生产废水处理站、循环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或土壤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拆解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97-2015)表3标准要求;粗铅冶炼废气经袋式除尘器+脱硫喷淋塔处理后由58m烟囱排放,是冶炼烟气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97-2015)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油烟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的生产设备噪声和换趵啊设施的引风机等,针对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密闭隔声及绿化等措施来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富氧底吹炉熔铅渣、熔铅锅精炼渣、板栅熔铅锅熔炼渣、环保设施收集铅烟尘、污水站含铅污泥、初期雨水沉渣、富氧底吹炉检修炉衬及生活垃圾。其中富氧底吹炉熔铅渣、熔铅锅精炼渣、板栅熔铅锅熔炼渣、初期雨水沉渣、富氧底吹炉检修炉衬及环保设施收集铅烟尘为危险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与贵州朝晖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转移合同(合同编号:FWCZ-2019-005),委托贵州朝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企业产生的危废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环保设施收集铅烟尘作为原料回收使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再委托园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火麒麟再生铅二期报告书(报批稿公示版).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共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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