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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3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2 09:24: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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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鹏(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3月22日-2019年3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

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桥镇

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随着国内包装业的发展及国内纸制品包装水平的提高,市场对箱板纸和瓦楞原纸的需求日趋旺盛,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拟投资将原年产10万吨瓦楞纸生产线扩建为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25万吨瓦楞纸、35万吨箱板纸)。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新桥镇新桥村,占地面积661664平方米,项目完成后可年产箱板纸34.37万吨,瓦楞纸25.2万吨。项目选址符合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项目属于轻工项目,项目性质为扩建,已获得环评批复的10万吨/年项目,于201210月动工,截止20176月,已投入建设资金约3亿元由于市场、资金等原因,仅进行了土地征用、场地平整,以及部分厂房、办公楼、食堂的建设,其他工程未建成,设备未进行安装,并未进行生产活动。本次拟建年产60万吨项目工业由主题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及其他工程组成。达产后年产60万吨工业用纸(1条年产35万吨箱板纸生产线,1条年产25万吨瓦楞原纸生产线)。本工程产品高强瓦楞原纸质量执行国家标准《瓦楞芯(原)纸》(GB/T13023-2008),箱板纸执行轻工行业标准《箱板纸质量标准》(GB/T13024-2008)。
变电站辐射影响不在本评价范围内,需单独另行办理环保手续。工程总投资172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85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5%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来自废纸制浆、造纸车间和动力车间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为减少清水的使用量,在工程设计过程中白水进行多次循环使用,造纸生产系统白水循环使用率为96.5%,锅炉脱硫系统的用水全部来源于动力车间排水,大量减少了废水的产生量。少量需排放的制浆、造纸的废水、动力站锅炉工业水排水、生活污水、降温排水、循环冷却水、消防废水及初期雨水等废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经过“物化+生化+Fenton氧化+双膜法+蒸发结晶”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COD20mg/LTP0.03mg/LTN1.0mg/L,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中的浓度标准。达到本项目的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全部回用于生产系统,实现废水零排放。

本项目将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并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治理,以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渗漏,并会对地下水环境水质造成污染的装置区有必要进行重点防渗,污水处理池等终点防渗采取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层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渗涂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300px/s)。鉴于项目区岩溶较为发育,建议对重要污废水设施下铺设电导型HDPE膜,一旦出现渗漏,便可及时发现和修复,所有污水管沟都必须是明沟明管,且管线架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结果,对重要污废水设施布置于岩溶不发育地段;对ZK2进行封闭,以免地表污水通过钻孔直接进入污染地下水。经采取以上防渗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备煤系统、灰仓及渣仓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CFB锅炉通过SNCR脱硝+炉内喷石灰石脱硫+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所采用的烟气净化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气筒高度及出口烟速设计合理,各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粉尘和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可达到粉尘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采用优化设备选型、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隔离带、减震、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可确保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达标,使工程运行投产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达到可接受的程度。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绝干)33775t/a,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泥来自初沉池、生化处理工段及气浮处理工段,就污泥性质而言,初沉工段污泥所含有机质成分较高,容易腐质;生化污泥好氧稳定性强于初沉污泥,有机质成分相对较低;物化深度处理工段污泥主要由反应、混凝药剂带入的无机盐组成。各处理工段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浓缩、脱水、压滤。

待项目实际投产后,应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检测,如污泥中含有氯,则应运往送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如不含氯,则经处理后送CFB锅炉焚烧处置。

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废水通过反渗透+浓水反渗透+高压反渗透的处理后,剩余污水含有大量的盐分,需要通过蒸发结晶进行处理,污水通过蒸发结晶后,产生的结晶杂盐,产生量为10500t/a。试生产后,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如果判定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如果鉴定为一般固废,可作为印染行业外售,也可以作为道路融雪剂外售。

本项目在碎浆、粗筛和精筛处理过程中将产生大量浆渣。碎浆和粗筛主要产生大量的塑料、纤维、纸片等可燃物,产生量(绝干)41723.5t/a(其中粗筛废渣:17574.9 t/a,碎浆废渣24148.6 t/a),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措施可行;精筛尾渣主要产生大量的细小纤维、砂粒物、胶黏物等,产生量为19309.5 t/a(绝干),精筛尾渣可以综合利用,是纱管纸的很好的原材料,可以外销纱管纸生产厂家,处置措施可行;除砂器产生金属、玻璃、砂粒物等不可燃物合计3423t/a外售垃圾综合利用厂家,处置措施可行。

拟建工程动力站锅炉炉渣、粉煤灰、硫酸钙及脱硫石膏产生量为127875.3t/。拟将本项目产生的灰渣作为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的原材料。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硫酸钙及脱硫石膏满足生产加气砖原材料性质要求。故拟建工程动力站产生粉煤灰、炉渣、硫酸钙及脱硫石膏可完全综合利用,处置措施可行。

脱硫系统石膏预先经过了脱水处理,暂存于石膏堆料间。它是较好的建筑材料,具有一定的资源利用价值,定期清运外售给其他建材商。

危险废物的有化水车间废交换树脂和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其中废滤膜、废树脂(4t/a)和废机油(5t/a)、废活性炭(60t/a)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处置措施可行。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应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选用容器应满足GB18597-2001标准要求;此外厂区应设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贮存间设置应满足《危险废物集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4-2005)5.3条有关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空压站仪表用气干燥系统产生的废干燥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处置,空压站产生的废空滤格回收金属后焚烧处置;全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措施可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公示板).pdf

评估意见

鹏昇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文的网络连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pdf

http://www.doc88.com/p-9324816190208.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59-5225395

邮箱:gzpsjtzy@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义龙新区新桥镇

环评单位: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10-3721661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南街陈候巷29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2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居民。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公众意见表1.doc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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