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万山区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万山区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万山区敖寨乡瓮背村 |
万山区环保局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30.83hm2,设计库容250.4万m3。填埋场主要由南、北两处渣场库区、两座分隔坝、一座初期坝、两座调节池、污水处理系统及生产管理用房等建(构)筑物组成。其中,北库区用于堆存下溪河流域、熬寨河流域历史遗留汞污染废渣、底泥,占地面积8.97hm2,总库容为109.1万m3,有效库容103万m3,服务年限2年;南库区用于堆存锰生产企业废渣,占地面积9.93 hm2,总库容为141.3万m3,有效库容134.6万m3,服务年限8.97年。铜仁市万山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分为近期(一期)、远期(二期)建设,远期(二期)工程仅为初步设想,所有工程内容尚未明确,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不包括二期工程。 本期工程总投资49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4.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2%。 |
1.施工期: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通过洒水、限速行驶及定时清扫道路等方法可以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堆放。剥离表土资源临时堆存在北部约30m处的山沟内的弃渣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应满足《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 52/865-2013)建设要求。 2、营运期:南库区渗滤液采用“调节+还原+中和+初沉+曝气+二沉+深度除锰+吹脱除氨氮+反渗透”的组合处理工艺,北库区渗滤液采用“调节—中和池—初沉池—絮凝池—二沉池—提升池—超滤—活性炭”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均为30 m³/h,渗滤液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瓮背溪 。设置6眼地下水监测井,按照监测计划对项目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场运行采用分区、分块的原则。运到填埋的固体废物应及时铺摊和碾压,一旦形成永久坡面,应及时覆土种草或采用块石护坡。采取洒水防尘、运输道路清理等措施,减少项目大气污染。填埋场外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建设敏感构筑物。营运期间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绿化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少项目生态、景观等环境影响。 3. 封场期 本项目北库区服务年限为2年,填埋场达到封场高程后,应首先对北库区进行封场。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报告书》及《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B52/865-2013)封场及生态恢复要求执行。填埋场封场后,污水处理设施应正常运行,确保项目渗滤液达标排放。 4、公众参与情况:发放团体公众意见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个人公众意见调查表100份,回收100份。根据《报告书》结论,100%的团体及受调查群众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5、相关部门意见:铜仁市万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万发改 [2015]157号”《关于对万山区经济开发区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期)立项的批复》 对本项目进行批复。 |
2 |
贵州省三岔河引子渡提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贵州省中部的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齐伯镇境内 |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三岔河引子渡提水工程位于贵州省中部的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齐伯镇境内,拟从距平坝区西北约25km的三岔河引子渡水库库区右岸乐平镇大寨村附近新建泵站(两级)从库内提水至鸡场坝垭口的高位水池,然后自流进入秀洞河,由秀洞河自流入石朱桥水库后再进入红枫湖,成为贵阳市和贵安新区供水的近期应急备用水源和远期供水水源。本工程设计提水流量2.25m3/s,日供水能力19.44万t,年供水量6060万m3,泵站总装机容量1.28万kW,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输水线路总长7.4km,总扬程270m。引子渡提水工程由穿洞、枫香田两级提水泵站、大寨隧洞、旺寨隧洞、鸡场坝水渠等输水工程和石朱桥过水工程组成。水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工程总投资约为406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6.73万元,占总投资的3.8%。 |
贵州省发改委以“黔发改农经[2016]1578号”对本工程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 (1)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作好施工计划,优化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项目建设应尽量减少施工面坡度,做到施工料的随取、随运,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雨季应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和采取拦挡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带来的影响。 保证环保和水保的资金投入,作好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在工程建设中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车辆及施工期爆破、钻孔、混凝土浇筑、开挖、砂石料加工等施工活动造成的机械噪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政策法规,认真落实森林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禁止砍伐森林植被、严禁捕食野生动物。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对森林植被的破坏,使动物的栖息环境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施工期生产废水如基坑水、沙石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和隧洞开挖涌水等,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修建沉淀池,投加絮凝剂,采用絮凝沉淀法进行处理,处理后尽量回用。在施工区修建旱厕,污物作肥料。在施工营地设置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供附近农田作农灌用水。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材料再进入沉淀池,投加絮凝剂,上清液回用。 工程开发任务为城市供水,建议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的要求,建议将引子渡水库、秀洞河、石朱桥水库统筹考虑,划分水源保护区,并设置水质保护宣传牌,加强监督管理。.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存,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待工程结束后将这些熟土复位,恢复植被,实施绿化工程。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砍伐植被和林木,在施工中尽量避免占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使对植被破坏的程度减少到最小。 严格执行《报告书》拟定的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鱼类栖息的水体受到污染。合理设计施工方案,穿洞泵站为拱桥式泵站,采用长轴深井泵取水,泵站施工区将会对施工区域水体造成扰动,造成水生生物生境破坏,建议泵站施工设置围堰,减小施工作业面。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尽量采用凿裂法施工;凿裂和钻孔尽量采用湿法作业;采用带有捕尘罩的浅孔钻进行钻孔。在开挖高度集中的施工区,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主要针对开挖弃渣装载场地)以加速粉尘沉降,洒水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粉尘产生情况确定。加强道路管理和维护,做到路面常年平坦、无损、经常清扫;配备公路养护、维修、清扫队伍,使道路常年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物资运输中注意防止空气污染,装载多尘物料时,应对物料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运送袋装水泥必须覆盖封闭,经常清洗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营地优先采用液化气或电能,取暖采用空调等电器,减轻煤炭燃烧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开挖弃渣堆放在规划弃渣场内,按照水土保持要求采取相应的拦挡防护、排水沟等措施。尽量实现废物减量化,对于工程废弃物中有用的下脚料,如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可收集回收利用,剩余一些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可统一运送至弃渣场。在施工营地各设置1处垃圾收集间和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采取包干制度,由专职人员按时收集,并定期运至当地垃圾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工程施工前剥离永久和临时占地区的表层土,应集中并独立堆放在弃渣场,待施工结束后,利用其进行植被恢复。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临时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在风景区内设置弃渣场。 (2)营运期:在穿洞泵站和枫香田泵站管理所内各设置1套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厂区绿化或浇灌周围植被,不外排。 隧洞施工中要贯彻以“疏”和“堵”为主,“堵”、“排”相结合的原则,对揭露的暗河管道以“疏”为主,对开挖后洞壁渗涌水或经超前钻探探明以及已经涌出工作面的大量地下水、大量溶隙(洞)充填物、富水的松散破碎带等以“堵”为主。还要做到“先探水、预注浆、后开挖、补注浆、再衬砌”的施工工序。施工中加强支护,做到边掘进边衬砌,加强排水,作好涌水、涌泥及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制定针对突发性岩溶管道涌水的应急措施,以免影响施工。 为满足引子渡提水工程的过水流量,需对石朱桥水库的取水系统进行改造。将水库的灌溉取水系统分岔口更换为直径均为0.8m的三通,下游生态放水管全部更换为0.8m管,并设置闸阀控制,闸阀布置于闸阀室内,闸阀室对外布置交通便道与石朱桥灌溉取水系统交通相连。调整管径后,生态放水管在死水位附近过流流量3.12m3/s,满足下放生态水0.33 m3/s以及引子渡提水流量2.25 m3/s的过流要求。 石朱桥水库的任务是供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其供水取水和灌溉取水是两个独立的取水系统,工程仅是对灌溉取水系统进行改造,对供水取水系统无影响,在对灌溉取水系统进行改造时,水库可正常供水。水库的灌溉取水系统同时也具有向灌区、集镇农畜提供用水的功能。 工程对石朱桥水库灌溉取水系统进行改造,施工选在非农灌季节进行,对灌溉供水无影响;针对集镇人畜饮水,应在施工期设置潜水泵抽至相应输水渠道进行临时供水,以保证取水系统施工期的集镇人饮。 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提高施工人员卫生、健康意识,按期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等,减少传染性疾病的传染媒介;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建档,按时进行体检,备有痢疾、肝炎等常见传染性疾病的处理药品和器材,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对传染源采取治疗、隔离、观察等措施,对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对管理、施工人员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教育和意识的培养,一旦发现有文物古迹、古墓葬等的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当地文保部门,保护好现场,待文物部门处理妥善后再继续施工。设立交通标志,加强工程区交通运输的管理,及时疏导拥挤路段。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情况,制定应急措施,保证施工道路畅通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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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荔波樟江航运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荔波樟江 |
荔波县交通运输局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荔波樟江航运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航运梯级工程和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其中航道工程主要有整治、疏浚、炸礁、护岸及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主要有停靠点建设工程、航标工程、航道管理与维护设施等;航运梯级工程包括挡、泄水建筑物和通航建筑物,主要是采取筑坝、修建过船设置等工程措施,以满足船舶通航;支持保障系统工程主要是海事巡逻搜救一体化设施。 项目采用七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总长31.04km。航道起于荔波县城回龙阁,终于王蒙拉柳。本工程起点至终点采用一船通建设方式,筑三个水位调节钢坝(位于朝阳、板麦、王蒙),分别在朝阳钢坝、板麦钢坝设船闸通航设施,在回龙阁、朝阳上坝、板麦、大七孔共设4个大型停靠点,在沿河村寨共建设7个便民停靠点。拆除碍航桥梁7座,复建桥梁5座。拟建项目主要建设4座大型码头及7座小型码头,不占用沿岸居民民房,不涉及拆迁安置及移民搬迁工作。 项目总投资25934.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1.2万元,占总投资的4%。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集中堆放工程开挖松土,严禁土石倾倒至库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施工完毕后立即回填并及时恢复绿化;施工过程中一旦遇到大雨或暴雨,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裸露的破面,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在平整前,应先剥离表层熟土用于施工结束后表层覆土,表土堆积边坡应夯实并在雨季覆盖防水编织布。每个施工场地基坑周围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并与附近沟渠联通,场地平整后恢复植被进行绿化或作为其他用途,将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施工营房、临时堆(拌)料场等都应选择在易于恢复的地段修建,不得随处搭建和设置,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河道内滩地上设取料场、废渣场、拌合场、预制场及营地,不得随意破坏岸坡上的植被。陆域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 护岸(滩)、疏浚、炸礁工程等水下施工作业应避开鱼类产卵期。在进行疏浚、炸礁施工作业前,应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结合工程措施为鱼类形成新的产卵地点创造条件,包括利用工程构筑物营造利于水生生物附着的亲水护坡、护岸等。在部分河段的护岸(滩)过程中,将丙纶布换成编织物,由石块压基脚,岸上部分打木桩来稳定编织物,以给水生维管植物的生产留出固作基质;部分砌石、混凝土护岸营造成蜂窝状,利于水生生物吸附。停靠点近岸两侧水体流速相对缓慢处为适合水生维管植物生长的栖息地,可通过人工维护或移植,将可能受整治影响的水生维管植物移植到此处。施工单位应加紧与渔政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水下施工过程应接受专家指导,尽量避开鱼类洄游季节,施工时应采用相应的干扰措施驱赶鱼类,以避免对鱼类的伤害。爆破施工作业时适当降低炸药量。 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设立环境保护标示,建立保护制度和管理机构,由相关专业人员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陆生植物、植被的占压和破坏,保护动物的栖息地和觅食场所,维护生态体系的完整性。结合水土保持要求,对施工破坏面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加以恢复,同时考虑人文景观中美学造景,减少对自然景观的影响。对工程施工区周边居民,尤其是施工人员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工作,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护岸(滩)、疏浚、炸礁等水下施工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本工程疏浚施工中应采取防污屏进行围护,以控制疏浚悬浮物的污染范围。 (2)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清障及材料运输船等)严格执行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施工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送岸上处理,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航道中。设置储存容器收集船舶舱底油污水,并由海事局认可的符合资质的接收船舶接收处理,任何船舶不得向施工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或生活污水。 (3)船舶运输施工材料过程中应采取遮盖措施,加强管理,避免施工材料坠入航道中,造成水环境污染。 (4)施工生活营地设置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灌,严禁向库区排放。 (5)临时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施工作业中的含泥污水沉淀后回用,严禁向库区排放。 2、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方田和三沙码头实行雨污分流制,收集的初期雨水、码头冲洗水和船舶的含油废水要经过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煤堆场的抑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停靠点内绿化、抑尘,不得外排。方田码头位于II水体内,严格禁止排污。 (2)营运船舶舱底油污水严格执行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船舶应设置储存容器收集生活污水,海事部门应加强航道内营运船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没有船舶污水偷排现象发生。基于远期发展考虑,各停靠点应设置船舶污水处理设施,船舶生活污水接入停靠点的污水处理系统,底舱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停靠点污水处理系统。 (3)加强航道内的船舶管理,尽量避免水污染事件或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建筑材料(主要是砂石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置于距离村庄200m以外的空旷位置,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 (2)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对陆域施工场地以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 (3)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2、营运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对船机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不良的船舶应禁止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以便尽量减少船舶废气的污染。加强各港区、航道管理站、连接道路绿化,涉及煤炭装卸、储存的方田和三沙码头应做好防尘措施,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同时在风速超过6级时停止装卸作业等措施,确保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标准要求。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施工场地,航道码头施工拌和站的选址应远离居民集中区域。炸礁施工进场前应先与当地政府及居民进行协商,取得当地居民的认可,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并以安民告示的形式告知附近居民。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如须夜间施工,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及单位后,方可实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营运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以尽量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2)优先选择噪声低的船舶,并对强噪声源设置减振、隔声间等措施。在各停靠点进出道路加强植树绿化。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学校航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师生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3)随着船舶流量的进一步增加,船舶噪声影响将逐步加重。在航道营运期间,应通过实地监测并听取公众意见,采取适宜的措施减缓船舶噪声扰民。在离居民区较近的码头港区,在适当位置设置隔音围墙,以降低噪声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陆域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平整,清场要彻底,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回填或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 2、航道疏浚施工严格按照地方海事部门的规定进行,疏浚泥沙必须由泥驳船统一运至黔西县砂石厂用作砂石料,疏浚及运输途中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抛弃疏浚砂石,防止造成水污染。 3、船舶垃圾严格按照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执行。航道内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送岸上处理,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航道中。 4、沿线的停靠点、航道管理站配备船舶垃圾接收设施,接收船舶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航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电池应统一回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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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 |
贵州省清镇市麦格乡观游村 |
贵州潮亿源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长冲铝土矿,行政区划隶属于清镇市麦格乡,工业场地位于麦格乡观游村,为新建项目。矿区面积3.0730km2,区内已发现并探明铝土矿体有2个(编号Ⅰ、Ⅱ),设计可采铝土矿储量为1203.85万t,设计开采规模50万t/a,服务年限为26a。 矿山两个矿体独立布置开拓系统并同时进行开采,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共生铁矿与铝土矿一并采出。Ⅰ矿体划分为一采区,采用斜坡道开拓,新建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回风井,开采规模30万t/a;Ⅱ矿体划分为二采区,采用斜井开拓,新建主斜井、回风斜井,开采规模20万t/a。 项目在一采区及二采区分别设置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工业场地内主要设置有井口,辅助生产设施、公用配套工程以及生活福利设施等。矿山通风采用抽出式,矿山的通风方式为对角式。 项目拟采用矿区附近的泉点,经处理后作为生活用水;矿山生产、消防用水可取矿山处理后的矿坑水。矿山拟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热,不采用锅炉。 矿山在籍职工总人数为199人,出勤人数152人,矿山全员效率为10t/工。 项目建设总投资17455.1万元,环保工程投资328.90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1.88%。 |
(1)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在矿坑水处理站未建成前修建沉淀池,并采用混凝沉淀措施处理矿坑水,处理后复用;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建成前,要求使用旱厕,修建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生活污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复用;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要求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2)营运期:①地表水:A.矿坑水:在一采区工业场地修建一座处理规模为400m3/h的矿坑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底泥浓缩干化+部分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复用后剩余部分经提升排放至乌沙河。B.生活污水:一、二采区工业场地分别建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一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6m3/d,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与复用多余部分的矿坑水一道经提升排放至乌沙河;二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m3/d,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复用于二采区地面防尘用水及井下防尘用水,不外排。 ②地下水:矿山开采后九架炉组(C1jj)及摆佐组(C1b)、梁山组(P1l)乃至栖霞组(P2q)内所含裂隙水有被疏干的可能,全矿区开采后,含水层漏失影响半径R为1807.0m;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坑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储矿场建设为半封闭棚架式储矿场,对不同的地面生产系统扬尘采取封闭运输、防尘洒水、降低装卸高度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矿山采掘废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期废石运往废石场堆存,适时回填采空区;生活垃圾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矿坑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脱水后与矿石一并外运销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等。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上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8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6]902号”出具了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备案的函;(2)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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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瑞丰煤矿(变更)为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9号)中的矿井,由原瑞丰煤矿和原吉利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的瑞丰煤矿拟建规模为45万t/a。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5年1月6日下发《关于拟预留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星宿乡瑞丰煤矿(兼并重组)矿区范围的函》(黔国土资矿管函〔2015〕12号),拟预留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2381km²。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瑞丰煤矿(变更)开采煤层为4、9、12、13、14共5层煤,设计可采储量为1260.7万t,开采规模45万t/a,服务年限为20a。 瑞丰煤矿(变更)利用原瑞丰煤矿工业场地以及现有井筒,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进行开采,维持原有主平硐及副平硐功能不变,将原回风平硐改作行人平硐,新建回风平硐形成新的开拓系统。全井田划分一个水平,两个采区进行开采,水平标高+1710m,+1710m标高以至煤层露头上划分为一采区,+1710标高以下至+1540m标高划分为二采区。首采为一采区,首采煤层为9号煤层。 原煤设计考虑用汽车运至宝源洗煤厂进行洗选,瑞丰煤矿工业场地暂不考虑建设选煤厂。 矿井生活水源取自星宿乡城镇供水管网,生产用水主要利用经处理后的矿井水;采用空压机余热供应热水,不设燃煤锅炉。 矿井变更后,全矿在籍员工685人,原煤生产人员效率3.16t/工。项目新增总投资为21900.24万元,需增加环保投资177.06万元,环保项目增加投资占总投资的0.81%。 |
(1)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施工期井下涌水引入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复用于现有生产系统防尘洒水;尽快修复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复用;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要求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2)营运期:①地表水:A.矿井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复用,剩余部分排入经排污管道提升排入猫猫沟小溪。B.生活污水: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264m3/d),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与矿井水一并提升排入猫猫沟小溪。②地下水: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坑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储煤场建设为半封闭棚架式储煤场,运输皮带设置在封闭式走廊内,对转载、装卸等分散产尘点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矿井矸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后运往排矸场暂存;生活垃圾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混入末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等。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上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94份,团体调查表11份,95%被调查个人和100%团体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5%受调查个人表示不关心,没有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贵州众一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9号) (2)毕节市环境保护局以“毕环呈〔2017〕5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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