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环通[2009]60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0]20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2019年11月27日我厅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处
邮 编:550002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黔环审[2019]123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林页7#平台钻采工程及回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19年11月27日 | 黔环审〔2019〕123号 |
黔环审[2019]124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贵州贵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织金县三塘镇四季春煤矿(兼并重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 2019年11月27日 | 黔环审〔2019〕124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