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18年12月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2019年1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550002)
1、项目名称 |
废旧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 |
2、建设地点 |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号主干道与1号主干道交汇处 |
3、建设单位 |
贵州鹏程新材料有限公司 |
4、环评机构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5、受理日期 |
2018年12月19日 |
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2铜仁大龙鹏程废锂电池回收项目报告书(公示稿).zip |
7、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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