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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季度拆解情况处理表
发布时间:2022-05-12 16:32:5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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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

申请审核时段:202171日~ 20219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贵阳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资格证书编号

E5201021

发证机关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格证书有效期

自2019910日至20229月9日止

处理设施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开区洛解村桐荫路

法定代表人

廖开阳

联系电话

0851-86824373

联系人

谌贵川

联系电话

0851-86815836

二、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年处理能力

废电视机/台

废冰箱/台

废洗衣机/台

废空调/台

废电脑/套

合计处理能力/台

300000

120000

200000

30000

50000

700000

许可年处理能力变更情况:

三、拆解处理数量

类别

回收量/台

实际拆解处理量/台

自查扣减量/台

申报补贴的规范拆解处理量/台

废电视机-1

35957

36991

69

36922

废电视机-2(CRT)

22714

23115

15

23100

废电视机-2(非CRT)

0

0

0

0

废冰箱

39409

39138

46

39092

废洗衣机-1

560

500

2

498

废洗衣机-2

49608

48803

22

48781

废空调

4531

5943

99

5844

废台式电脑主机

774

1100

6

1094

废CRT电脑显示器

3405

1100

6

1094

废液晶电脑显示器

0

0

0

0

其他废电脑

0

0

0

0

我公司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所提供的上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公章:

年   月   日

四、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

类  别

核定规范拆解处理量/台(套)

废电视机-1


废电视机-2


废冰箱


废洗衣机-1


废洗衣机-2


废空调


废电脑


备注: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表

                   

   申报审核时段:  2021 7 1日~2021930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遵义绿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资格证书编号

E5203021

发证机关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

资格证书有效期

2020.08.11.-2023.08.20.

处理设施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店子马兰坝

法定代表人

李刚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婷婷

联系电话


二、处理企业资格许可年处理能力

废电视机/台

废冰箱/台

废洗衣机/台

废空调/台

废电脑/套

合计处理能力/台

200000

100000

160100

10000

20000

490100

许可年处理能力变更情况:

废电视机:200000台;废冰箱:100000台;废洗衣机:160100台;废空调:10000台;废电脑:20000套。

三、拆解处理数量

类  别

回收量/台

实际拆解处理量/台

自查扣减量/台

申报补贴的规范拆解处理量/台

废电视机-1

25412

25967

40

25927

废电视机-2(CRT)

22286

22132

76

22096

废电视机-2(非CRT)

0

0

0

0

废冰箱

32741

34106

30

34076

废洗衣机-1

0

0

0

0

废洗衣机-2

50749

50232

33

50199

废空调

700

479

4

475

废台式电脑主机

9650

7987

17

7970

废CRT电脑显示器

8045

7987

17

7970

废液晶电脑显示器

0

0

0

0

其他废电脑

0

0

0

0

申报单位确认: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四、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类    别

核定规范拆解处理量/台(套)

废电视机-1

25927

废电视机-2

22096

废冰箱

34076

废洗衣机-1

0

废洗衣机-2

50199

废空调

475

废电脑

7970

备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废电视机-1”指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废电视机-2”指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各尺寸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BD电视机和背投电视机;“废电视机-2CRT)”指属于“废电视机-2”类别的CRT电视机;“废电视机-2(非CRT)”指属于“废电视机-2类别的非CRT电视机。

2、“废洗衣机-1”指单桶洗衣机和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废洗衣机-2”指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

3、“其他废电脑”指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废电脑”的核定规范拆解处理量指主机显示器分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以套数计)及“其他废电脑”的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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