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中科电气项目配套220kV过渡供电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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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中科电气项目配套220kV过渡供电线路工程 |
贵安新区湖潮乡境内 |
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
贵州省博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已建线路路径折单长2.4km,其中单回路段长0.25km+0.25km,双回路段长2×0.95km,新建8基(铁塔2基,钢管杆6基),导线型号为2×JL/LB20A-500/45 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导线直径为30mm。 |
施工期: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已施工完毕,施工活动及占地对植被的影响已结束。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已经进行了清理,土方开挖时产生的弃土石方已外运处理,塔基以及杆塔下已经进行植被恢复,植被也恢复得很好;现场无水土流失现象,施工期已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二、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含有线路,由于项目塔基分布零散,施工地点不聚集,各施工点产生的废气量很少,经向施工单位了解,施工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降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措施。 ②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进行了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③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④车辆限制了车速。 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已及时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⑥施工结束后,已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或覆土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三、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回顾,施工废水量较少,通过每个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简单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施工线路施工中;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废水,与垃圾焚烧发电厂员工生活污水一起处理。 四、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本项目施工期具有工期短、噪声源强低和作业分散特点,并且远离集中居民点,对评价区的噪声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根据现场公众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了解,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当地居民的噪声投诉,无环境遗留问题。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已经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进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 ②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弃渣已及时清运处理。 ③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清理施工区,塔基下已做好植被恢复。 六、施工期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土壤的主要体现在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油类物质泄漏至土壤对其土壤产生的影响。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施工期有做好施工材料堆存及施工机械的管理,施工期未产生废油泄漏的情况。 拆除的废导线为0.5t,拆除的废弃导线已经在施工拆除时候外售给当地的废品回收站,未乱丢弃。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本项目线路已建成并且运行,根据现场踏勘,已采取的措施有: ①输电线路导线实际架设离地距离最低为15m,根据预测结果可以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居民区电场强度4kV/m、非居民区电场强度10kV/m、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对下方影响小; ②采用了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③加强线路巡检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由于本项目尚未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本次评价建议后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线路附近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具体见“电磁环境专项评价”。 二、声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已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定期巡线,确保输电线路及铁塔运行良好。采用低噪声设备,电气设备合理布置,且定期检查变压器、断路器等电气设备,防止设备损坏产生较大噪声影响。 根据现状监测,正常运营过程中,项目输变电线路线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部分营运期不产生废气影响。 四、地表水环境污染防范措施 本项目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五、固废环境防范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线路部分仅为出现事故情况下有维护人员进行检查,架空线路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贵安新区供配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六、生态影响防范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工程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周围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工程未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 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8.5环境风险分析:对变压器、高压电抗器、换流器等设备在突发性事故情况下漏油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简要分析,主要分析事故油坑、油池设置要求,事故油污水的处置要求。” 本项目仅有线路,不存在事故废油等风险物质,营运期无环境风险。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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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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