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紫云县火花风电场升压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紫云县火花风电场升压站项目(变更) |
紫云自治县猴场镇 |
贵州紫云金深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新建220千伏火花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260MVA,电压等级为220/35kV两种电压等级,220kV配电装置为GIS户外布置。 |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电磁及噪声。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工程区域电磁环境水平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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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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