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千伏威宁变-乌撒变单回线路工程(500千伏乌撒变-220千伏威宁变第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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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220千伏威宁变-乌撒变单回线路工程(500千伏乌撒变-220千伏威宁变第Ⅱ回220千伏线路工程)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五里岗街道、羊街镇、开华街道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威宁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 (2)乌撒变~220kV威宁变Ⅱ回220kV线路工程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1.1影响途径 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变电站间隔扩建侧集中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施工,对站外生态无影响。线路塔基等永久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1.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合理规划材料、开挖土石方堆放场地位置,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造成碾压和破坏;塔基设计定位时,尽量避开农田和林地,减少位于农田及林地内的塔基数量。 ②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山区林地立塔时,可利用山区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在农田立塔时,可充分利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等。 (2)减缓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减少植被破坏。 ②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基础开挖时选用影响较小开挖方式,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③塔基施工占用林地、耕地时,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选择线路沿线空地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 ⑤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长度和宽度,同时避开植被密集区,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⑥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⑦经过植被较好的区域时应采用无人机放线等施工架线工艺,并通过索道进行材料运输;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⑧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①对于占用林地、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应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绿化恢复。 ②植被修复措施不仅考虑植被覆盖率,而且需要在利用当地原有物种的情况下,尽量使物种多样化,避免单一。在保证物种多样性的前提下,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在原生境下有分布外来物种的情况,需对已有的外来物种进行铲除,并针对其入侵机制对土壤等生境进行改良,保证植被修复的效率。 ③对施工道路区、施工营地区等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时,应先将施工前掘取的地表土进行铺放,保证这些区域土壤结构的恢复,从而保障植被恢复措施的有利进行。临时占地区域应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根据不同恢复区的特点及植物现状,实行不同的恢复方案。 ④房屋拆迁结束后应及时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位置进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避免对周边生态造成破坏;拆迁结束施工方要及时将拆迁场地应清理干净,并进行迹地恢复,根据实际使用功能进行综合利用、复耕或植被恢复。 ⑤杆塔地面部分拆除完成后,施工方应该将塔基基础就地掩埋,塔基表面进行土地平整,并根据塔基周边的土地利用情况,酌情选择交由当地农户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4)管理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 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 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 ④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生产区域、项目部附近,粘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 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资源及其附近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 (5)古树名木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需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宣传,一旦发现古树名木,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严禁砍削、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发现古树名木采取避让、迁址保护等措施,若采取移栽等保护措施需取得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以避免对古树名木造成破坏。 ②输电线路经过古树名木所在区域时,在古树名木冠幅范围设置拦挡和保护标识牌,明确保护范围,施工人员不得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活动,不得损毁其茎冠、树根等,不得污染其生长所需的水源、土壤等。 通过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可最大限度的保护好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 1.2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保证线路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生态保护红线附近走线时,施工道路、牵张场、堆料场等临时工程禁止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减缓措施 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生态保护红线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 (3)恢复与补偿措施 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工作,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4)管理措施 ①施工时划定运输路线和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造成施工区周边的植被破坏,施工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 ②加强参建人员的管理和环保教育,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对发现的野生动物的活动处,应进行避让和保护,以防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 2.声环境 2.1施工噪声源分析 220kV威宁变电站本期扩建工程在前期预留场地内进行,无场平工程,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不会采用砼搅拌机等高噪声施工设备,设备安装采取人力安装,除了运输车辆和人为喧闹,基本不产生施工噪声。 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主要施工活动包括工程拆迁、材料运输、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的架设以及已建线路拆除等几个方面。 2.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限制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 在采取依法限制产生噪声的夜间作业等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能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且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3.施工扬尘 3.1施工扬尘污染源 工程施工期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土石方的开挖、回填会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在干燥天气尤其是大风条件下容易造成扬尘;②施工材料及渣土料运输过程中容易产生扬尘;③线路沿线工程拆迁民房时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扬尘。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属于无组织排放;同时,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3.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房屋拆迁施工场地先行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于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洒水降尘,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分散,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4.4固废污染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程弃土、弃渣、施工废料、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已有线路线拆除产生的导线、地线、金具和铁塔等材料。 4.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施工人员袋装带出施工场地,放置附近村镇垃圾回收点处理;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租住民房和站内已建垃圾收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拆除铁塔、输电线路产生的绝缘子、导线、金具等材料由毕节供电局物资部门进行统一回收处理,拆除的塔基基础就地进行覆土掩埋,不记性开挖避免产生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影响。 (4)工程拆迁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砖块、瓦砾等建筑垃圾应综合利用,利用确有困难的应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区域并妥善处置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5)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6)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 5.1污染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生产废水 施工废水包括场地平整、机械设备冲洗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等。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与施工人数有关,包括粪便污水、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 本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30人,根据《用水定额》(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725-2019),每人每天生活用水量按90L计算,施工人员用水量约2.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16m3/d。 5.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居民住房,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和站内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2)落实文明施工原则,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新建变电站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2)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 (3)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在交叉跨越时对地距离,在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的基础上,根据预测分析得到: (1)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对沿线居民点进行合理避让; (2)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 (3)项目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5m。采用2E2X2-JD塔型、2D1X3-J3型塔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5m;采用2D1X3-J3型塔,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0.0m。 (4)跨越雅戈诺维伊定制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的厂房时,导线对建筑物净空高度需满足6.0m的设计要求,即导线对地高度为13.0m。输电线路穿越开华社区磨盘组时,导线对地高度需抬升至12.5m,穿越开华社区石井组导线对地高度需抬升至13.0m。 (5)输电线路穿越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行期的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将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营运期 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输变电项目在运行期内,对灌丛、草地植被等植物资源基本没有影响。项目运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树木的树冠进行定期修剪,以保证输电线路导线与林区树木之间一定的垂直距离,满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的需要。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5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剪修乔木的量很少。因此可以预测,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1.2生态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几乎无影响。 2.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分别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类比对象的检测结果分析可知,本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类比变电站前期的竣工验收监测及本次评价现状监测结果,并根据《220kV毕节威宁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声环境影响模式预测结果,可以预测本项目220kV威宁变电站扩建完成后,项目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间隔扩建侧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也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2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巡检设备和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排放及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220kV威宁变电站站内已建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本期仅扩建出线间隔,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工程仍沿用一期站内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3.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甚至向水域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20kV威宁变电站本期间隔扩建工程不增加含油设备,不增加运行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及蓄电池总量,变电站前期已建的设施能满足处置要求。因此,间隔扩建工程不会对环境增加新的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 4.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由供电局物资部门回收处置,不外排进入外环境。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运维人员对变电站及线路定期巡查及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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