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毕节威宁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220kV毕节威宁变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五里岗街道燎原社区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20kV威宁变本期新建3#主变1台,容量1×180MVA,户外布置。建设3#主变相应的设备基础及进线间隔,新增10kV并联电容器4×8016kvar,串联12%的电抗器。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座。新建事故油池1座。 |
(1)施工期 1)扬尘影响分析 消防水池、泵房、厂界围墙、事故油池、主变压器、电容器组等基础工程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容易造成扬尘,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属无组织排放,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如不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将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量与施工设备的数量、混凝土工程量有直接关系,施工废水中SS污染物含量较高,施工单位应设置简易排水系统,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房屋,城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民房已建生活污水收集后纳入当地原有化粪池处理。在站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外周边农业灌溉,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期变电站扩建基础开挖均为人工开挖,不需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产生的施工噪声很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仅开挖弃土、施工材料的运输产生施工车辆交通噪声,但持续时间短暂,进出施工区和经过居民点采取减缓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随施工结束而影响消除。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原厂界围墙拆除、场地平整、主变压器、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可能产生的危险固废为施工期间已建主变的检修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 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置可能带来蚊蝇,传播疫病等;建筑垃圾、弃土弃渣、施工废物料得不到及时处置有碍景观,且可能带来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已建主变的检修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废废矿物油如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废矿物油外泄,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风险。 采取措施: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基础开挖土方定点集中堆放,建议回填后的余土回覆于施工破坏的绿化区,用于站内绿化,以减少土方运输产生的环境影响,如确需外运,清运至指定市政消纳场处理;施工产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运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现场备带盖密封防渗油桶,加强现场管理,一旦发生主变漏油事故,立即采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本期不需新征占地,变电站扩建施工和占地均在已征地范围内,对征地范围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营运期 运行期无废水、废气产生,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以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影响为主。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220kV石井变电站的类比监测结果,预计220kV威宁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也将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根据220kV石井变电站的类比监测结果及工频电磁场的衰减规律,可以预测220kV威宁变扩建投运后,变电站四侧厂界及四侧电磁环境目标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也将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及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主变正常运行后,威宁变电站各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1.8~47.5)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39.3~42.6)dB(A)之间,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变电站周围位于102省道两侧35m范围内声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1.4dB(A),夜间噪声预测值为42.1dB(A),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位于102省道两侧35m范围外工业、居住混杂区域处的声敏感目标处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0.3~42.6)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36.4~39.2)dB(A)之间,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评估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