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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220kV马都线#63~#64塔段线路隐患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2-03-08 09:10: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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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220kV马都线#63~#64塔段线路隐患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577578(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kV马都线#63~#64塔段线路隐患治理工程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经济开发区洛邦社区白泥田






黔南南锦驾驶人考试中心运营有限公司

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治理工程改线总长约1.674km,其中新建段长约0.93km,调整弧垂段长约0.744km,全线共新建4基耐张塔,按10mm冰区、d级污区单回架设。新建段导线型号为2×JL/LB20A-240/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1根为JLB20A-80铝包钢绞线,另1根为OPGW-24B1-80复合光缆。从220kV马都线#60号塔大号侧绝缘子串挂点起,至#64号塔小号侧绝缘子挂点止。导线排列方式为三角排列。










一、施工期

1、废气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粉尘污染和施工机械尾气污染。基础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在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空气中的TSP 增加,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地面和路面定期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机械(如载重汽车、吊车等)产生的尾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空气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为 CxHy、CO、NOx等,经周围空气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甚小。

2、废水

本项目改迁线路平均每天共安排施工人员10人,线路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居民既有处理设施收集后,就近用于农作物肥料,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因此,施工生活污水不会对工程区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期区域远离市区和集中居民点,改迁线路较短,且点位较为分散、施工工程量小、工期短,而且输电线路主要在昼间施工,其施工活动不会影响附近居民夜间的休息。因此,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新建塔基及拆除杆塔产生的土石方、拆除固体物和生活垃圾。新建塔基及拆除杆塔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对区域环境无影响;拆除固体物主要为杆塔、导线以及金具、绝缘子等,由建设单位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随意丢弃,对环境无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5.0kg/d,利用附近居民现有的垃圾设施收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项目区域环境的影响甚小。

5、生态环境

1)土地占用保护

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不允许就地倾倒弃土,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此外应尽量避免践踏,合理堆放弃土,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

2)对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塔基开挖时弃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③施工期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于施工结束前进行植被恢复;

④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

3)水土流失

①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中施工扬尘、机械噪声,泥浆废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进出线路的架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电磁环境

根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本次环评提出以下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2)导线对地高度需满足本评价提出的最低高度要求:

①当输电线路通过非居民区时,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小于6.5m。

②经预测,为确保本项目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架空线路导线对地高度应不低于本评价预测达标9.5m高度

③本项目初设阶段,若线路路径发生位移,新增敏感点处的导线对地高度参照本评价典型敏感点预测达标高度。

3)在运行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沿线敏感点处电磁环境达标。

4)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5)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6)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7)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2、声环境

本工程线路走线避开了居民聚集区,工程运行后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建设单位为保证运行期噪声影响符合标准要求,采取了以下措施:

1)架空线路在设计施工阶段,通过提高导线加工工艺使导线表面光滑、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进一步减小。

2)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保证主要设备正常运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无工业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对沿线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针对营运期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如设置防鸟刺、高压禁止攀爬等设施和标示牌;

2)在工程投入运行后,根据工程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实际影响状况适时开展必要的防护和治理工作。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使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


220kV马都线#63~#64塔段线路隐患治理工程环评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项目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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