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六安高速公路K105+650处220KV巴贞双回线#55-#59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5577578(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传 真:0851-86987058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邮 编:550002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六安高速公路K105+650处220KV巴贞双回线#55-#59段线路迁改工程 |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镇坡其村 |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贵州桥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新建G55+1-G58段长度2×1.673km,展放新导线(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G55+1-59#段长度2×1.929千米,导线采用垂直排列方式,调整导线驰度55#-G55+1段长2×0.143千米,展放新光缆G55+1-59#段2×1.673千米,重新调整光缆驰度55#-G55+1、G58+段长2×0.399千米,新建6个塔基,塔基型号为2F2X1-J1(3个)、2F2X1-J2(3个),拆除3个塔基。 |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输电线路建设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1)土地占用影响分析 线路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主要包括塔基施工、牵张场等。本项目线路塔基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结合特殊的塔基断面情况采用高低立柱基础,尽可能减少了土石方开挖量和工程占地。施工材料的运输利用六安高速建设临时道路(其施工期为2020年12月~2024年12 月,建设工期4年)及已有的林间道路,采用用人力、牛马运输,本环评要求尽量以人力等形式运至施工场地,有效减少临时占地。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结合现场调查及可研资料,项目共占地2400m2(塔基永久占地1350m2,临时占地1050m2,包括牵张场占地800m2,其余临时人力及牛马运输道路250m2),占地为草地、林地、灌木林,工程永久占地将改变土地利用功能,工程占地会造成植被面积的减少,对原地貌的扰动、损坏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 本项目需要拆除原线路3个塔基(#56、#57、#58),杆塔及基础拆除后, 及时对占地及原塔基基面进行植被恢复,在拆除塔基基面地表上不得残留砂石等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采取植树等措施进行植被恢复。本工程线路施工完毕后立即进行填埋平整并对临时占地地面进行原地貌恢复。 本项目规划设置1处牵张场,由于位置尚未确定,本环评要求选择在较为平缓的林地内,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因而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临时道路采取永临结合,林区施工采取人抬道路,减少施工道路占地面积和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植被,因而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植被保护措施后,对周围植被的影响可减至最低限度。 (2)对动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迁建220kV 架空线路沿线周边主要为林地、灌木林和草地,植被类型主要为松树、柏树等林业植被以及灌木、杂草等,动物主要为蛙、蛇、鼠、麻雀等常见种,动物量较少。评价范围内未发现有珍稀保护动植物分布。工程占地会造成生物量一定程度的减少,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施工人员对周边植被的践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 (3)水土流失 工程发生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为工程施工期,但施工期扰动地面面积较小,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也较小。同时,工程建设中占用土地,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导致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内水土流失加剧,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保水能力下降,但项目施工后对暂用的临时土地等均进行生态复垦,对区域造成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了。 综上,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可逆的,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区域土地等均进行复垦,施工期间受影响的动植物均为常见种。输电线路对当地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影响极其微弱,对附近生物群落的生物量、物种的多样性的消失影响较小。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材料装卸,此种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施工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较为明显,但随着施工期结束自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架空线路属于点式施工,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杆塔位置,同时建设工期不长,施工量较小,产生的废气量很少,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车辆运输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尽量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材料堆场及材料运输采取防尘遮盖;对拆除的塔基材料,采取日拆日清,不在施工区域堆放。 (2)机械车辆燃油废气 机械车辆燃油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 CO、SO2、NOX,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由于本工程为线状工程,施工机械数量少且较分散,施工区域地势较空旷,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较短,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相对较轻。在一般的情况下,距离现场50m处CO、NO2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和0.062mg/m3,均能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运输量较小,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运输沿线空气环境影响有限。通过采用清洁燃料,做到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良好运转,保证尾气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排放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机械及车辆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本项目工程不设食堂,无餐饮污水,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及NH3-N,浓度分别为200mg/L、400mg/L及30mg/L,还含有微生物(细菌、病原体)。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共3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其污染物产生量比较少。本项目施工生活污水仅在施工期间产生,属短期、间歇式影响,本项目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不会产生地表径流汇入水体,所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泥浆及降雨导致的散料和泥浆漫流,主要污染物包含有pH、SS、COD等, 施工场地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用水或防尘洒水,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 |||||
评估意见 |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