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剑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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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剑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镇远县、施秉县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剑河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剑河220kV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其中配电装置为GIS户内布置,主变为户外布置。最终规模为2×240MVA,本期安装1×180MVA。 ②施秉变~剑河变220kV线路:新建施秉变~剑河变220kV线路全长约68.5km,起于施秉变南侧由东向西第六出线间隔,止于剑河变分别占用由西北向东南第1个出线间隔。 ③施秉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施秉500kV变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剑河220kV变,占用施秉变南侧由东向西第六出线间隔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废污水以及固体废物等影响因子。 1.1生态影响及恢复分析 (1)生态影响及恢复分析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变电站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塔基开挖等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生态影响。 1)土地占用 本工程变电站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设备安装,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 本工程架空线路施工内容主要为立杆塔,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对土地的扰动较小,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即可恢复。 2)植被破坏 变电站站址场地无植被,附近植被状况良好,变电站施工活动在站址区域内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工程施工不会造成站区周围植被破坏。 输电线路沿线植被覆盖率较高,工程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施工人员践踏对绿地的破坏,但由于施工时间短,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 3)水土流失 本工程范围内不涉及河流等水体,本工程土建施工、土石方开挖、回填以及临时堆土等,若不妥善处置会导致水土流失,从而造成生态影响。 4)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本项目涉及武陵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及月亮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功能为水源涵养。本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生态红线生态功能的影响主要为:①工程施工会破坏占地区植物及植被,破坏动物生境,评价区生态系统面积减少;②施工期占地区开挖将扰动地表,破坏土壤结构,易引起土层营养物质流失;③施工活动会扰动地表,形成再塑地貌,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都收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植被防护能力和土壤抗蚀能力降低或丧失,易引发水土流失。 5)对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本项目线路在舞阳河风景名胜区内总长度12.7km,立塔38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景点及主要游赏区域。工程施工可能对输电线路沿线景观环境、居民生产生活方面产生一定负面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为点状线性分布,单塔施工量较小,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很小。 6)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输电线路跨剑河县柳川镇巫洋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型)二级保护区,施工过程中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塔基施工区域进行围挡并设置截水沟,施工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可及时包装后运出保护区,不会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效果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对于永久占地生态保护,要进行绿化或者异地补偿绿化,对于临时占地生态保护,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本工程施工需要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不允许就地倾倒弃土,挖掘的土方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此外应尽量避免践踏,合理堆放弃土,在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 因此,本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不会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 2)植被保护措施 ①施工应在指定临时施工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②塔基开挖时弃土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③施工期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于施工结束前进行植被恢复; ④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或路面恢复; ⑤导线在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原则,仅对塔基位置周围的林木进行砍伐,对档距中央的林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按跨越考虑,本次砍伐树木主要为松木、杂木。 3)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 ①对基础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作业,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③在施工过程中,将使用柴油发电机,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渗漏油措施,含油设备下铺设吸油毡,油料使用专用容器放置现场并做好警示标示,多余的油料在施工完成后运出现场。 ④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如工程中的表土剥离及回覆、带状整地、耕地恢复)、植物措施(如工程中的恢复林地、撒播草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4)涉及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①建议优化线路,尽量减少线路经过生态保护红线的长度,尽量减少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立塔,以减轻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②做好水土流失临时措施,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不可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施工完工后要对塔基处进行植被恢复; ③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同时安排好土方综合利用时的工程时序安排; ④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时采取高塔架空走线、间隔立塔、采用高低脚立塔的无害化穿(跨)越方式。 5)涉及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①建议优化线路,尽量减少线路经过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长度,减少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塔基使用量,以减轻线路建设对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②应加强对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作妥善收集,当日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带离施工点,清运出风景名胜区,严禁乱堆乱弃; ③风景名胜区内输电线路跨越林区采用高跨方式,尽量减少林木的砍伐; ④对于杆塔基础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⑤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拌和站和施工营地;风景名胜区内各杆塔施工点的施工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结合人工背运方式进行,避免新辟施工便道造成植被和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 ⑥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绿地的践踏。合理堆放弃土弃石;在工程施工完事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使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植被得以恢复。 6)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措施 ①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 ②线路架设过程中牵张场设置在保护区外,减少架线施工对保护区造成影响; ③施工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及时包装后运出保护区; ④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3)生态影响分析 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之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产生的影响不会改变本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而且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恢复。 1.2 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 施工期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架线施工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及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如重型运输车距声源5m处的声压级为82~90dB(A),距声源10m处的声压级为78~86dB(A);商砼搅拌车距声源5m处的声压级为85~90dB(A),距声源10m处的声压级为82~84dB(A),施工机械噪声随距离衰减速度很快,且由于施工需大型机械较少,施工期短,声环境影响时间很短。 (2)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 2)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在22:00~6:00和12:00~14: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4)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置; 5)施工车辆经过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居民时,应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1.3 施工扬尘分析 (1)环境空气污染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于土建施工的土方挖掘、施工材料运输时的道路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施工阶段,尤其是施工初期,本工程基础开挖和土石方运输都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内空气中的TSP明显增加,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每天排放量很小,对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2)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3)对临时堆土采取土工布覆盖,散体材料和弃渣弃土采取密闭运输; 4)冲洗出入施工场地车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 5)对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进行洒水抑尘。 (3)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1)剑河220kV变电站 在采取上述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后,剑河220kV变电站施工产生的施工扬尘,可能对周围50m以内的局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2)220kV输电线路 220kV输电线路施工是主要是塔基开挖工程,塔基开挖工程量小,施工作业时间短,故输电线路施工对周围50m以内环境空气的影响只是短期的,并且在施工完成后能够很快恢复,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固废来源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前做好施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2)施工弃土应在附近合适区域设置弃土场,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于变电站及塔基开挖、临时施工道路开辟等涉及土石方处置工艺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和弃土应优先运送至在变电站站内摊平压实,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严禁随挖随弃、随意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 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4)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 (3)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了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1.5 污水排放分析 (1)废污水污染源 本工程施工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2)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可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2)施工单位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混凝土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管,使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得到减缓。 二、运行期主要污染物及生态影响 1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1 剑河220kV变电站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新建变电站电压等级为220kV,且为户内GIS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变电站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进行电磁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类比预测结果,剑河220kV变电站建设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2 220kV架空段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新建线路为220kV架空线路,且220kV架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15m范围内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所以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其电磁环境影响采用模式预测来分析、预测和评价架空线路投运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抬升线高后,本工程线路在居民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强度变化趋势均是随着距离增加而迅速衰减。环评建议线路工程施工时,微调线路,避开跨越房屋,以减轻输电线路对居民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影响。 1.3 500kV施秉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500kV施秉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本期扩建工程未增加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主要电磁环境污染源,新增其它电气设备的布置与规划的布置完全一致,并保持规划电气主接线不变,故其扩建后对环境的影响与现变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一致,不会增加新的影响。本期扩建完成后,扩建间隔处围墙外电磁环境水平与现变电站电磁环境水平相当,扩建后的电磁环境影响亦能够满足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相应评价标准。 2 声环境影响分析 2.1剑河220kV变电站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剑河220kV变电站建成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2 220kV架空段输电线路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类比监测结果可知,220kV单回线路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工程沿线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2.3 500kV施秉变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500kV施秉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未增加主变压器等主要声环境污染源,故变电站扩建后对声环境的影响与现有变电站对环境的影响基本一致,不会增加新的影响。本期扩建完成后,扩建间隔处围墙外的声环境影响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评价标准。 3 水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巡检及值守人员生活污水,水量小,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变电站看守人员及定期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剑河220kV变运行期间会产生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4-49,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10m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约64m3),可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最大单台主变容量100%的要求,事故油池兼具油水分离、隔油和储油功能,主变事故排油时,油水分离后,绝缘油排入事故油池内存储,水排入站内雨水管网,无废油外排情况发生,事故油池及油坑均采取防渗处理。防止事故集油池收集的变压器废油渗漏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储存于事故油池内的废油由有危废资质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 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省级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生态系统的格局,对区域生态完整性影响很小。施工单位在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迹地后,不会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现象。在采取相应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措施后,工程对植被和动物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后,工程施工期间水土流失也在可控范围内。输电线路工程单塔施工时间很短,且一般夜间不施工,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间断性、暂时性的。野生动物一般具有较强的迁移能力,施工完成后,大部分野生动物仍可以到原栖息地附近区域栖息。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当地的野生动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在采取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对贵州省目前已投入运行的220kV输变电工程调查结果显示,类似工程投运后线路沿线土壤与周围土壤基本没有差别,对周围生态环境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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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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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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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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