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间,应避免破坏施工红线以外的地貌形态、植被等,维持景观视觉 的自然美感;土石方开挖、堆放等工序都会影响景观视觉,施工结束后,应及 时清理施工期间造成的废物,并进行及时复绿。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点位多数区 域通过车辆运输,少数点位通过驴马、人力进行运输。
项目运行期对景观视觉的影响较小,应严格规范运行维护人员的行为,进 入遗产地范围需自觉遵守遗产地保护相关规定,保护遗产地价值;并不定期清 理项目路径沿线的废弃物,保护遗产地生态环境。
荔波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内虽作为特殊生态敏感区,但缓冲区内仍有大 量原住居民,项目路径距离最近的聚居型居民点2.06km。施工土地占用及施工 产生的噪声、粉尘、废弃物等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项目 主管单位应大力宣传国家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等相关政策以及少数民族地区 相关政策,协调好施工单位与沿线居民的关系,调动公众支持项目建设的积极 性。同时,做好施工期间运输、防火、环境治理等工作,尽量减缓工程建设对 社区的影响。
1.3自然保护区保护对策措施
(1) 避免措施
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其他临时设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 集,日产日清,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林地植被和农作物。
(2) 修复和补偿措施
对于永久用地占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 土、覆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如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要 建立报告当地林业或环保部门,立即组织挽救。
(3) 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 和保养,对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或减振垫,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 间施工。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点位多数区域通过车辆运输,少数点位通过驴马、 人力进行运输。施工运输车辆在保护区内行驶过程中,需控制车速,禁鸣喇叭, 降低噪声对保护区内动物的干扰。
(4) 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在鸟类繁殖期的作业内容。严 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防止施工人员 误入施工区外,对保护区非施工区苞围内的动物造成影响。施工误伤的野生动 物,应及时上报保护区管理处,并及时实施治疗措施。
1.4风景名胜区保护对策措施
(1) 在景区施工时,应按照风景名胜区及景区管理单位要求进行管理,严 格规定施工区域和行车路线,不得在敏感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无关活动。
(2) 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不新建施工便道,施工材 料应采用人力运输,施工场地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材料和弃土均堆放 在塔基施工范围内,另外铁塔基础形式采用开挖范围较小的人工孔桩基础,力 求将对景区整体破坏性、林木及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3) 输电线路穿越樟江风景名胜区塔基施工时,选取声源强度和声功率小 的施工设备和工艺,降低作业噪声,禁止爆破施工,禁止施工机械的强光照射, 以免影响夜行动物活动。
(4)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的开挖面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开挖后形成的边坡, 应采取挡墙、片石护坡和植草等防护。保护塔基区域的自然环境,是保证线路 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需减少因工程建设所带来的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取土 场平整后,种草籽、植树绿化或为复耕创造条件。
(5)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施工营地,施工机械维修在保护区外进行, 以减少对保护区的人为干扰;禁止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敏感区内。
(6) 项目建成营运后,对景观环境的影响表现为输电线路自身与周围的景 观环境之间形成冲突,对景观视线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铁塔的设置对 景观视线产生的影响。所以要求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尽量使用高塔,釆用跨越 方式,目的在于减少对塔基位置的林木砍伐,同时要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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