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我厅对紫云县庙湾、火花、四大寨、松山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荔波县佳荣镇拉易风电场220kV升压站、荔波县朝阳镇风电场220kV升压站、织金县沙坝风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紫云县庙湾、火花、四大寨、松山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建设项目 |
黔环辐表[2025]72号 |
2025年6月 |
2 | 荔波县佳荣镇拉易风电场220kV升压站 | 黔环辐表[2025]73号 | 2025年6月 |
3 | 荔波县朝阳镇风电场220kV升压站 | 黔环辐表[2025]74号 | 2025年6月 |
4 |
织金县沙坝风电站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 黔环辐表[2025]75号 | 2025年6月 |
5 | 望谟县蔗香望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黔环辐表[2025]76号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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