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我厅对220kV千伏扎佐东牵引变可靠性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沿河县江沿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三都县都江镇羊甲风电场220kV升压站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1-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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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邮 编:550002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220kV千伏扎佐东牵引变可靠性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黔环辐表[2025]64号 |
2025年5月 |
2 | 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 | 黔环辐表[2025]65号 | 2025年5月 |
3 |
沿河县江沿风电场220kV升压站建设项目 | 黔环辐表[2025]66号 | 2025年5月 |
4 | 三都县都江镇羊甲风电场220kV升压站 | 黔环辐表[2025]67号 | 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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