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4年6月17日受理的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受理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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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名称 |
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送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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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地点 |
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河口乡、平略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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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单位名称 |
锦屏清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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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贵州绿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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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日期 |
202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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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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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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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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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 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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