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4年5月11日受理的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受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4日(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名称 |
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500kV升压站项目 |
2、建设地点 |
黔东南州锦屏县 |
3、建设单位名称 |
锦屏县清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贵州省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5、受理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6、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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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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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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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867963 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7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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