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个中心城市
2025年5月,全省9个中心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2%;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7.6%;O3平均浓度为12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6%,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9个中心城市PM2.5浓度具体为:都匀市13微克/立方米,六盘水市和兴义市均为16微克/立方米,铜仁市17微克/立方米,贵阳市和凯里市均为18微克/立方米,遵义市和毕节市均为23微克/立方米,安顺市25微克/立方米。
全省9个中心城市降尘量均达到《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 降尘》月限值要求,具体为:都匀市1.7t/(km2·30d),铜仁市2.0t/(km2·30d),兴义市2.3t/(km2·30d),遵义市2.9t/(km2·30d),凯里市3.0t/(km2·30d),安顺市3.4t/(km2·30d),毕节市3.7t/(km2·30d),贵阳市4.3t/(km2·30d),六盘水市4.5t/(km2·30d)。
二、88个县(市、区)
2025年5月,全省88个县(市、区)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8.6%;PM10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O3平均浓度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N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降尘量均达到《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 降尘》月限值要求。
部分县(市、区)PM2.5浓度为: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和沿河县均为10微克/立方米,松桃县11微克/立方米,德江县、罗甸县、龙里县、普安县和望谟县均为12微克/立方米,红花岗区、绥阳县、六枝特区、关岭县市和七星关区均为23微克/立方米,息烽县、平坝县和普定县均为24微克/立方米,西秀区25微克/立方米,大方县和榕江县均为26微克/立方米,播州区和赤水市均为27微克/立方米。
2025年5月,梵净山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41320个/立方厘米,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21998个/立方厘米,龙宫风景名胜区负氧离子平均浓度为26370个/立方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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