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014号提案《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发展有关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厅高度重视第5014号提案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强化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会商办理。目前,赤水河干流水质总体稳定达Ⅱ类,水生态稳中向好。现就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亲自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摆在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高度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有关领导多次赴赤水河流域调研督导和巡河,开展现场办公并作出指示。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有关部门多次到赤水河流域调研督导,推动地方政府及企业切实增强上游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抓好赤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完善政策措施。一是统筹发展和保护。近年来,省政府先后批复实施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贵州省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等规划和方案。二是强化法制基础。2021年5月,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三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完善三省协商统一的各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形成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合力。目前,赤水河流域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及生产、生活等方面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保护与发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强化污染治理。一是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实施白酒企业整治,先后印发实施《贵州省酱香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仁怀市酱香白酒产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实施白酒企业“三个一批”“四改两建设”,积极构建“酒企改造+分布式园区治污+集中设施兜底”治污体系。截至目前,共清理退出小酒企(作坊)632家、窖池8551口;兼并重组660家,规上企业从95家增至133家。完成8座集中废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在兰家湾、石坝河等支流溪沟新建5座分布式废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基本满足仁怀市白酒生产废水处理需求。实施煤矿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共排查流域内煤矿企业234家,发现问题11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流域新增排查出入河排污口204个,新增完成整治134个。
二是生活污染治理方面。推进城镇生活源治理。目前,流域9个县(市、区),已建成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96个乡镇已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以来,流域内新增完成2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92%。
三是农业面源治理方面。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管控。印发《贵州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组织对赤水河流域水产养殖主体尾水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聚焦赤水河流域播州、七星关等9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和科学合理使用,及时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强化农膜回收和管控。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项目,在赤水河流域开展地膜科学回收试点,共推广运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5万亩,一体化推进源头减量、使用管理和末端回收。
(三)加强生态修复。一是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2021年以来在赤水河流域投入增殖放流资金592万元,增殖放流鱼类1097万尾。赤水河鱼类物种多样性持续升高,鳗鲡、细鳞鲴、异鳔鳅鮀和红唇薄鳅等消失多年的土著鱼类重新在赤水河出现,长江鲟、胭脂鱼珍稀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增加。《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3年)》显示,赤水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为“良”,为长江流域全国最好水平。二是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印发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综合治理规划报告》,分期、分类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除具防洪、供水、灌溉且综合利用功能难以替代的以外,其余全部退出。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拆除和生态整改,河流恢复自然流态超300公里,河流连通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实施山水工程。组织实施了贵州省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在赤水河流域实施了习水县南部煤矿土地复垦片区、桐梓县羊蹬河狮溪河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赤水市大同河流域(白鹭岛至四洞沟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等9个项目。进一步增强了水源涵养能力,有效缓解了水土流失问题。
(四)加大资金投入。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逾8亿元,支持赤水河流域实施水污染治理、水源涵养、石漠化综合治理及沿岸9个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膜科学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
(五)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流域划分为1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明确每个管控单元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引导赤水河流域相关行业按环境容量、保障条件等科学布局,推进白酒等重点产业集聚和有序发展。同时,从选址布局、法规政策符合性、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措施等方面严格流域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二是严格环境执法,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统筹强化执法监督帮扶暨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推进整改。
(六)区域协同共治。一是持续实施云贵川三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签署《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正在实施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生态补偿资金总额由2亿元提升至3亿元,2021年-2024年已拨付云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1550万元,拨付四川省生态补偿资金450万元。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三是建立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四是开展区域联合执法。云贵川三省签署《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作协议》,聚焦入河排污口、白酒行业、城镇环保基础设施、畜禽养殖场、较大以上风险源,每年持续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与四川省泸州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赤水河共管水域渔政联合管理协议,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有关建议,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结合“十五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科学提出赤水河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以及生态保护目标、要求、路径。积极开展水产养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强化渔业养殖污染物排放管控,进一步规范渔业养殖尾水排放。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改价格〔2023〕722号),继续指导各地依据管网运营情况,有序调整收费标准。
二是强化协同合作与公众参与。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加快出台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落实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和水生态考核有关要求,加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流域生态保护。完善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流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进一步增强云贵川三省保护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聚焦流域内白酒行业、煤矿企业、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综合施策,系统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持续推进仁怀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从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从严审批赤水河流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加强违法使用林地源头治理。强化河湖岸线管控和保护,强化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同时,聚焦生活污水处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指导地方科学谋划一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助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四是推动产业转型与绿色发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引领,以赤水市打造全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为切入口,围绕酱香白酒、“以竹代塑”,世界级旅游景区打造为抓手,持续推进赤水河谷“红旅”“酒旅”“文旅”等方面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保护与发展统筹推进。
五是优化生态补偿与投入机制。适时对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断面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明晰三省责任,确保精准开展生态补偿核算。持续推动以赤水竹林碳汇为主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待国家《森林经营方法学》出台后,指导赤水市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开展林业碳汇(CCER)项目开发,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进行交易,助力“两山”转化。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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