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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4 18:40:2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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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煤矸石人工造土用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充评估六盘水试验示范项目”的建议

六盘水市政府与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积极对接合作,对中科院岩土所在六盘水实施的试验项目周边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矸石山淋溶水补充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29件样品采集(其中地表水样品4件、地下水样品1件、土壤样品8件、煤矸石固体废物样品16件),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样品浸出液的分析检测,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分析。

二、关于“凝练煤矸石人工造土指标体系”的建议

2023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联合开展煤矸石造土造地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受地质成煤条件影响,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煤矿的煤矸石理化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根据煤矸石理化性质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级分类综合利用是实现煤矸石科学利用处置的关键。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建“贵州省煤矸石理化性质特征及分类利用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对全省不同区域不同煤矿的120余件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样品开展分析检测,弄清全省典型煤矸石基本理化性质和风化淋溶规律,结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要求,研究制定《煤矸石填沟造地技术规程(初稿)》,提出了煤矸石填沟造地的定义、选址要求、填埋技术、填充设计及作业、工程管理、环境监测、验收评价等内容,为煤矸石生态修复及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目前,已征集省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社会团体及公众意见建议105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煤矸石填沟造地技术规程》落地实施,抓紧建立改性煤矸石成土及作为客土用于生态修复的污染控制指标体系。

三、关于“补充开展煤矸石客土生态修复试点”的建议

今年以来,省能源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赴六盘水、毕节和黔西南等地开展煤矸石客土生态修复试点调研工作,经多次研讨,初步选取六盘水市水城区海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为试点对象;省能源局还组织编制了《利用煤矸石火电厂固废转非工业固废后进行生态修复试点建设方案(初稿)》,为下一步开展生态修复试点提供政策支撑,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六盘水市积极谋划水城区老鹰山街道木桥村魏家麻窝天然坑洼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选址、备案、入库等工作,项目设计方案已获水城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拟于近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评审和土地流转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煤矸石客土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综合评价煤矸石从源头分类分选、改性造土到生态修复的全流程试点成效,为煤矸石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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